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燕国有一个传统,女孩子的女性长辈给孩子梳头时扎上金铃,可以消灾避厄。
郑夫人也喜欢给郑清漪梳带金铃样式的发型,但也不可能一年到头天天让她带铃铛。所以在郑清漪没有梳带金铃的发型时,她就会被她姐姐拎到房间里,按在梳妆台前,把头发拆了,然后带上铃铛。
“姐姐。”当时还小的郑清漪奶呼呼的脸上尽是无奈,“我已经四岁啦!天天都戴同样的铃铛,我都看腻啦!”
“谁说是一样的?”她姐姐不服气,打开梳妆匣,一个一个指给她看,“这个是平安吉祥的意思,这个刻了去病消灾的经文,这个代表了心灵手巧……”
她姐姐一槌定音:“完全不一样!”
因为郑清漪是郑家最小的孩子,生来时身体并不算康健,所有人都对她的健康问题忧心忡忡,她的姐姐虽然只她大三岁,但年少聪慧,又爱操心,管束她比她娘亲都管束得厉害。
“反正你的理由最多。”年幼的郑清漪摸了摸自己头上的铃铛,心里美滋滋的,但还是嘴硬道,“在我眼里,它们都长一个样子!”
“好好好,一个样!”
那时候的郑清漪多快乐啊,不知道什么叫忧愁,更不知道什么叫分离。
她每天最操心的问题,不过是今天吃什么,今天要去哪里玩,哥哥有没有给她带小玩意儿,姐姐会给她扎什么样的金铃铛。
她从不认为那个会给她扎头发,会哄着她吃药,会天天为她操心的姐姐,某一天再也看不到人影。
最开始没有姐姐的那段时间,她整夜整夜的睡不着,就会将装满了金铃铛的匣子放在枕头边。
十年了,金铃铛依旧光洁如初,可那个会给她在头发上扎铃铛的人,再也不在了。
第81章铃铛
◎我不喜欢月亮,也不喜欢铃铛。◎
郑清漪抬头看燕轻歌,出事之后不久,她又发了一场高烧,断断续续病了好几月,那场病好像带走了她不少记忆,让所有的情感都落了层蒙蒙的灰。
也许是因为她年纪小,她是郑家最早从伤痛中走出来的人,在其他人还会莫名其妙红了眼眶的时候,她一如既往地吃饭吃菜,洗漱睡觉,只是换了一个人黏,嘴里常喊着的“姐姐”变成了“二哥”。
她好像只是难过了一场,然后便尽数忘了,除了枕边多了一只木匣。
过几年她随母亲赴宴,宴会之中,她遇到过隐晦的打量与拐弯抹角的询问,也遇到过直白的同情和暗地里的幸灾乐祸。她的娘亲有时眼中还会泄露出些许难过,但她不过五六岁,却能做到神态自若。
她好像很快就长大了,也变成了别人家的孩子。
她听到有人私下说:“年纪小就是好啊,再难过的事情也不会记多久。”
“是啊,小孩子忘性大,嫡姐死了,这感情不就淡了吗?”
刚开始说话的那个人语气里充满了羡慕:“她现在是郑氏嫡枝唯一的女孩子了吧?命可真好!”
和她搭话的人似乎是推搡了一下刚刚说话的人,嬉笑道:“你要是觉得她命好,你也投胎成她呀!”
……
郑清漪记得那时陪在她身边的是二哥,他气得几乎要冲出去和那些人理论,却被她拉住了。
十几岁的少年郎力气不小,如果不是时刻注意着她,根本就不会因为衣袖上那一点微弱的阻力停住脚步。
“二哥,别去了。”她说。
“清漪,他们不应该那样说你。”假山的背后,郑致远蹲下身来,“不要怕惹事,你可以大胆一些,可以不用那么乖。”
郑清漪只是摇头:“她们想说就让她们说吧。”
然后他们便从那场宴会返回,仿若无事发生。
晚上,郑清漪惊醒,她其实什么也没梦到,只是莫名其妙地醒了。她把枕边的匣子抱到怀里,坐在床上呆呆地看满地的月光。她突然很想绑一对金铃到自己的发揪上。
她从匣子里取出一对金铃,铃声叮叮当当的,是长命百岁的铃铛。
玄学母子爆红娃综 想念你的四十七天 所有人都想当我的腿部挂件 被迫嫁给炮灰那些年 我说没关係,但你觉得有关係 她身之潮 她加入了一个家庭(禁忌,夫妻盖饭,微BDSM) 小财迷他超凶的! 灰色恋爱 我被骗去结婚了 烙印 你早说你喜欢我啊 假公主被揭穿后 星际暴力毛绒绒 捡到男配怎么办 万人嫌人设自救指南[快穿] [综漫同人]杰哥不要杀我啊 穿成年代文的懒媳妇[七零] 后悔药,批发吗? 没关係,是你呀
无敌流爽文气化风云怒若雷霆抬手灭混沌眼望穿苍穹。大帝借体重生,神脉重走巅峰。这一世,斩仇敌,灭天骄,有我无敌。如果您喜欢武极帝主,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穿越大唐,李德以为低调做人方得始终,奈何人生如戏太有魅力,睁眼就被人抢亲,便宜小舅子裴元庆,赶不走的程魔王,甩不掉的罗大胖落难的萧美人,走丢的红拂女,好事的玉郡主,逃跑的杨阿五,四猛四绝十三杰,奇葩英杰尽登场。诸位英雄好汉,我乃大唐如意郎,道不同请各走各的,‘球’如果您喜欢大唐如意郎,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凤府的嫡女凤奕落患有眼疾,又从来不出府门。人都说她定是个奇丑无比的病秧子,实在难与郡王相匹配,众口悠悠,积毁销骨,人言可畏。二人大婚之日,凤奕落不小心打翻烛台,新房燃起熊熊大火,她挣扎着出不去,最后葬身火海。本以为就这样死去了,没想到竟然重生了。重生之后的凤奕落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不仅眼疾突然好了,还想尽各种办法退婚,这让本不大在意的郡王着实起了兴趣,本想着捉弄她一番,却没想到把自己给搭进去了。如果您喜欢重生后我成了郡王的黑桃花,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新书穿成反派大佬的心尖宝发书啦。可爱无敌的唐小囡穿成了年代文里的蠢笨女配,爸爸是隔壁小孩吓得不敢哭的煞神,妈妈是骂遍全大队无敌的跋扈泼妇,三个哥哥是方圆百里人见人怕的恶霸。但他们在唐小囡面前,全都变成没脾气的小绵羊,只想宠她宠她再宠她。为了改变书里一家子的悲惨结局,唐小囡努力把养歪的三个哥哥掰正。大哥,老师好凶的,你教我好不好?二哥,我身体这么差,要是有个神医哥哥就好了。唐小囡拍了拍自己的肥肚子,良心一点都不痛。三哥,我想吃好多肉肉,可是要好多钱钱。于是,唐家三个恶霸,突然某一天揍跑了狐朋狗友,开始奋发图强,只为了不让宝贝妹妹失望。只掰正哥哥是不够的,唐小囡决定抱紧未来大佬的大腿,现在还是个可怜的小狼崽,她要投喂未来大佬。霍哥哥,吃糖糖。霍哥哥,吃糕糕。霍哥哥,吃肉肉。可有一天,大佬拒绝了她的投喂,还露出高深莫测的神秘笑容,危险的眼神让唐小囡红了脸。哎呀好羞羞!空间爽文双强强宠一对一重生回到十一年前,叶青青只想有仇报仇,有恩报恩,最大的恩人自然得此生相守,再替他医好废了的双腿,重争荣光!...
死于瘟疫,生于瘟疫,一生与瘟疫为伴。原本,以为凭借后世记忆,赚取功德,想要摆脱封神大劫,并不是什么难事,却发现功德对于其他人来说是无上至宝,可对于他来说,却是剧毒之物,碰之非死即伤。既如此,只能在洪荒上传播瘟疫。我有一瘟,可绝凡。我有一瘟,可杀仙。我有一瘟,可诛圣。如果您喜欢洪荒之瘟疫漫天,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青莲觅战争爆发,北齐公主白滢临危逃亡,却被敌国燕王抓捕坠落深渊水池,陷入昏迷。白滢醒来时,已身在一处宫殿,周边是一男子。白滢摇摇头,不知自己是什么人,身在何处,脑海中怎么一点记忆都没有。男子他走到白滢身旁,柔声道滢滢,你终于醒了,白滢道你是何人,我为何在此?男子迟疑道你忘了,你是南翎左相高正松的女儿高滢,也是我未过门的妻子,原本我们打算成亲,可你从树上摔下来昏睡多日,这才耽误了大喜之日。白滢脑袋一轰,她想不起自己是谁,也对这个男人不熟悉,但见他对自己呵护备至,不像说假。男子日渐温柔,为她抚琴写诗,解书解闷,甚至为她连自己的命都可以不要,唯独对请医师治她失忆症之事,从不上心。白滢从一开始的抵抗逃离,到爱上这个未婚丈夫,可就在他们成亲后,她忽然想起来了。烛影摇红,身上的男子就是那个入侵北齐,毁他山河的燕王彰华,彰华,也是在三年前,自己在汴都救下的乞丐。她挣扎着想逃离,却被彰华按住双手,让她避无可避,不给她后悔的机会。他手背青筋暴起,吻去白滢眼角的泪水,迷恋地望着她的脸庞,额头相抵从此刻起,你就是我的妻子了。滢滢,唤我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