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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完颜振测催促下,几匹金兵战骑策马过来,向着赵榛冲来,步兵不行,就用骑兵。
此时的赵榛如同回到了前世的未来世界,作为一名让世界都为之侧目地超级特种兵,他拥有一种强大的战斗本能。他想也不想,身子一斜,把腿抬高了,一腿狠狠踢在一匹狂奔而来的马上,这一击非常重,足有千斤之力,哪怕是那匹奔马也不行。
那马给踢得飞了起来,撞在数名金兵身上,金兵们纷纷骨断筋折。赵榛跳起来,两把长剑飞舞数名金兵骑士纷纷划出了一道道血雾,死尸全部从马上掉下来倒地。
最惊奇的莫过于信王赵榛手下的一帮亲兵和侍卫们,他们虽然看到过赵榛练武。而且看到赵榛练得很好看,但是没有想到如此的厉害。赵榛的脚下,足足有数百金兵的尸体,其中光是他亲自所杀的,就最少有五六十人。
数百信王护卫和亲兵冲上前来,与信王一起并肩作战。他们这时深切的感觉到了信王真的是神一样的存在,是他们的信仰。为了信王!为了自己的信仰!为了自己的家园和家人!杀!
“杀——”在完颜振带着自己的亲兵侍卫们杀了几个金军逃兵和头像的士卒后,金兵们渐渐的也恢复了一些神智。他们开始在完颜振的带领下,死死的冲了过来。信王赵榛的两支手上下翻飞,一一挡格向他攻来的兵器,同时与侧翼的赵小刀等护卫互相策应。不让冲上来的金兵前进一步。
就在此时,空气里发出了一声响,声音不大,一支绳子飞出,一下子套在了一个人的身上。完颜振发出了一声惊呼,他还没反应过来,金兵侍卫亲兵们都惊呼一声。金兵将士们大叫道:“快救老将军……”
“杀——”不要多说,残余的众金兵们立时向着义军扑去。套住完颜振的王劲微微一笑,他看向无敌的赵榛。心中一股莫名的激动。曾几何时,赵榛也不过是个普通的皇族,现在却成了一名无敌的统帅。他转回脸,带着一队义军骑兵,一手提着大刀砍杀,一手提着完颜振,催马飞冲撤退。
“拦住他们……拦住他们……”有眼尖的金军看得分明,知道王劲这是要带着完颜振跑到义军他们的主力跟前。
金兵士卒们纷纷冲向王劲,“死开!”王劲大喝着,他身边的义军战骑纷纷提起钢枪刺杀。金兵顿时纷纷被刺杀而亡。
赵榛看到俘虏了完颜振地王劲带的一队骑兵,已经被疯狂的金兵围住了。他看到双方激战死伤惨重,王劲身边的义军越来越少。他立刻带兵突进金兵群里,这时两名金兵避过赵榛的亲兵侍卫们,直接向他扑了过来。赵榛闪电般划了两下,只两下子光芒,就割开了他们的脖子。杀这些人对于现在的赵榛来说,真是和喝凉水没区别。
其实,对于前世为特种兵的信王赵榛来说,杀人真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他们只要用一把剑在人的脖子上划过,只要割破那条大动脉,一切就可以结束了。
信王赵榛舞动双剑,两剑就杀了两个金兵。“信王无敌!”“信王无敌!”周围的义军纷纷喊了起来。
在这时,一名金兵将领冲了上来,手提一把长枪刺向赵榛。信王赵榛灵活的跳了一下,他飞跃而起,躲过长枪。然后在飞跃的同时把兵器挥动,又割了两个金兵的脖子。在他站定后,再飞起一脚,把那个偷袭他的金兵将领踢飞了。
胡贝尔倒在地上,胸口火辣辣的痛。那个汉人真是一个魔鬼,或者说他没想到一个人会这样强。这样的人胡贝尔从没见过,就是他们女真人所有的部落中挑选的最勇猛的战士,也没这样的身手吧,
这个汉人杀人这样轻松,怎么会这样轻松呢?多少也是要用力的呀,但信王出手却是能少用多少力就少用多少力。只是轻轻的一下,就能获得最大的战果。这正是最高明之极的剑术。
“跟随信王,驱逐金狗,信王无敌,复我河山!金狗不除,誓不休战!”所有的义军一并喝唱起来:“跟随信王,驱逐金狗,信王无敌,复我河山!金狗不除,誓不休战!金狗不除,誓不休战!”
义军围杀金兵,好多金兵都纷纷投降了。大家已经看到了胜利的希望,此时已经被赵榛接应出来的王劲哈哈大笑,挥刀连连,连着把人劈成两半。别的不说,王劲的实力也当真是厉害。他直接将一名金军小将一刀两断,杀得血肉横飞,吓得金兵都不敢上前了。
在赵榛与王劲大发神威的表现下,无数的义军纷纷都热血沸腾的击杀着金军。金军渐渐的越来越少,变成了一具具的尸体或者俘虏。
在正午时分,战斗结束了。此时遍地都是两军战士的尸体,当然更多的是金军的。而威州城里的金兵都逃跑了,没有逃跑的也被忠义社成员带着一帮百姓杀死了。威州城的百姓将威州城四门打开,迎接他们的信王。
在城门口,在诸位忠义社骨干的带领下,乐士成排,左右散开,打钟的打钟,击缶的击缶,敲罄的敲罄,弹琴的弹琴,鼓瑟的鼓瑟。
浩浩荡荡的义军进入城内,赵榛连连对百姓们摆手示意。“信王千岁!信王无敌!”百姓的欢呼声响彻天际。所有的百姓们都欢呼雀跃,一个个笑逐颜开。
完颜振在威州作威作福,杀害了不少忠义社的义士和百姓。赵榛将他在威州菜市场斩首,大快人心。
此时,力家奴的残余金军还在东北面安营扎寨。赵榛派王劲率领五千骑兵攻击力家奴的军队。当王劲带领着骑兵如潮水般涌到力家奴军队营寨后,片刻间便踏破了金军营寨的鹿角屏障。
可是,所有的义军骑兵们都愣住了,怒吼和杀声骤然冻结,进入了一片沉默之中。此时的金军军营地空荡荡一无长物。土灶埋了,帐篷拔了,惟有绿色的小草和虚插的旗帜在炎热的太阳下摇曳。唯一可以证明金兵走不远的,便是营寨边缘的旌旗和一堆堆湿柴浓烟。
赵榛坐在大帐里翻看将士们送来的金军地卷宗。这是义军中的文书先生把金兵的往来书信整理后做出来的一个汇总,内容很多。大部分都是金国的各种机密。卷宗最后附有各州县送到这里地消息。其中有个来自南方战场的消息引起了赵榛的注意。金军加强了对东京的攻击态势,并且金军在周边地区开始烧杀掳掠,势力日大。
咦,赵云和梁兴?难道就是因为自己改变了他们的命运么?此时,赵榛发现了两个出名地抗金将领的名字。
由于赵榛率领的义军军队改变了历史,屡战屡胜。将周边的金兵打了个落花流水。让金兵开始兵力紧张了起来,看到金兵兵力空虚的赵云和梁兴已经领兵起事了。而且,赵云还自己带领几十名好汉将母亲给劫了出来。
此时的赵云和梁兴渐渐做大,打劫了完颜挞懒的后勤补给,正在向义军主力解放区的平定撤退。要正式投奔赵榛的信王大军。
看到此时,赵榛微微一笑,目光无意中移到了几个亲卫身上。今天当值的亲卫是自己的亲卫长兼任亲兵营指挥的赵小刀。
这主儿过去是个有名的刀客,据说是西北第一刀,刀法如神,杀人如麻。不过为人很豪爽。特讲义气,尤其喜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至今西北还流传着他的一个故事,说他为了报答人家半个馒头的恩情,替人报仇,结果捅了马蜂窝,连军队都出来抓他。赵小刀走投无路,落草为寇。
后来金兵入侵,赵小刀立刻带着自己的几十名弟兄顽强抗金。年初听说信王王者归来,随即跑到五马山投奔了赵榛。既然是横行西北地草莽好汉,当然知道不少同路的好汉了,所以赵榛把他叫到身边。问他,“赵云、梁兴知道吗?”“当然知道了,大名鼎鼎的梁小哥和好汉赵云,在河东两路以及河北两路的豪杰,谁不知道他俩?”
赵榛微微一笑说道:“我修书一封,你快马派人送到平定送到二位夫人和我老丈赵邦杰以及马政的手里。让他们好生善待二人,让二人各领一军,组建破金军和破敌军。”“遵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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