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清晨的阳光把他吵醒,他的意识也逐渐苏醒,才发现自己昨夜竟然没有脱掉衣服就睡了,在那之前好像是做了点什么,整个人都衣衫不整,他半闭上眼睛,脑海里回想起昨夜跟她的有趣对话,想象出她脸红的可爱小摸样儿,他突然想到了什么,眼睛猛地圆睁,抓起放在床边的电话听筒,里面没有盲音,显然对方也并没有扣下电话,事情不是太妙了,自己竟然在通着电话的情况下,不知不觉地睡着了,就这样让电话通了一晚上,他试探性地朝着听筒咳了一声。
“你醒了么?”电话那边传来清清甜甜的女孩子的声音,“早晨好,十二点一刻先生。”
听到那边是她的声音,他略微放松了些紧绷的神经,“上帝,我们的电话通了一晚上么?”
“恩,你一直在睡。”她略微停顿了下,“我本来想过一个小时再叫醒你,提醒你去脱衣服,洗澡再睡觉的,可是又不忍心,想让你多睡一会儿,等着等着天就亮了。”
他略沉吟了一会儿,低声问到:“宝贝,你一晚上没有睡么?”
“恩,起先迷糊了一会儿,不过被你打呼噜吵醒了。”
“哼哼,我还说什么了?比如说,在梦里叫你的名字。”
“讨厌了,你怎么知道的,人家还有一个小小的私心,就是要监听一下,你在睡着的时候,会不会叫出别的女人的名字。”
“那么结果呢?”他又问了一句。
“结果嘛……”她彷佛听出他有些心虚,就故意卖了个关子,停顿了几秒钟才说,“一只小猪一直在打呼噜,睡的很沉。呼噜——呼噜——呼噜——呼噜——”说着,连连模仿了几声小猪叫的声音。
“哈哈,”他被她逗笑了,她很少听他笑得这么爽朗,“宝贝,时间不早了,我该准备上班了。”
“我也要睡觉了,好困。”碧云打了个哈欠,捂着嘴巴。
“睡吧,”他在电话的听筒上印了一个吻,“……我的天使。”
扣下电话,他没有立刻起床,眼睛扫过床头的闹钟,快早晨6点了,时间其实还比较宽裕,他在床头橱子里,找出一盒新的烟,在这里他可以尽情的抽烟,也不用偷偷摸摸地喝酒。这段日子,他一直住在办公楼的这个套间里,这个套间里设施非常齐全,不会比广场对面帝国大厦的酒店套房差多少,还有信得过的勤务人员每天来打扫,不管工作到多晚,都可以立刻休息,节省了来回路上的时间,可不知道为什么,他时不时地会想起位于南部城市的那所府邸。他在不少国家都有产业,当然这些是不为人知的。或许是因为那个地处山区,冬天格外寒冷,即使是在复活节的时候,早晚的温差还是很大的城市,在那里有他很多的老部下,和为数不多的朋友,有跟随了他数年的仆人,有他心爱的马匹,最喜欢的狗……
太阳在渐渐上升,透过长了嫩叶的枝桠缝隙,又透过窄窗上的玻璃,射到了床上,他微微眯起眼睛,迎着朝阳的光,望向窗台上在开启的蛋壳里的那个小小芭蕾舞女郎,她翘着小屁股在做着舞蹈的姿势,粉色的裙子被晨光照的有几分透明。
上午蒙着被子美美地睡了一觉,可怜的“小雨点”饿的嗷嗷直叫,小爪子一直在“咯吱咯吱”地抓挠着木头床边,碧云终于被它吵醒,摇摇晃晃地起床喂了它一块肉肠和一碟牛奶,自己也吃了点水果,权当是午餐了。泡了一杯茉莉香片,悠然的来到书房里,她记得芷伊说过,要了解一个人,不一定要见面,真正的了解,不是肤浅的表面,而是精神的交流,看他看过的书,听他常听的音乐,透过一切现象去观察他的本质,逐步地了解他的思想,深入他的灵魂。她想的没有芷伊那样的复杂,看看书,打发时间罢了。
书房中间的大橱子里,放着他经常翻动的一些书籍,她取下了一本褐色皮面的大书,翻了开来,惊奇地发现他有在书页的角上做批注的习惯,于是她开始关注这些书籍,渐渐发现了一个规律,批注最多的应该也是他看地最认真的书籍,显然是那些厚厚的晦涩的哲学著作,哲学真是个让人头疼的学问,她边看边哈欠连天的,想起自己小时候跟着父亲和私塾先生,读诸子百家时候,课业的成绩就不怎么好,父亲对此也是无奈,好在母亲总是劝说着“女子无才便是德”。她偏偏手脚灵活的很,从小就喜欢摆弄父亲的古琴和萧,于是父亲送她去美国学了音乐。而且他竟然也看一些戏剧理论和文学著作,在那些经典的文学作品桥段后面,用墨兰色的笔迹,飞扬连贯的书写了一串字母,她仔细地辨读着这些小批注:
“——无病□的法国式的浪漫。”
“——自以为是的英国佬。”
“——顽强、坚韧,激进并且极端的斯拉夫人。”
……
碧云被那些批注的内容弄得哭笑不得,尤其是看到了在一本小说的内文上,提到了一道数学题目,他竟然在下面认真地做了一段演算,碧云捂着嘴笑了,继续翻了几页,在一段有些夸张的文艺性描写后面,他用蓝色的水笔写到,“这怎么可能?”看到这里,她再也忍不住了,“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惹得书房外面打扫的女仆探着脑袋直直看她,这个家伙的思维真是僵化执着的可爱,从桌子一旁的笔筒里取出一支铅笔,在他那句批注下面小心翼翼地加上了一行小字:
“——一个吹毛求疵的人。”
在这些西方的名著里,碧云有一个惊奇的发现,那就是里面竟然有一本英文译本的《红楼梦》,她抱着激动的心情翻开这本大书,但是他的评价显然有失浪漫,在扉页上潦草地写了一行字:
“——大观园里无所事事的男男女女的风月□。”
这个家伙怎么能这么糟蹋老祖宗留下的不朽著作,她握着铅笔,气鼓鼓地想在书页上跟他论战一番,却想不出写点什么词儿来反驳他好。把这本大书翻了一遍,发现只有那一句的评语。
她突然看见桌子上不知道何时多了一张小书签,可能是刚刚她翻书的时候,从哪一本里面掉落了出来的,只见书签上颇为工整地写着,“1904年4月24日,生日。”
他似乎不喜欢别人打听“贵庚几许”,像个女士一样保守着年龄的秘密,她窃喜看到了这个小秘密,心算了一下,再过几天,就是他35岁的生日了。在她的故乡,这个年龄的男人都应成家立业了,可是他还是孑然一身,碧云忽然想起了,在北平政府里当差的三叔公是前清光绪二十七年生人,他比三叔只小上三岁。三叔公的大儿子,可是前年成的亲,举家到北平去贺喜,因她那时刚到美国上学不久,只是致信贺了下。
不知道是哪本书里掉出来的,碧云只好把这张小纸条又夹到《红楼梦》里。恰好是翻到了第七十回,“林黛玉重建桃花社·史湘云偶填柳絮词”,写了宝玉和黛玉几个在大观园放风筝,众丫头们把风筝都剪断了线,放上了天……她又把这回看了一遍,虽说原文里的意思是让风筝载着黛玉的病根儿远去,可她总觉得这些风筝断了线,上了天,就变成一个个自由自在的灵魂……看了几遍,英文的译本读起来有些怪异,记录的只是事件罢了,并不能把原文的味道体现出来,特别是寥寥数字,就把那种春日的气息尽现在纸上。
她想起了什么,抬头看看窗外,已经是春天了,自己竟也变得“朝朝不见日,岁岁不知春”,不能这样终日无聊,她决定去清理一下换季的衣服,于是把书放回架子上,来到储衣间里。
这栋房子专门在阴面设置了一个很大的房间,里面全是通天彻地的衣橱和柜子,她曾经不止一遍打扫这里,收拾这些橱子,如今再看这些衣服,和当时为仆的心情有些异样了。即使是黑色的皮质长风衣,也不再让她感觉到冰冷和恐惧。
她把里面的衣服一件件地拿出来,这些衣服被封存的很好,每一件的袖口都有一个小标签,上面写着“常规执勤服、装甲兵外套、迷彩服、夏季制服、旗队制服礼服、晚礼服……”,不但种类繁多,颜色也有区别,光是外套就有黑色的,黑灰色的,绿色的,乳白色的,白色的……除了衣服,还有柜子里各种各样的佩剑和匕首,长靴和鞋子……看得碧云眼花缭乱的,这些可以建造一座衣服饰品博物馆了。其中一些是挂着肩章的,清楚的标明了军衔,甚至是职务,可见那件衣服并不是为了他而制作的,因为那些肩章和他平时佩带的那个被金银色的线环绕着的、点缀着星星的那个,并不太一样。
28第三幕—1开往首都的列车
重生之魔鬼巨星 洪荒:我夺舍了葫芦娃 茅山禁忌 重生之我成为了NPC 西游之玄奘成魔 重生之风起南洋 你好,痞子老公 惊世第一杀手妃:邪王狂妻 红尘仕途:我和漂亮女领导 无限之主神天敌 武主传说 天剑真言 重生之财女 诸天之进化游戏 诡棺 夏小姐,骄阳似你 真爱公式:替身少奶奶 不服来战,总裁婚后有风险 重生之都市王者 宇宙无敌系统
这是一个带着部分现代记忆的女孩转世投胎成了红楼里大周朝的一个皇孙徒明宣,只是碍于种种原因一直当做女孩养,后来恢复男儿身,一步步登上天下至尊的故事。本文借鉴红楼部分背景,架空朝代,主要参考明清两代。关于女主,是个出场较晚,也有特殊经历的人。关于红楼中的人物,所占篇幅不多,具体如何要看剧情发展,不过早早出场的林黛玉会有一个很好的结局,黛玉的性子也会因为明宣带来的蝴蝶效应而有所改变。红楼世界是有神神鬼鬼的世界,但纵览全文,没有看到一个仙子能下凡的,可见凡间已是人道当立的时候,明宣到红楼不是去修仙的,而是把人道发展到一个新的巅峰。如果您喜欢红楼之一代圣君,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活着又死去,过往的一切都毫无意义!今日既分高下,也决生死!功夫是杀人技。一个人的武林正邪对立,搏斗终生没有力量,即便苟延残喘下去,也毫无意义。我活着,只为了能够站在那世界的顶端,看一看那一边的风景!是正是邪又有什么关系!为此堕入邪魔外道,甚至变成以血为食,以怨为力的僵尸,也毫不在乎!僵尸大世界身为一匹独狼,要走就走全职路线!最强辅助,全属性恢复,你怕不怕?最强控制,没让你动,你连眼皮儿都抬不起来。双生武魂,搞得跟谁没有似的!如果您喜欢从一个人的武林开始真祖之旅,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天穹雷霆劈裂了命运轨迹,浩渺光芒照亮了无垠星空。现代世界,妖魔滋生,鬼怪肆虐,武术与奇能绽放出了不可思议的光芒这是一个凡人踏上命运星空之旅的故事。君临VIP之QQ群687717334...
每个月的第一天,王汉都会觉得世界变得陌生,唯一没变的就只有自己。第一个月,全世界都在习武。第二个月,世界的经济总量变成了两万两千块。第三个月,世界进入未来。第四个月,外星人入侵。第五个月,地球在入侵外星。第六个月,灵气复苏。如果您喜欢是谁在使用如果电话亭,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不负年华爱上你他,在世人面前,杀伐果断,不近人情,人命在他面前如同蝼蚁。众人只知楚衍身后有强大的帝云集团,身价数亿,却不知午夜梦回间,这个强大的男人皱着眉头,嘴里只喊着一个人的名字,声音如...
岑溪一个现代成年人,穿越到架空的古代也就算了,居然还穿到了十三岁孩子的身体。不仅被迫接受了邻居大娘的托孤,要嫁给傻子!随便在门口捡了个哑巴,居然是来讨债的王爷!好吧,这些都认了。那为什么还有一个小毛孩,吵吵嚷嚷要傻子退婚?!关键小毛孩的身份还惹不起,因为他可是皇后托孤给自己的!岑溪哀嚎,她这是什么奇特的托孤体质?!女版诸葛亮?!小毛孩和她的债主王爷争江山,这个局她怎么破?!傲娇王爷笑眯眯凑过来。这局,本王来破!岑溪推开近在咫尺的俊脸。你?!一边待着去!傲娇王爷蹲在屋顶,偷看自己媳妇睡觉。怎料到,媳妇身边躺着那个粘人精傻子!顿时酸的咬牙切齿!主子,属下把那傻子抗走,换主子去睡。傲娇王爷小嘴一撇。那多不好。翌日,某王爷被一脚踹下床去~如果您喜欢农门娇女之逆袭小王妃,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