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悼诗人冯蕉衣
诗人冯蕉衣,和我本来是不认得的,到了星洲之后,他时常在《晨星》栏投稿,我也觉得他的诗富于热,不过修辞似乎太过于堆砌。所以他投来的稿,我有时候也为他略改,有时候,就一字不易地为他表。
经过了几月,他就时时来看我,我曾当面向他指出许多他的缺点。他听了之后,似乎也很能接受,近半年来,他的诗和散文,我觉得已经进步得多了。
在去年,他曾告诉我找到了一个教书的位置,说是待遇虽薄,但生活却安定了一点。过了半年,他又来看我,说是失业了。我也曾为他留过意,介绍过一个地方,但终因环境不佳,那个地方也不曾成功。以后他就一直的过着失业的生活,受尽了社会的虐待,这可从他最近的诗和散文中看出来。
我前月因脚痛不能行走的时候,曾托他为我上报馆来代过几天稿看大版之劳。前二三月,他也曾和郭女士一道上我寓所来谈过许多闲天。但当双十节的晚上,王修慧君忽于深夜跑到报馆来告我以冯君的死耗的时候,我真疑他是在说谎。
但是十月十一日的早晨,我曾亲自送他入殓,亦曾亲自送他入土,向他棺上抛了最后饯别的一块土。
冯君当然是作故了。他的死,是极不自然的死,是直接受了社会的虐待,间接他系受了敌人侵略而致有此结果的死。
他还是一个纯真的人,没有染上社会腐化的恶习。他若是生在承平之世,富裕之家,是可以成为一个很忠实的抒诗人的。但是侵略者不许他活,恶社会不许他活;致使这一位二十七岁的青年诗人,不得不饮泣吞声,长怀冤恨于地下。我们若想为冯君出气,若想为和冯君一样的诗人们谋出路,则第一当然要从打倒侵略者,与改良社会的两件工作来下手。
至于冯君的生平行事,和状貌行,则有其他的许多知道他得更详细的人,在各自的文字里略说了,我可以不赘。
原载一九四〇年十月十七日新加坡《星洲日报·纪念诗人冯蕉衣特辑》
战争之王 封少宠妻有瘾 无端欢喜 七零炮灰小知青 首席的契约新娘 余生不知归处 剑徒之路 空间小农女致富种田忙 王子他老挂科[星际] 闪婚萌妻之亿万总裁宠上瘾 励王追妻:异能毒妃 村野透视仙医 昭云奇剑录 她娇软又撩人 在恋爱综艺吃瓜 圣王 当医生开了外挂 我在网游修仙 殿上欢 仙侠传
关于夫人是个娇气包养成甜宠易不染这辈子怎么也没想到,一病不起。给他冲喜冲好的是竟然是个三岁半的小娃娃,美名其曰童养媳。听得她奶声奶气的哭唧唧,易叔叔,你不要扔我出去,不然我就要饿肚肚了!谁是你叔叔?哦,那夫君,你留下我吧,我会吃很少很少的饭,会听你话的。软声软语的认真。只是,易不染原打算当宠物来养,宠着宠着就养上瘾了。全城觉得易家选童养媳冲喜是一场荒唐冲笑话,可养着养着,莫名就成了高调秀恩爱!...
关于王爷大腿不好抱花几枝前世受小人蒙蔽,不仅败坏了自己的名声,还错嫁渣男,最后落得家破人亡的结局。一朝重生归来,她决意撕开伪善姐妹的面具,破坏渣男的前途。谁知刚重生就惹上了腹黑王爷,为报救命之恩,花几枝进王府为奴为婢三个月,两清之后她顺势抱住腹黑王爷的大腿,将自己个花家带上了另一条不同于前世的路。原是想抱抱王爷的大腿,谁知最后将自己都搭了进去。...
这是一个修行者的世界,有道士,有佛陀,有儒生,有武夫,有妖魔,有蛊永照二年,风雨飘摇的大虞王朝在垂帘听政的太后换了两个皇帝的局面下,朝堂内外暗流涌动。赵错一睁眼成了郑国公府的长子,未婚妻还是京城第一美人,家族为太后娘娘的头号鹰犬,只要抱紧这只大腿肯定是高枕无忧,和那些越来越低调的穿越者前辈相比他真是太失败了。什么!未婚妻是妖族奸细?还是漠北妖庭的公主?勾结妖族是诛三族的大罪!太后娘娘会要我的命?当夜,赵错默默地在交杯酒里下了能把妖族大圣放倒的毒。身为世代镇守锁妖城并把持执刑司的赵家的继承人,他有一套齐全的刑具。然而这一晚,他被好看又可恶的妖女,种下了天下凶蛊之最的龙脉蠕虫!为压制蛊虫,赵错道法蛊术同修,执掌刑部拷问天下妖魔,多年后再回首,证道蛊仙!我叫赵错,将错就错的错!如果您喜欢大虞执刑官,开局拷问妖女未婚妻,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原书名报告长官夫人在捉鬼第五家女人代代只能活到28岁,是报应也是命。第五念作为第五家87代传人,以收服妖魔为己任,她因为追一只千年的狐狸精,误闯了某个人的梦境,本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理念,在妖物的手上救了他一条小命,虽然梦中拜天地不算什么,却是秉承了天地,也算是夫妻了。姑姑哭啼,第五念,你是蠢货吗?救人就救人,干嘛在梦里与那人拜了天地,你死后如何入得了第五家的祖坟?第五念没心没肺的问,为啥?你已经是闵家的媳妇儿了,我不管,你赶快给我去求一封休书。姑姑,别闹!拜托,二十一世纪去找人求休书,她不被人笑掉大牙才怪。果不其然,她求也求了,人家根本把她当成了另类引起他注意的不轨女花痴。不仅如此,还大力的表扬了她,说是他有生以来见过最特别的手段。闵御尘冷冷的说道,休书,可以有,看你的表现。表现你个球啊!...
老婆太高冷怎么办?多半是傲娇了,温柔一下就好了!这是一个有关男人如何努力让冰山老婆化作温柔贤妻的励志故事,情节感人,请提前自备纸巾...
穿越了,方莫一觉醒来回到三国,变成了一条狗,然后发现自己有一个金手指,开辟领土,就能获得各种恐怖的兵种。这下,方莫可就站起来了。虎豹骑?不好意思,我真的能驱虎逐豹!白马义从?不好意思,我有白蛇阵。西凉铁骑?能打的过一群拿着狼牙棒的金刚?吕布?别闹了,你连一个金刚都打不过!至于智谋?我的天,你不会以为一群猴子能为了几根破香蕉就背叛我吧?ps前面由于主角没有领地,所以这是一本慢热的书。ps2由于词汇原因,这注定不可能是史实正剧,很多好词都是三国之后,没办法,只能用了。你们要跟我计较,我也没法。如果您喜欢三国之神兽奇兵,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