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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春笙一路走来,真是大开眼界,第一次感觉到这里真的和他曾经生活的那个时空不一样了。
“水晶虾!刚捕捞上岸的水晶虾!一百三十个铜板一斤,最后两筐!卖完就没了啊!”路边有两个鱼贩卖力吆喝起来。
“这也太贵了吧?”精打细算会过日子的白掌柜听到这报价便皱眉道。
“不算贵了,这样个头的水晶虾,快马运到皇城去,要三两银子一斤呢~”王鲲风仿佛对各地的鱼虾价格都很熟悉,拉着他便挤到那鱼贩子面前,要了一筐水晶虾。
那水晶虾果真虾如其名,整个虾都是透明状的,透过虾背都能看到下面的虾足,大约是耐寒的品种,这样寒冷的天气里,这虾子还依然是活的,实在难得!光是看这卖相就值这个价格了。
买完水晶虾之后,王鲲风又带着白春笙一路逛过去,买了两篓子鸽子蛋大小的贝类,一条足有半人长的青背大鱼,又买了一种只有小拇指大小的小鱼,本地唤做针头米的,看着倒是很像白春笙上辈子做火焙鱼用那种俗称“麻嫩子”的小鱼。
看到路边有贫家子赤着脚摆摊卖些野地里挖的野葱野蒜之类的,白春笙掏出一串铜板将这些全买了,看到自家河蚌花钱买了一堆野草,猫大爷有些不解,不过,既然是陪夫郎出来玩的,自然是夫郎开心了这银子花得才算值得。
这是黑鱼精传授给他的“追夫技巧”,陪夫郎出门的时候,花钱一定不能怂!
更何况,他家河蚌可不是黑鱼精家里那只花钱如流水的狐狸精,有时候俭省起来比他还要俭省,出门逛街,除了新鲜食材之外,也很少买别的什么东西。
额……这话说得有些早了。
看到自家河蚌停在了一个货郎摊子上,“移动钱袋子”王大郎很自觉地跟过去准备给钱。
看到河蚌手里拿的是什么的时候,王大郎呆住了。
“鲲哥,你看这铃铛绣球是不是很好看?不如买一个带回去送给三郎吧?我看三郎都没有什么玩具。”白春笙对着自家猫爷晃了晃那铃铛绣球,绣球发出一阵悦耳的铃铛响,猫大爷一个没忍住,差点变成原形扑过去。
“咳!三郎都多大了,买什么玩具?”猫大爷一脸严肃地教训道,“长嫂为母,你不要将他惯坏了。”
“不就一个绣球?再说三郎也还小,正是玩玩具的时候,再长大一些就不会玩了,而且店家说了,现在买这个带铃铛的绣球,还送一包替换的铃铛呢,才四十五个铜板。”白春笙从袖子里摸出了一个钱袋子,数出四十五个给那小贩,那小贩原本打算卖六十个铜板的,没想到这位公子自顾自的便还了价钱,还没等他同意呢,便自顾自的就决定按照这个价钱买了。
小贩本想坚持原价,不过,看到扛着一条半人长的大鱼、块头十分大的王大郎之后,瞬间就决定认怂了,反正这个价钱他也不亏,只是少赚了些罢了。
将绣球揣到怀里,白春笙便愉快地提着装了水晶虾的篓子回去了,一路上袖子里的替换铃铛不停发出悦耳的响动,听得猫大爷爪子十分痒。
回到暂住的客栈,随行的侍从们已经将铺盖等物都安置好了,知道主人特意包下一个带小厨房的院子,主要是为了方便自己做着吃,便连开伙用的柴火、油盐酱醋、米面等物也都准备齐全了,其他的碗筷等物用的都是客栈自备的,大城市就是不一样,即便是客栈用的碗筷,看着也比他们寻常在家里用的精致许多,倒也不必额外买新的了。
回去之后,白春笙放下食材,将怀里藏的铃铛绣球拿了出来,给三郎送了过去。
“这是给我的?”三郎惊奇地看着手里桃红色的绣球,绣球上面用结实的绣线缝了几个铁铃铛在上面,不算多么精致,却是他长这么大收到的第一个玩具。
“咳~收起来罢,你嫂子特意给你买的,就这么一个呢,丢了就没了。”猫大爷一脸不高兴地走过来,看着三郎手里的绣球怎么看怎么不顺眼,他家河蚌还没有给自己买过玩具呢。不过,毕竟三郎还小,长嫂如母,白春笙疼爱三郎,到底也是看在他的面子上,想到这里,猫大爷不爽的心情瞬间好了许多。
“谢谢春笙哥哥!”三郎美滋滋地收起了铃铛绣球,决定等下回房间就变成猫好好把玩一番。从前他就很羡慕别的家养幼猫都有玩具,不过他们家以前日子过得紧巴巴的,连吃饭都困难,他再不懂事,也不会让乳娘和大哥为了给他买玩具连饭都不吃,等到再长大一些,便习惯了没有玩具的生活,只要一家人在一起,没有玩具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没想到春笙哥哥既然连这个都想到了,还给他买了这么好玩的铃铛绣球,听着绣球晃动发出的悦耳响动,三郎脸上的笑越发甜美了。
“你去做饭吧,我找三郎有些事情。”王鲲风让自家河蚌去做饭,自己拉着三郎进屋去了。
“大哥,什么事啊?”三郎抱着绣球有些心不在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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