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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Chapter one 2(第1页)

白楚的话有时蛮让人难受的。其实,我也只不过是闲来无事,从学校里溜达溜达,就溜达到他的画室里了。

白楚这样处于人生得意状态中的人,自然记不得小时候的事。或者,他一生都这么顺利,这些繁琐的事情对于他来说,没有可笑之处。

所以,那天我给白楚倒了满满一杯白水之后,就怏怏地离开了。

我离开的时候,白楚正盯着窗外出神,杯子里袅袅的热气升腾在空中,漫浸着他微长而浓密的睫毛和浓浓的眉毛。

其实那天,我恰好是鼓足了几分勇气,想同他说一个掺着玩笑的事实。那就是,我小时候也迷信过,迷信过一种叫做梧桐的树。小的时候,奶奶曾告诉我,梧桐树是凤凰神鸟唯一栖息的地方,所以,将你念的人、想的事和物写在纸上,埋在梧桐树下,就可以实现自己的心愿。

我曾在梧桐树下埋过两个人的名字,一个是于远方,一个是白楚。

于远方是我父亲,白楚是我喜欢的男子。

八岁时,我埋下于远方的名字,我就一直在梧桐树下等待着这个曾给了我无数温暖,却又不辞而别的男子,回家。

十五岁时,我奔跑出城市,在一个那样偏远的地方,找到了一棵梧桐树,上气不接下气,揣着剧烈的心跳,埋下了白楚的名字。

是的,“白”和“楚”,都是我喜欢的字。很久之前,语文老师就告诉过我们,汉字充满了温度和颜色。所以,“白”和“楚”,就承载了我那个年龄的女孩关于年轻男子、翩翩佳公子的所有遐想,譬如,白云飞、楚留香。

而,“白楚”却是这样的恰好,恰好成了你的名字。

我又是这样恰好,恰好将生活同遐想混淆。懵懂的年纪中懵懂的感觉白楚是老天扔下来给我的。

麦乐说我是白痴。

可是,怎么办呢?恰好,就这样恰好,我遇到的这个男子,他的名字恰好有我心跳的温度和脸红的颜色。

当然,后来,因为溪蓝的出现,我就不再那么白痴地在梧桐树下埋我想念的人的名字了,我将纸条上写上金子、银子、元宝、人民币、美元、英镑,希望自己的发财梦能够实现。

即使是溪蓝出现了,可我还是惦记着白楚,惦记着他对我笑的时候,眼底曾经有的满满的温柔和光亮。他那双漂亮的手,除了会画出漂亮的画,还会做天下最美味的鸡汤。当然,这种美味的鸡汤,我只尝过一次,还是在我感冒发烧的时候。

时间过去已经很久了的样子,我还是记的。当时的白楚带着一身雪花进门,眉梢上也挂着白白的一片,眼睛里是一片蔚蓝的颜色,漂亮的手中拎着一只很肥的小公鸡。

当时奶奶在家,但是白楚执意要亲自下厨房。所以,在那栋暗黑的楼房中,我斜靠在床上,听着厨房里乒乒乓乓的声音。

奶奶知道,我在跟着一个年轻的画家学画画。但是,她没想到这个画家是这么年轻,这么好看。于是,一贯热心肠的奶奶凑到我面前,问道,这小伙子多大了啊?还没媳妇吧?没媳妇的话,我给他找几个吧?

我当时虽然发烧,但是好在没有被烧糊涂了。如果被烧糊涂了的话,我一定跟奶奶说,你甭给他介绍了,等我长大了,你把我嫁给他吧!

后来,因为害怕奶奶真的要给白楚找女朋友,我再也没有让白楚来过我家。当然,这其中更有一个小女孩不为人知的小小的自尊和虚荣在里面——我实在不愿意让那个那么矜贵的男子看到这样破旧的楼房,这样狭小的家。

那天的鸡汤真的很美味,白楚很细心地将小公鸡剁得极其细碎,笑道,这样方便入味。当时,我一直盯着他纤长的手指发呆,他很温柔地一勺一勺的吹凉,一勺一勺地放到我的嘴边。然后,淡淡地跟我说着一些画室里有趣的小事情。最后,他略略心疼地叹了口气,埋怨道,你这家伙,怎么这么不小心呢?大冬天的为什么往水里钻呢?

我又不是傻瓜,没事的话,我当然不会往水里钻了。我当时也是见义勇为,发扬风格而已。要说起我掉进水里这事,也得由我弟弟莫帆的好朋友胡为乐说起。

胡为乐是典型的没事找抽型性格,严重的精神分裂症患者。从他十三岁从美国回来,出现在我视线里开始,我就已经发现了他的这个特点。他第一次跟着莫帆到我家,看着在一边给小狗贝勒和太子喂食的我,就对莫帆说,这姑娘是你姐啊?怎么有点大小眼,长短腿呢?好像还是招风耳。

当时我可只有十五岁啊,生活中刚刚出现了一个叫白楚的男子,正是我爱美心盛的时期。你想,有人这么诋毁我,我能不生气吗?

我一生气,就拎着狗盆,冲他摔打过去。吓得胡为乐倒退出门,一脚踩空,顺着楼梯滚了三圈,跌得几乎都不能动弹了。

当时,他安静地躺在那里,等待莫帆到楼下把他扶起来,也等待着我惊慌失措地下去跟他认错。但是,他没想到的是,他都跌成那个样子了,我也没放过他。我直接从楼梯上蹦了下去,又跺了他两脚。而他的好兄弟,莫帆,也只有在一旁看的份儿,不敢上前劝我。

也就是从那天起,胡为乐对我产生了敬畏之心。他见过凶悍的女生,但是没见过像我这么凶悍的。所以,从此他对我说话,嘴巴也老实了不少。

说到白楚埋怨我的冬天落水,也是因为胡为乐的“没事找抽”。他十四岁开始长胡须了,于是便在路上顺便调戏那些十二三岁的小姑娘,说她们嘴巴上也长胡须是典型的内分泌失衡。你想啊,现在的小姑娘,哪个不是厉害到家的主儿。于是?那些厉害到家的主儿们,合力将胡为乐推到了路边的湖里。

而我,恰好从那里经过。

胡为乐不会游泳啊,更巧的是那群小姑娘也不会游泳,更更巧的是,我也不会游泳啊。但是,倒霉就倒霉在我天生热心肠——这一点,随我奶奶。于是,我的心肠一热,也就忘记了自己不会游泳的事实了。我直接从自行车上蹦下来,蹦到了湖里。

湖水那个冰冷啊,比肯德基里的冰可乐还冰冷啊。

正在一边热烈挣扎的胡为乐一看我这么英勇就义、慷慨献身,可能也觉得自己死得其所了,于是也就不怎么挣扎了,只见浮着薄冰的小湖水冒出一串小水泡,他就沉底了。

当时,岸上的小姑娘大概是被吓傻了,竟然直愣愣地看着我和胡为乐挣扎之后,冒着水泡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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