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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一个糟老头子能吃多少粮食啊,江三爷眼睛一阵酸涩,他活了这么些年,也活够本了,是时候该离开了……
“三叔,你这是说啥话哪,你会做木工活,又懂得多,咋会是拖累我们哪,你来我们组,我们正巴不得哪。”
江有财虽然好吃懒做点,但心眼子不坏。
“是啊,三爷爷你别多想。”
“这……”
江三爷看着有财他们,顿时红了眼眶,嘴颤动了几下,想说话,又说不出的样子。
他和有财他们虽然都姓江,是一个族里的人,可却没有他那些侄子什么来的亲。
可没想到,往日里那些面上和他走得近的侄子啥的,到最后竟然都比不上人有财一家。
“咱们都别在着站着了,都去我家商量商量看这田咋种。”
“珠说的对。”
江珠牵着毛驴在前面走,沈秋风抱着几把锄头啥的,在后面摇摇晃晃地跟着。
“珠珠,你和人沈知青换换,让他牵毛驴你来拿锄头。”
张云看着沈知青抱着那些锄头十分吃力不说,脸色还煞白,这沈知青身子骨弱,要是把人给累坏这咋整。
“婶子,不用,我还能坚持。”
沈秋风嘴上说着拒绝的话,可手上的动作,和脸上的表情一副快撑到极限的样子。
“别逞强了,你们文化人身子骨都弱,做不惯村子里这些卖力气的活也是正常的。”
这孩子真懂事,明明都撑不住了还在硬撑,张云对面前这个长得十分出众的沈秋风,那是越看越顺眼了。
江珠听到她妈的话,就停了下来,牵着毛驴在前面调头,来到沈秋风跟前。
“妈,我知道了,你先走吧。”
“行,那我拿着东西先回去了。”
沈秋风见江珠她妈走了,立马挺直了背,把手中的锄头递了出去,一双桃花眼弯了起来。
“麻烦你了,江同志。”
江珠把锄头接了过来,扛在肩上,然后把毛驴扔给了那沈秋风,两个人离的很近,沈秋风身子向江珠那边微倾,江珠一个抬眼,便注意到了沈秋风褂子胸口口袋里的那只钢笔。
万宝龙?
江珠眨了下眼,又看了一眼钢笔上面的标志,这才确定。
这竟然是一只万宝龙的钢笔,就那样随随便便被眼前这人随意地放在了口袋里。
要知道江珠没有穿书前,万宝龙的钢笔价格不菲,更是达到了收藏级别,被人收藏。即使在如今的七零年代,这样一支万宝龙钢笔肯定也不会便宜到哪里去。
要是旁人得了这样的钢笔,肯定会小心翼翼地放在屋里收着,哪会像这个沈秋风这样随便地放在口袋里,也不怕弄丢了。
想来这沈秋风家里肯定不是一般的人家。
不过,原书中好像没有这个人啊,江珠回想着原书的剧情,实在想不起来书中有沈秋风这个人。
就在江珠陷入沉思的时候,旁边忽然传来一道痛呼声,江珠连忙顺着声音看去。
只见那沈秋风——他被驴给踢了!
“你没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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