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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狂奔的三千多米之后,张潜跑不动了。
两条腿像灌了铅一样沉重,腰部的肌肉又酸又痛,头上,脸上,手臂上,汗水汇流成溪,眼睛和喉咙却干得厉害,仿佛有两团火在烧。
“贼老天,我你祖宗——”嘴巴里发出一声沙哑的悲鸣,张潜一个箭步跨向山路旁的岩石。
那是他在近五百米内,能找到的最大遮蔽物。高三米,宽四米,足以保证他不会遭到来自背后的进攻。岩石下,几块因为风化而脱落的石头,还有可能挖出来当做武器用。
事实证明他的选择英明无比,当他用后背靠上岩石,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抄起了一块儿香瓜大小的石头,那只对它一直紧追不舍的野狼,畏惧地停住了脚步。
三千米的狂奔,几乎榨干了张潜的体力。对于野狼来说,同样也不轻松。
拱起的狼躯隐约在战栗,张大的狼口里,呼吸声同样沉重如风箱。而鲜红色的狼舌头,自打四只爪子停下来之后,就拖在嘴外边。口水或者是汗水的东西,沿着舌头边缘,淅淅沥沥淌个不停。
“去,去!”张潜努力挥舞了两下紧握石块的左手,同时用右脚快速踢向附近的另外几块儿石头。
野狼受到惊吓,迅速向侧面躲闪,动作远不及先前灵活。但是,观察到这个细节的张潜,心中却涌不起半点儿喜悦。
右脚尖处传来的痛楚,让他清醒地意识到,老天爷再次玩弄了他。除了手中这块儿之外,周围其余几块儿适合充当武器的石头,都远比暴露在地面上的部分大。除非此刻手中有一把铁锹,否则,他根本没办法将这几块儿石头挖出来充当武器,对面的野狼,也不会给他足够的时间徒手去挖!
而如果此刻手中有一把铁锹的话,他又何至于被逼得如此狼狈?
经历了最初的慌乱,紧张和绝望之后,此时此刻,张潜的身体虽然疲惫不堪,精神状态反倒比先前改善了许多。
换句话说,身为孤儿的他,神经远比同龄人粗大。基本上已经能够接受穿越这一现实,并且下定了决心,要跟野狼拼个你死我活。
“反正,拼输了,也不过是葬身狼腹,不会有人为我伤心,也不会有人记得我!”趁着野狼正在恢复体力,未发动进攻之前,他苦笑着摇了摇头,将手机塞进了随身书包。
这部华为是他攒了四个月的钱,才买下的,用来砸狼的脑袋,实在可惜。而留下它,万一将来被别人捡了去,说不定还能成为他曾经存在的见证。虽然从出生那天起,他的存在就没几个人在乎过。
手指关节处,传来一股纸张特有的触感。是书包里的《冰与火之歌》第七卷英文版。天可怜见,刚才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他居然没想起来,将如此沉重的书本儿丢掉。
事实上,即便想得起来,他也未必舍得丢。
这本书,是他辗转托了小半个月人情,今天下午才从终于一位海归留学生那里借到手。之所以借原版,倒不是因为他的英语有多好,而是因为这本书两个月前才面世,中译版还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
如果按照马丁大神最初的设定,这一卷,不该叫《春晓的梦想》,而是该叫《奔狼的时代》。刹那间,张潜再度被刺激得热泪滚滚。
如果早知道借一本《奔狼的时代》会遇到狼,他就该借那本《国王的宝藏》。说不定,刚刚穿越过来就等捡到一座金库,然后买一座巨大的庄园,娶上十七八个老婆,从此过上没羞没臊的纨绔生活……
“贼老天!”咬着牙发出一声诅咒,他将手机塞进书页中间,然后又快速蹲身,抓了一把碎石头片儿,塞进书包。
野狼被这个动作刺激向后退了几步,嘴里发出一串低沉的咆哮声。与狗一样,狼对弯腰捡石头的动作,也很警惕。这也许自于他们血脉中的遗传,毕竟,这东西从远古时代,就跟灵长类发生冲突,虽然赢多输少,但也被后者用石头和水果一次次砸得头破血流。
“贼老天!”发现野狼没有趁着自己弯腰时发起进攻,张潜右手挥舞了几下石块,随即再度快速蹲身,将更多的碎石头片儿塞进书包。
“咕咕咕……”被张潜连续下蹲捡石头片儿,却引而不发的举动激怒,野狼嘴里又发出一串低沉的咆哮。随即,后腿猛然发力,身体腾空而起,半空中,雪白的牙齿寒光闪烁。
“滚!”张潜果断将右手中石块向野狼砸了过去,却砸了一个空。野狼的进攻是虚招,目的就是试探他的反应速度和反抗能力。而现在,他唯一的石块,也脱了手。
“嗷嗷嗷——”欺骗得手的野狼,嘴里发出一声得意地长嚎。两条前腿交替横向跨步,寻找最佳进攻角度和时机。
下一个瞬间,它却本能地感觉到了危险,压低身体,四条爪子交替快速后撤。
张潜丢掉了石块,却把书包背带抓在了手里。而书包本身则被那本《春晓的梦想》和碎石片儿所塞满,变成了一把大号儿流星锤。
义乌产的冒牌书包,比正品还结实。《春晓的梦想》,印刷精美,用纸讲究,分量也足够沉重。先前把书包当做武器,唯一欠缺的就是硬度。而刚刚仓促塞进去的碎石头片儿,恰好可以弥补这份缺陷!
“来啊,咬我,来咬我啊!”将大号“流星锤”凌空甩两两圈儿,张潜嚣张地冲着野狼叫嚷。这一刻,宛若一只愤怒的小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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