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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委托:觉醒的红玫瑰,正在准备传送!”
……
随着脑海里的系统提示音响起,殷明麓慢慢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身体伸展着,有一件挂着吊牌的衣服,卡在他脖子上,他眼神先是一瞬间的茫然,后来看了看面前的镜子和头顶璀璨的吊灯,这才意识到,自己也许是在试衣间里更换衣服?
他闭眼回忆了一下,这个时间节点,是原主跟渣男周公子开始交往的最初半年,虽还不到谈婚论嫁的那地步,但也是浓情蜜意,两人同居了,这一次两人就在街上颇有闲情逸致地逛街,原主买衣服,周公子陪伴。腼腆羞涩又热情火辣的小玫瑰,稍稍抚平了周公子内心的情感创伤。于是对原主这个小情人,周锦珩是喜爱的,但是这份喜爱跟白月光那份沉甸甸的深入骨髓,能比吗?
殷明麓冷笑一声,一边想着如何应对,一边慢吞吞地穿好衣服。
因为回忆,他耽搁的时间有点久,门外的导购员还用甜美的嗓音询问他道:“客人,请问需要帮助吗?”
“不用。”殷明麓礼貌地轻答,理了理吊牌,不同原主羞涩需要旁人催促的性格,他穿着新衣服,大大方方地就走出来。
走试衣间里走出来的少年,吸引了这个高档服装店里所有的客人,他们惊艳地看着对方。诚然,少年长得十分出众,眉眼精致秀气,那肤色很白,在水晶灯下下仿佛牛奶般莹白发亮,一双眼黑白分明,乌鸦鸦的睫毛也长得过分,衬着那天真的气质,放在杂志上也吊打一干娱乐圈小鲜肉。
尤其是对方此刻穿着一件白衬衫,肩膀处略显瘦削,虽然那气场看上去有些驾驭不住,但因为那脸蛋好看,竟也出乎意料的合适。
真是个漂亮的男孩。在场人心底暗暗感叹。
周锦珩也是惊艳的,他没想到只是随手拿了一件衣服给少年,刚拿出去他就意识到不好,这衣服偏成熟,根本不是少年这个年纪能驾驭的,他只是在少年甜甜地询问他意见时,盯着衬衫区发呆,因为他想到了自己心中那求而不得的人,对方穿着白衬衫时沉静俊秀的模样,于是下意识地递出了这件白衬衫。对于这明显不是自己style的衣服,少年懵了一下,但还是接过了,乖乖地进试衣间更换了,这时候他再阻止已经迟了,且显得有问题。
出来的效果也十分令人惊艳。本来周锦珩还想逃避,低着头玩着手机,不想看到少年换完衣服的样子。因为在他心目中,白衬衫已经是乔安的符号象征,是他一生所见过的,穿白衬衫最好看的人,其余人都比不过、胜不了。
所以他更不能接受,自己的小情人把那衣服穿毁了,便干脆装作沉迷手机,眼不见心不烦。结果却听到周遭人一片倒吸气的声音,才稍微抬起了眼睛,然后便盯着那漂亮的男孩,挪不开了。
那衣服少年确实不合适,但却靠着天生的好相貌,撑住了。无数镜子聚焦中,少年拨了拨自己的头发,身上的白衬衫没有系好,余了几颗纽扣,露出清瘦的锁骨。
明晃晃的灯光下,白衬衫是透的,周锦珩可以看出少年那单薄瘦弱、却显得白皙漂亮的背部,仿佛优美欲展翅高飞的蝴蝶,他脑海里已经想不起乔安的样子,完完全全被眼前的少年所取代。
这孩子真是个妖精。周锦珩意识里只剩下这句话了。
想象着少年眉眼天真勾人,在家里穿着这透明的白衬衫,光着两条又直又白的大长腿,下面不着寸缕,既羞涩又热情地为他服务的美好画面,一时间周锦珩竟有些蠢蠢欲动,呼吸都变了,西装裤下交叠的长腿忍不住交换了一下姿势。
从没有一次,他迫切地希望少年,走到他面前,这样他就可以干脆把人拉过来,抱到腿上,遮住自己翘起的部位,来缓解自己的尴尬。可惜以往最爱询问自己意见的少年,这次却没有来问自己意见。
而是挑着眉,对身边的女导购道:“你觉得我穿这衣服如何?”一个属于二十岁年轻男孩的荷尔蒙顷刻间,全面大开。
女导购当即面红耳赤得厉害,在男孩的注视下,觉得自己耳朵在发烫,她羞赧道:“好、好看的,客人你长得好看,穿什么都合适。”
殷明麓笑了,“谢谢,我也这样觉得。”原主有这身材脸蛋,做什么不好,当模特可以赚得盆满钵满,去闯娱乐圈也可以靠脸c位出道,偏偏选择伺候一个渣男,伺候渣男也就算了,结果明明一分钱没花,还被认为是包养得就真的不值得了,甚至连他亲手养大的孩子,也觉得他是个依靠自己父亲的金丝雀。
殊不知,金丝雀心野了,也是会啄人的。
见到少年和导购言笑晏晏的模样,周锦珩微微皱眉,咳嗽了几声,开口道:“明麓,过来让我看看,你穿衬衫好不好看。”
以往他的小玫瑰,不管试穿什么衣服,都喜欢询问他好不好看,一脸期待地看着他,当他说不好看时,少年会失落,马上把衣服换了;当他说好看,少年会很开心,恨不得连续两三天都穿同一套。他先前还觉得少年这副模样,没什么主见,现在却觉得极好。
他现在就希望少年在家里穿白衬衫给自己看。
殷明麓会如他愿吗?当然不会,原主爱惨了这个渣男,恨不得给渣男端洗脚水,把对方伺候得舒舒服服,殷明麓却恨不得把洗脚水泼对方身上,让对方伺候自己舒舒服服的。
于是明明听到周公子的话,他便假装没听到,甚至走得远远的,去其他衣服橱柜里挑衣服,还把身上的衬衫脱了,随手丢给导购,道:“这衣服可以,但我不想买。”
见那衬衫,周锦珩有些急了,交叠了一下大长腿后,温声道:“挺适合你的,怎么不买?买下来吧,晚上穿给我看。”最后一句话就有点带颜色暗示了。
殷明麓横了他一眼,用很大男子主义的口气道:“又不是你出钱,我不想买就不买,你管得着么?”还想晚上穿给他看,这姓周倒想得挺美。
听着两人的对话,导购有些惊讶,下意识地瞅了周锦珩一眼,她一开始还以为少年是这公子包养的小情人,毕竟从进店开始,少年就各种小意温柔,不断试穿着衣服,询问那位公子好不好看,而那公子哥态度散漫,还有点爱答不理。
她还以为是因为付钱的是那公子哥,所以少年才那么伏低做小,想穿令金主满意的衣服来取悦金主,原来不是吗?没想到她做导购多年,竟然有一朝也以貌取人了。
导购所想的,便是殷明麓所想吐槽的,人人都当原主是金丝雀,周大公子是金主,其实两人在交往期间,一直都是aa居多,原主各种买菜下厨,经常用自己的钱给周公子添置高档衣物,甚至别人以为他所住的房子,也是周公子买的。其实那房子是原主和周锦珩两人各自掏了一半钱,付款买的,只是房产证写的周锦珩名字,大家便以为是周锦珩买给小情人的。
而周公子除了节假日礼物,出去旅游的花销等这些情侣必备事宜之外,基本很少在原主身上花钱,但却人人以为原主是周少爷家养的金丝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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