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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此处,不觉悠然神往,一颗心也怦怦跳动起来。但随即便发现自己的失态,咳了一声道:“你倒是越发大胆了,连爷的事情也要管一管。哪里有你多话的余地。”
小九儿便笑道:“是是是,是小的逾越了,只要爷能在姑娘面前说说好话,帮小的说成这门亲事,小的感激爷一辈子。”
萧云轩便笑了,摇头道:“真是个没出息的,跟着我这么多年,什么美人儿没见过?最后倒让一个乡下丫头给迷住了,还什么一见钟情。罢了,你多亏长着这么个好模样儿,如今元媛既看到了,若那丫头没有定亲,也没什么心上人,这事儿倒八成能成的。”
小九儿喜得不住谢恩,却听萧云轩道:“谢什么谢?如今八字还没一撇儿呢,我虽答应了你,但那丫头又不是我的人,到底能不能成,就看天意和你小子的造化。”虽如此说,他心中却是自信十足的。只觉自己这个小厮无论从哪方面,配一个乡下女孩儿都是配的过的了,何况又不是作妾,而是做正妻,以王府的地位和小九儿的家世,在京城里都可以配得上一个普通官宦人家的闺秀或者富商巨贾的女儿,如今要一个乡下丫头,再没有要不来的道理。
当下小九儿把那两个故事说给了萧云轩听,他也赞叹了一番,然后又蹙眉道:“只是,若真是一个人,如何她这般有才华,字却写得这样难看呢?”说完又拿出那张纸,看着上面的半首诗,忽然喃喃道:“难道……是左手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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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雨下到半夜,终于停了。元媛半夜醒来,只觉身上有丝丝的凉意,不由感叹果然是一场秋雨一场寒。因连忙起身将脚下的锦被盖在身上,又叫起芳龄,让她也盖上厚被,省的着凉了。这才又继续睡去。
第二日起来,先派芳龄代自己去给萧云轩请了安。及至芳龄回来,传来了早饭,主仆两人吃过后。元媛便在屋里细思到底应该怎么实行自己的计划。正想着,就听见推门声音,然后芳龄的声音笑道:“姑娘,果然这天气冷了些,我穿着这单褂子,只觉得有些冷呢。”
元媛笑道:“这就冷了?我看今日太阳好,说不定放晴了,还能暖几天呢。是了,你把前儿绣的那个荷包给我,今儿无事,我想照着绣一个给小王爷。”
芳龄喜道:“是,我这就给姑娘拿来,小王爷必定高兴。”说完忙颠颠的去找荷包。原来元媛想到自己既然要扮出贪图富贵想着飞上枝头的样子,每日里让人代去请安是不够的,但别的东西又拿不出手,好在自己现在的针线活还算是能看了。鸳鸯只要绣的色彩多一点,也不会被看成是鸭子,何况古代女人绣荷包给男人,应该算是一种很积极很婉转的表达吧,送给萧云轩正好。
因此很用心的绣了两天,终于将荷包完成了。因为赶工久坐,所以只觉得身上有些酸痛,伸了两个懒腰,听芳龄说今日萧云轩和众位皇子才子们都去看打粮食了,她便放心出了屋子,在院里走了两圈。
只见一根大树底下白花花的一簇东西,走上前一看,原来是蘑菇,此时天气还未严寒,之前下了场秋雨,这两日里阳光又足,因此蘑菇竟然冒了出来,只可惜是有毒的,不能吃。
元媛想起夏天里喝的那些蘑菇汤和蘑菇炖鸡之类的菜肴,立刻就觉得口水要泛滥,四处看了看左右无人。于是立刻溜回房间,吃了解药,又换上了一袭短打扮,留了纸条在芳龄日常做的针线上,说要出去散散心,除她之外不许让一个人知道。接着她溜到厨房里拿了一个柳条筐,便只身来到石头营后面的山上。
这座山上只有稀稀落落的树木,然后都是茵茵绿草,因为不是南方,所以即便偶尔见到一两条蛇,也没有毒蛇,见人就溜掉了,因此元媛也不甚怕,何况在现代搞生物制药,蛇胆是一味很重要的材料,她也看过不少活蛇,还会抓蛇的七寸呢,想起来倒也没什么好怕的。
来到山上,因为两天的大太阳,土早已干了,半点泥泞也无,但为了防止虫子什么的,元媛还是穿了小牛皮靴,系了绑腿,可说是全身上下都做好了武装。
果然,刚上山就看到一堆草丛中现出几个白白圆圆的东西,走近前一看,只喜得元媛险些叫出来。一簇大蘑菇就窝在草里,最中间那个竟然有小碗大小,两旁稍小的有两三个,再往边上则都是小蘑菇了,肥嘟嘟的外形甚是可爱。
采蘑菇这项活动,说起来和钓鱼差不多,有了收获的时候,都是让人欣喜难禁的。元媛连忙将那一大簇蘑菇采摘下来,看一看,不由得更加欢喜,不是什么毒蘑菇,是雪白的口蘑。
她直起身,看了看山上的树木,虽然稀疏,但因为山大,算起来倒也有近千棵,什么品种的都有,以松树居多,元媛心想如果运气好,应该可以采到松茸,这松茸晒干了,等到过年的时候拿出来泡了炖鸡,是最爽滑美味无比的,想到此处,不由得又想流口水,忙收住了,背着筐继续往山上走。
不一会儿,又采到了两大窝蘑菇,雨后两三天,正是蘑菇最大最肥嫩的时候,太早则还小,有的根本还没冒出来。太晚又干了,变成菌丝,只有这个时候是最合适的。
元媛运气不错,不但采到了美味的鸡腿蘑菇,还有不少的松蘑,也就是松茸,到最后,这个贪心的家伙专门挑松蘑下手,连鸡腿蘑菇都弃之不取了。
用了半个多时辰的时间,柳条筐已经满了,其中大多数都是松蘑。元媛做梦也没想到这座山上的食用菌资源会如此丰富,心想平日里吃的那些蘑菇,没听说是有人来这里捡的啊。好像都是从市集上买来的,真是的,现守着这样一座蘑菇宝山,却不知道用,看来我要好好对他们进行下思想教育,钱可不是这么乱花的。
想到这里,不由得心满意足便要往回走,刚回过头来,就吓得“啊”一声叫,险些连柳条筐都扔了下去。
只见萧云轩面上带笑,正静静站在她身后。一袭白衣更衬得他风神如玉飘逸潇洒。他见元媛吓到了,便连忙上前两步,想要去扶,却最终又收回了手,微笑道:“抱歉,我只因忽然见到姑娘,便忘了招呼,害姑娘吓到,是我唐突了。”
元媛咳了一声,心想该死的,你就是故意的吧。解释什么?呸,解释就是掩饰。
面上却是盈盈一笑,连忙站起身微微福了一礼,轻声道:“真是巧,竟在这里又遇到了公子,不知公子来此处意欲何为?这山上似乎也没有什么猎物可以射的。”
萧云轩呵呵一笑道:“虽没有大猎物,但总有些兔子山鸡,正值秋高气爽,射几只正好用来待客下酒。因此我忙完了便过来这里,没想到刚上来就见到姑娘,起先并不知道是旧识,原想悄悄走开,后来看见姑娘的身影,自觉有些熟悉,才想一探究竟,还未等开口,就吓到姑娘了。”说完拍了拍腰间挂着的箭囊,示意自己真的是来打猎的。
元媛看了眼他手中拿的那张弓箭,不知为什么,心里就觉得小王爷这帅哥若做起拉弓射箭的动作,一定比黄日华演的靖哥哥还要帅的多。不过她当然不会把这种想法表露出来,只是微笑道:“也没什么,公子射猎,我采蘑菇,两不相犯,更何况我的筐已经满了,公子却还是一无所获,就祝你大展神威多多收获了。”一边说就忍不住佩服自己真是聪明,如果不把那只兔子和浣娘她们一起送走的话,只怕自己的身份就暴露了。
萧云轩这些日子时而便会想起她,如今见了,只觉心里十分欢喜,却见她仍如前两次一样,半点犹豫都没有的就要离开,不知为何他就踏前一步,拦住了元媛的去路,拱手道:“承蒙姑娘两次施恩,还不知姑娘姓名住址,乞请姑娘告知,日后也好登门拜谢。”
元媛心中冷笑,暗道男人果然都是贱骨头,这小王爷在京城里,不知道多少闺秀名媛趋之若鹜,他都不放在眼内,如今我这么个平常货色只因不鸟他,他倒紧紧的缠了上来。因面上便淡淡道:“那算什么恩?不过举手之劳而已。终究我也不指望着那方子卖钱,若有人用它好,也算是我的知己,更不必谈谢字。公子与我不过萍水之遇,相逢何必曾相识?又何必知道我的姓名住址?我也从没问过你的。”
萧云轩一窒,被这样直截了当的拒绝,而且还是三番两次的拒绝,于他来说真是从小到大头一次。只因为他长得好,气质又高贵,多少女子在不知道他是小王爷的情况下,都恨不得能把祖宗八代告诉他,好让他上门提亲,如今却遇到元媛这样一个异类。
人家姑娘都把话说到这份儿上了,自己又不是登徒子,断无纠缠之理。萧云轩心中升起一抹浓重的失落,他知道自己不是因为元媛拒绝他,就因为不服气而产生征服之心。他是真的对元媛有好感。虽然只见过三次,虽然这三次都是说了没几句话,虽然第二次他甚至连对方的面孔都没有看到。但就是这么短暂的相处,便让他心中有一股美好而安宁的情愫渐渐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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