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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完我的叙述,程嘉溯英挺的眉也皱起来,在眉心形成一道深深的褶皱。
我对郑与泽产生了怨气——程嘉溯这个做表哥的,给表弟收拾烂摊子是甘之如饴,但我看着自己的男人要为他不成熟行为来带的恶果买单,一次又一次地烦心这些事情,就非常气愤。
如果郑与泽能稍微成熟一点,不说是担起郑家的大梁来,与程嘉溯守望相助,共同对抗狼子野心的外敌;就是他能够为自己的感情负责,程嘉溯也不会像现在这么累。
我环顾四周,郑与泽正和几个朋友说着什么,放声大笑。但他惬意地四处看着,唯独一个眼风都没给方萌萌,一旦眼神接近方萌萌所在的方位,他就会僵硬地挪开。
这种表现落在我和程嘉溯眼中,就是欲盖弥彰。如果他真的丝毫不在乎方萌萌,那么在他眼中,方萌萌和马场的工作人员、路边的风景不会有什么区别,他根本就不会刻意避开,甚至,按照他的性格,他很有可能会上前调戏那个姑娘,给自己的风流名声又记上一笔。
程嘉溯从背后抱住我,“先不管他,我带你去骑马。”
我点点头,暂时将郑与泽的糟心事放到一边,专注享受我们两个人约会的时光。
工作人员为程嘉溯牵来一匹黑色的马,四肢修长,皮毛油亮,长长的鬃毛有一部分扎成整齐的辫子,其余部分潇洒地披散,漫步走开,优雅仿佛马中的王者。
工作人员介绍道:“它的名字叫做king,是纯种的阿哈尔捷金马,性子也比较高傲。”
这种在古代被称为“汗血宝马”的马匹是世界上最好的马,头细颈高,轻捷矫健,耐力十足,各国名马都以拥有它的血统为荣。
这匹马皮毛入缎子一般,在阳光下闪烁着金色的光晕,神态矜持高傲。我被它迷住了,惊叹着走上前,想要摸摸它。
king十分有灵性,略一偏头,就避开了我的手,警告性地喷了一口气。程嘉溯眼疾手快地拉开我:“别急,慢慢来。”
虽然它性子高傲,但毕竟是驯养过的马,不会轻易伤人,工作人员松开缰绳,“程总是常来的,king记得您呢。”
程嘉溯伸手,king打量了他一会儿,果然慢慢走上前来,低头嗅嗅他的手掌。程嘉溯抱住马头摸了摸,看我眼巴巴地站在一旁,不由笑起来:“这么眼馋啊……”
接过工作人员手里的糖,程嘉溯喂了king一块,这匹马就纡尊降贵地蹭了他一下。一人一马都是一副高傲面孔,竟是神似,我不禁笑起来。
程嘉溯教我也拿了一块方糖放在掌心里,伸手到king面前。骏马鼻孔里喷出的热气打在我手上,潮乎乎的,我有点害怕,往后缩了缩,程嘉溯托住我的手掌,:“别怕,它不咬人。万一咬人,我替你挡着。”
在他身边的时候,我总是格外安心,胆子也格外大。手被他握着,就更不怕了,平平地伸到king嘴边。
骏马伸舌一卷,灵巧地将方糖攫走。我惊讶地叫:“呀!它都没有碰到我。”
工作人员笑了笑,正要说什么,看到程嘉溯同我的相处,又退开了。
程嘉溯白得了一个炫耀知识的机会,淡淡笑道:“是专门训练过,来骑马的人,多少有点洁癖。”
这是自然的,要不然每一次有人喂它,都舔人一手唾沫,那多脏啊。能来这里骑马的人非富即贵,再次也是小富阶层,中产以下根本不会考虑到这么奢侈的娱乐活动。这群人往往有着各种各样的讲究,洁癖算是最常见的一种了。
吃了我的糖,king的态度稍稍温和了一些,程嘉溯牵着它的缰绳,示意我上前摸摸它。
指尖触到光滑的皮毛,皮毛之下是肌肉虬结的躯体,温热的血液奔涌,强健的骨骼挺立……这是被诗人们传颂了千百年的名马啊。
马背上早就上好了鞍鞯,程嘉溯含笑看着我摸够了,忽然手一撑,翻身上马。
我先是吓了一跳,随即被他的英姿迷倒,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他在马上笑我:“傻样,没见过吗?”
我摇头:“从来没有见过你这么帅!”
他别的时候也很帅,越是运筹帷幄、挥斥方遒的时候,就越是迷人。但那都是智慧方面,而马术最能体现男人优雅的力量,这是我第一次看到。
程嘉溯微笑:“在这里等我?”
“好。”话音未落,就见他轻夹马腹,king像一支离弦的利箭一般轻捷地冲了出去,一骑绝尘。
骑士与骏马矫健的英姿在马场里引起一阵交好,好几个原本正在围着郑与泽献殷勤的人也动了心,让人牵来马,想要一试身手。
郑与泽也兴冲冲地叫人把他的爱马牵过来,那是一匹白色的阿哈尔捷金马,浑身没有一根杂色的毛,毛尖泛着光晕。
据说那匹马的名字叫做prince。我禁不住笑:“阿泽一下子给自己降了个辈分啊。”
他们一群人正吵吵嚷嚷地要出发,king小跑着回来了,程嘉溯自马上向我伸手:“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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