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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被约翰·里德打倒在地,被我舅妈关进了红屋子。”
劳埃德先生又一次掏出他的鼻烟盒,他问:“难道你不以为盖茨里德府是一所漂亮的宅子吗?可以住在如此好的地方,你不觉得幸运?”
“先生,这又不是我的家,阿博特就说,我比佣人还没资格住在这儿。”
“唉!如果你想离开这儿,那你就太笨了。”
“如果有地方可去,我很开心离开这儿的,不过除非我已长大成人,否则我没有可能离开盖茨里德。”“也许可能——谁知道呢?你还有别的亲戚吗,除了里德太太?”
“先生,我想没有。”
“没有你父亲方面的亲戚呢?”
“我不清楚,有一回我问过里德舅妈,她说也许我有几个既贫穷又下贱的亲戚,可她一点儿也不知道。”
“如果你有这样的亲戚,你愿意离开这里去他们那儿吗?”
我想了一会儿。在大人的头脑里,贫穷是很可怕的,对孩子来说尤其如此。什么是勤奋、吃苦、值得尊敬的贫穷,他们一点儿也不知道。这个字眼,在他们脑海里,总是和衣服破烂,缺少食物,炉中无火,举止粗俗和卑劣无耻联系在一起。贫穷在我看来就是堕落的同义词。
我的回答是:“不,我不愿意做个穷人。”
“如果他们对你好你会愿意吗?”
我摇头以示否定。我发现不了穷人如何可以对人好,再加上得学他们一样说话,和人们一起行动,成为一个没修养——我有时看见的那样一些穷苦女人,在盖茨里德村的土屋前洗衣服,给孩子喂奶。不,我还没有那样的勇气,去牺牲身份来换取自由。
“不过,你的亲戚真的是那么穷?他们都下田干活吗?”
“我不知道,里德太太说,即使有,我也只会有些要饭的穷亲戚。我可不愿去要饭。”
“你渴望去上学吗?”
我停下来,又想了一下。学校对于我来说一点儿概念也没有。蓓茜有时候提过,似乎那里的年轻姑娘们全要套着脚链,系着脊椎矫正板坐在那儿,而且一定要有标准、规矩的举止。约翰·里德恨学校,骂老师。不过约翰·里德的看法不一定是我的看法。而且尽管蓓茜关于校规的看法(是她来盖茨里德以前从她呆过的小姐那儿听过的)有些怕人,那一项项才能——她提到的几位小姐拥有的,倒令我向往。她大加赞扬那些她们画的美丽的风景花卉,会唱的歌和会弹的曲子,会编织的钱包,会翻译的法国书,使我在这以后都有想去试一试的劲头。再者说了,进了学校,就彻底地变化了,那是一次长途旅行。离开盖茨里德府,进入一种全新的生活。我仔细考虑了一番,作出了这样的结论:“自然我很乐意进学校。”“是的,天知道会发生些什么事情呢?”劳埃德先生站起来说,“这个孩子该换一下环境了,”他似乎自己对自己说了一句,“神经有些问题。”
蓓茜这时回来了,同时一辆马车顺石子奔跑的声音传了过来。
“蓓茜,是你的太太吗?我想在走之前和她交谈一下。”劳埃德先生问道。
蓓茜请他去早餐室。我估计,从后来发生的事情看,他和里德太太的交谈中必定建议送我去学校,无疑这个建议立刻被接受了。因为一个晚上,在育儿室阿博特和蓓茜做针线活儿时说起这事,她们以为我睡着了——因为我早上床了。阿博特说:“我敢打赌,里德太太早就想摆脱这么一个脾气坏、令人讨厌的孩子,这孩子整天仿佛总用眼睛盯住每一个人,就像暗地里搞什么阴谋似的。”我觉得,阿博特倒的确把我看作一个少年福克斯似的人物了。就在这一次,从阿博特告诉蓓茜的话中,我平生第一次得知了我爸爸是穷教士;我妈妈不顾亲友的反对,不害怕失去身份,仍然嫁给了他;对于她的忤逆,我的外祖父大发雷霆,没有留给她一分钱的遗产。结婚后一年,在一个大工业城市,我爸爸当牧师。当时,那儿流行斑疹伤寒,在访问穷人时他染上疾病,又传染给了妈妈,两个人不到一个月先后过世了。
听了这些话,蓓茜叹了口气:“阿博特,命苦的简小姐也够可怜的了。”
“对呀。”阿博特回答道,“虽然她孤苦一个,要是个漂亮、可爱的孩子,还能叫人同情她,可像她这样一个小家伙,没法讨人欢喜。”蓓茜也同意:“的确不讨人喜欢。在相同的境况下,像乔治娜那样的美人至少还会招人怜爱许多。”“是的,我可喜欢乔治娜小姐了!”阿博特热情地大喊起来,“真是个宝贝儿,头发长长的,眼睛蓝蓝的,而且脸色如此可爱,就像画出来一样!——蓓茜,晚饭时,我真想吃一盘威尔士兔子。”“我也如此,再加上烤洋葱。走吧,咱们下楼去吧。”她们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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