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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第1页)

不顾鲜血迅速涌出绷带,她腾地坐正抬起胳膊。

冷冷的枪口对准他的胸。

然而,他比她更快,冰凉的枪管顶在她额头。

他咧了下嘴,像笑又有点像哭,牙痛似的吸了口气,手一挥打落她手握的。

血滴下来,掉在雪白的西洋裙、大红的锦缎被面。明芝感觉不到痛,她知道常在河边走难有不湿鞋,游走在生死之间,早晚有一天输的是自己。然而她没想到第一次真正的失败是在他手上,她失去的确实是自己。

“为什么不信我!”

在昏迷前,她听到他说。

她有许多想说,但已经晚了,意识消失在一片黑暗里。

第五十五章

人的愈合能力永远超过自身的认知。

明芝抬起右手,手背有个粉红色的伤疤,虽然丑,但毕竟长好了。距离受伤才一个多月,这地方除了偶尔有些抽痛,几乎感受不到它曾经的血肉模糊。而她,反正现在也不需要它执行特殊任务,所以完全可以漠视那点痛楚。

从前的日子,她仰头看向小窗,仿佛越来越遥远,不管是住在楼上的大小姐生涯,还是属于亡命之徒的。

亏徐仲九想得出,把她送进了租界巡捕房的牢房。

也许还应该感谢他打招呼下的特别优待,她一个人占了一间。虽然里面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至少比多个人挤一间的要好得多,否则连上厕所都要成问题。角落放着一只马桶,无遮无挡,明芝在白天总是忍住,只在晚上解决必要的人有三急。

她的头发长了些,但也更容易乱蓬蓬,衣服仍是男装的裤褂。

进来时明芝已经发了许多天的脾气,她拒绝和阿荣说话。而徐仲九,他在那天之后便不知去向。在徐仲九的示意下,阿荣把他们的身份跟她做了说明,他是上海滩上一位大老板的门徒,只要大老板有令,闯刀山下火海不在话下。这位大老板从浙江过来的,收有不少干儿子,徐仲九也是其中之一。不过现在他们都有另一重身份,大老板是成功的商人,徐仲九是普通的小官员。

明芝抱住膝盖,把脸贴在腿上。

阿荣说一个月后会来看她,送必需的用品。然而从进来的第一个小时后明芝开始后悔,她想当时自己肯定是烧昏了头,又急又气,从前能忍那么多年,为什么现在非要跟徐仲九立时三刻争出结果。

这是白天,而每一个晚上她无法入睡。恨不得徐仲九就在面前,她心中有熊熊烈焰,灼烧得只想抓住他狠狠质问,为什么要这样对她?!

如同刚学会飞翔便被捕捉的鹰隼,明芝在白昼与黑夜中反复无常。她一时觉得自己应有此报,有杀人的胆量就要做好被杀的准备;一时又恨得心都快炸了,没日没夜的陪护、舍己为他才受的伤。她时常在睡梦中猝醒,醒来才发现不知何时泪水淌了满脸。

最终,恐惧占了上风,她想自己不会再和徐仲九作对。和恶劣的伙食、邻居、环境相比,这里顶顶可怕的是无穷无尽的寂寞,比死亡更可怕,因为见不到终止的边际。她以为她的喉舌将要生锈,因为找不到可以言语的对象。

但是这样的寂寞有一天还是被打破了。

深夜铁栅栏被打开,明芝莫名其妙被提审。不管如何申辩,两名狱卒跟没听见似的把她拉到审讯室,然后一齐走开了。

明芝站在空荡荡的屋子里,突然意识过来,难道是徐仲九要见她?但很久都没人来。

审讯室有一些皮鞭和木棍,明芝闻到强烈的血腥味。她想吐,不过忍住了。黑色的小虫大摇大摆从面前走过,明芝退后一步,这些日子她已经习惯它们的存在,不想给自己的鞋底加多一坨污渍。

门嘭地被打开,明芝防备地转过身。

不是徐仲九,是一个陌生的男人,高而胖,满脸络腮胡子,浑身酒气。

明芝瞳孔莫名缩小。她记起这人是谁,关在斜对面的一个囚犯,经常高声大气骂粗口。

他怎么会来这里?

她警戒地退后。

那人咧嘴一笑,“大小姐,看来你真的忘记我是谁。”

明芝微微垂下头,是温顺无害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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