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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她的风格。
艰难地咽了口口水,他再抬头去看那个离开的背影时,刚巧看到她回过头跟他做了个飞吻的动作,然后就跑了。
没有丝毫预兆地,他的心忽然就跳了起来,扑通扑通扑通扑通,他耳朵里全是咚咚咚的响声。
他深吸一口气,找了个隐蔽的地方,把信封打开看。
那是一张非常漂亮的田园风印花信纸,跟信封颜色一样,是粉色系,双面都有图案,很漂亮。
他把叠得整齐的信纸抽出来,小心地打开。
上面只写着两句话。
【你真以为这是一封情书吗?别自恋了。】
那一瞬间,他的心就落了下来,从喜马拉雅山巅落到了雅鲁藏布大峡谷。
那一刻的心情很难形容,如果只用一句话来概括的话,大概就是……让他想自嘲地笑一下都弯不起嘴角……吧。
就像现在,只是过了一条马路而已,他就觉得自己已经走不动路了。
他低着头看脚尖,看着看着眼睛就模糊了。太丢人了。一点都不像个男人。
“魏沈骏!”
他听到苍夏在后面叫他,脚步声越来越近,他连忙要走,却被一把拉住了。连擦眼睛的时间都没有,就给她看了个正着。
太丢人了。
第三十一章
苍夏一眼就看到了魏沈骏的样子,顿时便愣在了原地。
跟魏沈骏这个土鳖名字不同的是,魏沈骏本人长得是真的很好看的,如果他不好看,苍夏不会喜欢他。毕竟他那张臭嘴要是换张脸都能被她打死,还不要说他那常常说风是雨的个性。
她从来都不否认喜欢魏沈骏是因为这样肤浅的理由,就连魏沈骏问她为什么喜欢他的时候,她也会直接这么说。喜欢脸。
魏沈骏也不气,不仅不气还得意得不行,说自己长得就是比石印松好。
这人脑回路就有这么清奇,有时候苍夏被他气到不行,会想着这种傻逼干脆分了算了,但每每看到这张脸无意地对她摆出讨好的表情来生硬地求和时,她的心就会软下来,想着能谈就谈谈吧,谁谈恋爱能不吵架呢?
就这样想着磨着拖着,一年时间就过去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两人吵吵闹闹的次数太多,前期的吵架还算个吵架,吵完还要来个三五天的冷战,后来的吵架就成了家常便饭习以为常,常常早上还吵,中午就又在一起吃饭了。
大家都笑说他俩的感情经得起考验,但说实话,这样的恋爱其实挺累人的,再好的感情,吵久了也就吵淡了。
淡到什么程度呢?他们除了吃饭,其他时候几乎都不在一起。
吃饭的时候就只是吃饭,也不说话,一人拿个手机放在桌上边吃边玩,吃完各回各的宿舍,各自上各自的课,然后到下一顿吃饭的时候魏沈骏叫她出去,她再出去。有时候她不想出去,魏沈骏就要跟她吵一架,她懒得跟他吵,所以就每天都跟他出去吃。
吵架这么多,他们也不是没想过要聊聊天沟通沟通解决一下问题,但他俩三观差挺多,一聊天就有分歧,魏沈骏嘴又臭说话难听还死要面子不认错,往往说不了几句就要吵,吵的时候魏沈骏又一定要吵赢,不然就没完没了,所以常以苍夏忍气闭嘴作为结束,这样一来,苍夏不乐意跟他说话,他就是吵架也没得吵,久而久之没了趣,也就没人说话了。
有一回他们吃饭的时候说着说着就吵起来了,吵得也不厉害,只能算拌了几句嘴,跟平日里的真吵还差了个十万八千里。
苍夏都没把这事儿放在心上,吵完把盘子端着坐到另一桌上去自己吃自己的,免得看见他生气。等一顿饭吃完,她的气都消了,这时候回头去找他,结果看见他一盘子饭都没动几口。
“咱俩这样还不如分手算了。”魏沈骏问她,“你觉得呢?”
这话魏沈骏没少跟她说,每次吵架都要来这么一句,但每次都等于放了个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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