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文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九十九章 天才再出发中(第1页)

彼得踏入实验室时,身上还带着没散去的凉意,清晨的寒风把他的脸颊吹得有点红,他呼出一口气,放下书包。

实验室里温暖的空气,让他的额头微微冒汗,他又把外套脱掉扔到椅背上,斯塔克醒来还有些迷糊,彼得说:“我听席勒医生说,你正在为一些事而困扰,正好今天学校放假,我对那些橄榄球比赛不感兴趣,我觉得我们可以一起来解决这些麻烦但首先”

他从书包里掏出了一个袋子,一边因为烫有些拿不住,一边说:“我从学校附近带来了最好吃的薄饼,还好我荡的够快,还没凉。”

然后他回头,看了一下角落的咖啡机,他把薄饼的袋子放在了一边,然后跑到咖啡机那,一边摆弄一边说:“让我们来杯咖啡吧,席勒医生那的意式浓缩实在是太苦了,我真的喝不惯,让我看看,我要来个双奶双糖的拿铁,你要什么?斯塔克先生?”

斯塔克坐在窗边,用手拄着脑袋,他的头还有些昏沉。

忙前忙后的彼得带着一种他这个年龄特有的朝气和活力,就像纽约熙熙攘攘的清晨,虽然看上去太过跳脱,还显得有点滑稽,但正是这种活力,让斯塔克在夜里被冻结的心脏,又重新跳动起来。

彼得一手举着托盘上的两杯咖啡,一手提着薄饼的袋子,然后一股脑的放到桌子上。

彼得拆开薄饼的包装,把附赠的酱料挤到上面,然后递给斯塔克,斯塔克其实并不喜欢接东西,但他还是接了过来,然后咬了一口。

其实彼得和斯塔克的口味并不一样,彼得喜欢吃一些调料味很重的东西,喜欢放各种各样的酱,但是斯塔克的口味偏清淡,他咬了一口薄饼,那种有些冲人的调料味掩盖住了面饼本身的香味,在斯塔克的感觉中,这并不是很好吃。

但好在,就像彼得说的,这薄饼是早上刚出炉的,彼得速度飞快,带着它穿越了纽约的大半个城区,也还没凉,配上香味十足的咖啡,斯塔克感觉一股热流在胸膛中涌动,他好像又活过来了。

在这一整个夜晚里,斯塔克都没有想哭的感觉,或者说,那种情绪一直积压在他的心里,而无法冲到眼眶上。

但就是这样一顿平凡的早餐,却让斯塔克有种得救的感觉,他从来不会想过,自己会为两美元一张的薄饼而感动的想要哭。

对面彼得吃相不太好,他挤了太多酱料,很多酱料还粘在他的嘴角,他也又像往常一样,狠狠的咬一大口,然后不停的放在嘴里咀嚼。

热气腾腾的早餐让他出了更多汗,他扯了扯领口,衣服的形状变得有些凌乱。

话说,目前朗读听书最好用的pp,,安装最新版。

这样的形象和这顿早餐,与斯塔克大厦的环境格格不入,这里到处都是冷色的金属、各种高端的实验仪器、规律闪烁的灯光。

就好像冰冷又规整的机械零件上,被人强行刷上了一道彩色的油漆。

但彼得丝毫没有受到影响,他先是飞快地吃完了一张薄饼,然后又咕咚咕咚的灌下去一大杯咖啡,最后瘫在椅背上,发出一声满足的喟叹。

彼得抹了抹嘴说:“真好啊,以前我一个礼拜只能吃一次,因为你知道的,这家虽然好吃,但其实有点贵,要是吃学校食堂可以便宜一半的钱。”

“但是我真的不喜欢吃学校食堂里的香肠,因此每当本叔叔给我零花钱的时候,我就会去吃一次。”

“格温也喜欢吃这家,现在我们每天放学都会去吃一顿,原本我总抱怨那里的座椅不够,但是和格温一起,我们挤在墙角,一边吃一边聊天,还有比这更好的事儿吗?”

斯塔克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里,原本的一整个薄饼现在只剩下一张包装纸了,那上面还残留了一些酱料,他左手边的咖啡也见底了。

“我第一次吃这东西。”斯塔克说。

彼得有点诧异地说:“不会吧?薄饼在我们那儿还是挺流行的,学校里几乎人人都爱吃。”

“你知道汤普森吧?以前我跟你提过的,我们班里那个打橄榄球的大块头,他一口气可以吃上5份,上次他非让我给他带早餐,要不是看在他给了我额外的小费的份上,我才不去拎那么多袋子呢。”

然后彼得有些轻松地说:“不过没关系,凡事都要有第一次的,怎么样?味道还不错吧?”

斯塔克啧了啧嘴,他必须得承认,其实人类的味觉就是喜欢更丰富的味道,那些酱料虽然未必健康,但其实挺好吃的。

吃完饭,彼得站在实验台前,他本来是想看看斯塔克是不是有什么新的机甲创意,然后他就发现了那一摞一摞的书籍和资料。

和佩珀刚好相反,彼得能看懂那些复杂的实验数据,但却完全看不懂这种长篇大论。

他拿起其中的一篇,看了两眼之后就捂住眼睛说:“我好像不认识英文了,救命!这里面的每个单词我好像都认识,但又好像都很陌生”

“我觉得迟早有一天,你也要学这些。”斯塔克说。

彼得摇了摇头说:“这就是为什么我的梦想从来不是开一家公司,或者当什么世界首富之类的,我知道自己搞不明白这些,我可能甚至都招不到一个员工,因为我不懂他们在想什么,可能生意也会谈的一塌糊涂”

斯塔克拿着书的手僵硬了一下。

彼得的话提醒了他,其实他现在并不是在被逼迫着学习这些东西,是他自己选择了要保下斯塔克集团,其实如果他选择放弃公司,选择相彼得一样去当一个独立的街头英雄,那他其实根本就没必要看这些东西。

只要他还有他那天才的大脑,就是去垃圾堆捡材料,他都能做出机甲。

那他为什么要选择保下这个公司呢?斯塔克想,学习这些东西的痛苦好像也并没有比去翻垃圾堆更小。

然后斯塔克就想到了佩珀,想到了奥巴代亚,也想到了他父亲。

我的老婆是总裁  从江湖剑侠斩妖成为剑神  大佬的小兔子软萌娇  女尊:带领全家改门换庭  穿越八零多张床  灵气复苏:我开局掌握了阴阳之力  捕快凶猛  我有个万宝空间  她们真不是大明星  诸天从倚天屠龙开始  男主总想攻略我  吞噬星空之顶级悟性  灵气复苏:从神级宠物开始无敌  你来,我们一起走  金屋藏宠  凤归长安  回眸便是你  老祖宗她又飒又甜  恶徒掌控,娇软小寡妇逃无可逃  穿成反派后我在霸总文学里普法  

热门小说推荐
快穿王者:男神,跪下唱征服

快穿王者:男神,跪下唱征服

在这个农药纷飞的年代,颜小沫已经跌倒在这个坑里爬不上来了。一朝进入农药系统,各种帅哥任你撩。系统颜小沫,你喜欢哪款帅哥?颜小沫当然是吓猴蹲啦!系统(惊吓)为何?颜小沫此人有肌肉,还会脱衣服,更重要的是还眼瞎。农药众男神不服了,纷纷在峡谷草丛脱了衣服。颜小沫李白哥哥,赵云哥哥,韩信哥哥你们要干啥?(ps根据王者荣耀故事改编,如有雷同,算我借鉴的。)...

偏执大佬的心尖宠回头了吗

偏执大佬的心尖宠回头了吗

本文系破镜重圆又撩又虐又甜男主对女主偏执成瘾江城大佬沈墨浓少年时,父亲突然去世,家道中落,初恋女友也不辞而别,音讯全无。那时,他发誓,要让负了他的人终生痛苦,粉身碎骨。若干年后,沈墨浓晃动着精美水晶杯里的顶级红酒,那晃动的液体鲜红如血,他一边嘴角扬起,眼底含着一万年前冰山上最冷的一片积雪,没有任何笑意,修长好看的身姿挺拔,往空中轻轻触了一下温如初,欢迎你回来。温如初蓦然打了一连串的喷嚏总感觉有人在暗地里算计我。当别人为了讨好沈墨浓而跟风去欺负温如初的时候,没想到却惹得沈墨浓勃然大怒从今往后,不要让我再看见你!更加当众向众人宣布我的女人只有我能欺负。温如初只想找到当年在地震中将自己救出来的那个哥哥,她只记得分别时,她问我要怎样才能再见到你呢?那个哥哥对她说小妹妹,我是励志要做一个新时代的农民的人,以后你来乡村的大田野里来找我。于是,大学的时候,温如初毫不犹豫的报考了大夏国排名第一的夏国农科院。毕业之后,温如初抛开了身份的束缚,投身到了夏国最穷最偏僻的乡野山村。只不过在某一天,他被某个人抓了回去(求收藏!)如果您喜欢偏执大佬的心尖宠回头了吗,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我要娶老婆

我要娶老婆

张青,27岁,资深宅男,面对人生大事出门创业赚钱,好娶老婆,然而一出门就遇到职业小三,赌徒,性感女投资人,面对众多诱惑,张青很有志气的开口,可以的话,能让洪水来的更猛烈些吗?...

不败战神:都市逍遥战神

不败战神:都市逍遥战神

关于不败战神都市逍遥战神帝国战神,国士无双,率军远征边疆,所向披靡,得知好友被害,毅然决然回到故土,此后腥风血雨,席卷天下...

被迫嫁给山野糙汉后,她被团宠了

被迫嫁给山野糙汉后,她被团宠了

逃命的安定侯嫡长女,被人一板砖拍的脑震荡,等醒来,成了农家小媳妇。外面危机重重,怕小命不保,席杳觉得,马甲不能掉,死也不能掉为了不被赶走,努力的席杳一不小心就成了周家的团宠,个个都护着她。从小定亲却没看过新娘子的周戎被老丈人勒索,连赶考的银子都被剥削了,娶了个病怏怏的媳妇,想着一定要人家知道,他不想娶的,所以,好是不能好的,绝对不可能好。为了表示自己的立场,周戎冷言冷语,冷酷无情,然后发现,自家小媳妇,对家里奶娃娃都比对他好觉得小媳妇挺好的他,想着自己还可以努力努力如果您喜欢被迫嫁给山野糙汉后,她被团宠了,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地西泮 完结+番外

地西泮 完结+番外

穆千珩(Jade)x宋槿书,少爷攻x金主受,伪替身,年少时的双向暗恋,1v1,双洁。希望阅读此文前先眼熟文案,正文刀甜刀甜的,番外篇纯属作者放飞自我的状态,介意者请于番外前止步!扫雷狗血,一言不...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