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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第2页)

“请。”她举起杯,仰面饮尽,向我亮了亮杯底。

这是中国人的喝酒规矩,先干为敬。在这种山野环境里,喝烧酒、吃野味是最入景的美事。我也干了一杯,热辣辣的酒直冲喉咙,一直烧到胸膛里,立刻浑身都是暖意。砂锅里炖着的是圆滚滚的蛇肉,飘着无以名状的香气。

“这些香草蛇性情温和,以草根小虫为食,对习武的人恢复内力损耗很有帮助,你可以多吃一些。”她暂且卸去了江湖人的伪装,我们虽然只相识一天,却借着暗夜、微雪、佳肴、烈酒,成了可以推心置腹的朋友。

“在遇到他之前,我也不相信世界上会真的有‘逾距之刀’这种武功。那一年,我刚满十六岁,也就是老教主刚刚下令册立我为五毒教圣公主的时候,也是深冬时节。要想正式登上圣公主的宝座,我必须要为教里做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才能服众,于是我选择了进入西南深山,寻找传说中‘肋生双翅的蛇’,并且要带回去培育,以增强五毒教继续在江湖上一枝独秀的地位。”

我耐心地听着,雪花在阶前铺了薄薄的一层,像是黑夜里的一张白色地毯。降雪的区域基本延伸到村寨也就到了尽头,所以我知道回去接应探险队的梁威,不会受雪天的困扰,明天一定能赶回来。

今晚,我该尽可能地放松心境,听何寄裳讲完她和大哥之间的故事。

“那时,这里还没有村寨,只有一间空荡荡的小草房。我向南五公里后,并没有发现特殊的蛇类,只有普通的草上飞、朱砂风、见月死,而这些蛇类,早就成了五毒教豢养的家蛇,没有丝毫发现价值——

“黄昏小憩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了一窝山豹,共有三只,应该是刚刚满月的样子。十六岁,还是童心未泯的年纪,所以便用树枝和藤条编了一个大筐,想把它们带回去,作为意外收获。我当然知道处在哺乳期的豹子,不会远离自己的幼崽,但我早在云南时,就经常带着手下的跟班上山打猎,多次射杀豹子、野猪,对这种外人看来凶猛可怖的动物毫不在乎。

“我离开豹子的巢穴没有五百米,老豹子就追了上来,实在出乎意料的是,除了一公一母两头老豹子之外,还跟着一只体形极其壮硕的成年公豹。我用毒箭射中了它,却没能令它立即死亡,一直向我扑过来。就在这时,一环雪亮的刀光急速闪出,一刀便砍下了公豹的头颅——那个人,就是‘盗墓之王’杨天。”

这是一个老套的“英雄救美”的故事,但我很想听她说下去,因为在她的娓娓叙谈中,大哥的形象在我脑海中越来越丰满有力,直到成为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不仅仅是武林中人嘴里不停传颂的平面典型。

美人遇难,英雄出手,然后以身相许,成就神仙眷侣,这应该是最令人羡慕的发展过程。

“看到他的第一眼,我就爱上他了,但也同时明白,他眼里蕴藏着的淡淡忧伤,代表的是内心埋藏着最深的寂寞。年轻时的我,根本不懂男人的寂寞是因为另一个永远得不到的女人,而无论向他殷勤奉献再多,都无法取代那个女人在他心里的位置。

“他又发出了一刀,或者说,他用自己的全部身心发出了第二刀,本来在我身边扶着我的胳膊,但刀光一起,他的人便到了两头豹子之间,豹头随即双双落下,鲜血染红了遍地草根。‘看见我发出逾距之刀的,你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这是他对我说过的第一句话,嘴角带着轻描淡写的笑,仿佛刚才暴烈至极的出手,只是闲庭信步之后随手摘下了篱笆上的一朵小花。

“两个人的相遇,也许只缘起于一个最微小的无谓决定,如果我不动那窝乳豹,直接向兰谷前进,我们也就不会见面。或者他晚出现一瞬,我死于山豹爪下,也就不会有半生的相思之苦了。”

我替她斟酒。曹孟德说“何以解忧?唯有杜康”,酒精的确能够让人忘却痛苦。

“他搭建了这座木楼,因为我假装自己被山豹吓丢了魂,每天运功逼迫自己发烧,还服用了一些无伤大雅的草药,令胳膊上起满了很恐怖的红斑。我想留住他,然后用温情感化他,动用了十六岁的女孩子所能想出的一切幼稚伎俩。

“我在草屋窗前唱歌,看着他一点一点切削木料建房子,心境充满了暖暖的阳光。木楼竣工那晚,天上也是飘着这样的小雪,他炖了满满一锅蛇肉,还有整坛的从山里人那里买来的烈酒,我们在新居的阶前,就像今晚,没有一丝隔阂,虽然只是初识了一周的江湖男女。

“他识破了我的伪装,却从没点破,那一晚,我们喝了很多,他的酒量极大,喝再多也只是脸颊带一点点绯红。苗人的世界里,几乎没什么男女之间的藩篱束缚,更没有汉人女子的矜持,见到自己喜欢的男人,就会毫无顾忌地直说出来。那样的夜,应该会发生很多旖旎的故事才对,但他只是喝酒,到最后,给我看了一张照片——”

多年以前的往事,再说起来,她还是幽幽神往,显然对大哥用情太深,无法因岁月的流逝而磨灭。

她又喝了一杯,从怀里取出一只两寸水晶镜框,惨淡地一笑:“就是她,水蓝。”

我接过镜框,带着极度的好奇心审视着照片中的女孩子。她有一头美国人那样的金发,瀑布一样披垂到腰间,眼睛又大又亮,却是纯粹的亚洲人的黑眼珠,连鼻子、唇形、皮肤都符合亚洲人的特征。

“一个长着金发的亚洲女孩子?或者头发是染过的——”她穿着一身银色的宇航服,头盔夹在左腋下,右手拎着一只银色的公事包,照片的背景是一个巨大的灰色航天器,再向后,能看到草地、河流以及远处带着点点白雪的山峰。

“这就是杨天大侠喜欢的女孩子,是一个宇航员?”对于这个突然出现的人,我只能试探着猜测她的身份。当然,也不能肯定是宇航员,很多女孩子喜欢在参观航天基地时,穿着工作人员提供的服装拍照留念。

“或许是吧,他从来没提起过她的身份和国籍,只是告诉我,在他心里,只有水蓝。受了这样的打击,我差一点疯了。他来此地的目的,是为了通过兰谷,到天梯那边去寻找一件东西,但前路上的飞蛇毒性太厉害,令人寸步难行,所以才返回来想办法,便遇到了被山豹袭击的我。”

何寄裳的话,有些出乎我的预料。既然大哥生命里有水蓝这个人,为什么手术刀竟然从没提起过,连那些江湖传说里都一点没有?

接下来的事,我大约能猜到一些:“那么,你为了帮他,或者说是取悦他,就回五毒教云南总坛去偷‘碧血夜光蟾’,想帮他驱散飞蛇?”

“是,只是当我告诉他时,他断然拒绝,不肯接受我的好意。我没听他的话,几天后偷偷溜走,连夜赶回云南,孤身进入总坛藏宝所在地,云南星月山‘七十二连环洞’。可惜,事情败露,我受了酷刑又被逐出门墙,是他救回了我,仍旧回到这座木楼。他的寻墓、盗墓的本领无人能比,几日之内,便从附近的唐朝古墓里带回了几百件绝佳玉器,砸成粉末后帮我研磨脸上的伤疤。这时,我才发现,他身边竟然多了个襁褓中的婴儿——”

我几乎失声叫起来,强自按捺住。

大哥身边的婴儿,只可能是我。怪不得这里总能给我“到家”的感觉,原来,多年以前,我早就到过这里了。

“呵呵,一个很小的婴儿,你知道我当时怎么想?”杯空了,她自斟自饮了一杯。

我们都没去动砂锅里的蛇肉,一开始她的叙述就把我吸引住了。任何人在那种情况下,应该都会把婴儿怀疑成大哥与水蓝的孩子,而不会往别处考虑。

“我的心碎了,以为他是有家室的人,而那个叫做水蓝的女孩子就在附近。那个婴儿胖嘟嘟的,非常可爱,虽然还不会说话,眼睛却非常灵活,盯着我看的时候,仿佛能看透我对他的仇恨。”

我忽然打了个寒战,不是因为冬夜里的寒气——五毒教门下,如果痛恨一个人,通常会把对方毒哑、刺聋、斩手、剁足,再割开皮肉,放进能够百年不死的毒虫,让这个人终生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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