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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云诗感觉嘴里有一股甘甜的香味,那是一种无与伦比的清香,下意识地吞咽了起来。
甘甜的感觉绵绵不绝。
“真的好香,好好吃呀!”她心里感叹。
“好了没有,好了就自己吃。”一个男人略带不耐烦的声音响起。
她猛地清醒过来。
一个年轻男子正用手捏破玉米粒,然后滴进自己嘴里。
原来那股香甜的味道是玉米汁。
不对,什么玉米这么好吃?
看到妹子醒了过来,江林山把玉米递给她道:“快点吃,吃完再说话。”
方云诗早就被玉米的香味吸引得五迷三道。
拿过来就啃,她发誓,自己从来没有这么失态过。
失态到完全不顾淑女形象,在一个陌生男人面前,狼吞虎咽地啃生玉米。
“但是太好吃了啊,根本忍不住啊!”
“我一定是太饿了,对,因为我是一个快要饿死的人!”
江林山看了一会,发现这个女吃货吃得正欢,完全没有说话的意思。
只好回身观察那头野猪,这头野猪不算大,估计就二百多斤。
不知道为什么想不开,非要给自己送肉。
江林山只好勉强笑纳,唯一不好的就是扛着这头野猪,自己的姿势就没这么飘逸了。
从一个山野高人,变成了一个猎户。
江林山摇摇头,找了几根藤蔓,把野猪背在背上。
这时,方云诗刚把玉米吃完,看着那根玉米芯,沉默良久,没舍得扔掉。
她看江林山没看这边,悄悄把玉米芯揣进兜里。
在饥饿的时候,玉米芯其实也是能吃的,杀哥说的。
听说棒国还把它当成一道菜呢。
“你们是驴友?好点了没?好点了就带我去找其他人!”江林山道。
“是的,我们是微光冒险团的户外爱好者,谢谢你,谢谢你救了我!”方云诗感激道。
在最绝望的时候,救星竟然真的出现了!
小说都不敢这么写!
江林山怀疑地看了她一眼,心想这婆娘不会想赖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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