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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嵩不着痕迹地移开自己的眼睛,想了想,自己好像从来就没经历过中二期,从小到大,他都是理性而克制的,老老实实地做父母长辈眼中的好孩子,也成了别人家的孩子,唯一一件脱轨的事,就是他的性取向。
既然是校友,两人的话题就多了些,开始聊起三中的事来,比如学校、老师等。周嵩发现,原来方隽是舅舅的学生。这件事方隽倒是没想到,他吃惊地说:“许老师是你舅?亲舅舅?他很年轻啊。”
周嵩笑着点头:“对,我舅比我只大了9岁。”
方隽由衷地感叹:“咱们还挺有缘的。”他望着桌子对面的周嵩,心里突然想到:如果两个人的缘分足够,无论擦身而过多少回,无论兜兜转转多少年,最终,命运之线还是会交汇的。这一次,他怎么也不能让这缘分轻易溜走了。
“这个辣子鸡真好吃……”周嵩一边说一边抬头,然后就撞进了方隽没有设防的眼睛里,那眼神火辣而直白,完全不加掩饰,方隽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周嵩就迅速移开了,掩饰地猛咳了几声,“就是有点辣。”
方隽赶紧起身去给他倒水:“慢点吃,喝水。”
周嵩接过玻璃水杯,温度透过杯壁传到了手心,不冷不热,刚刚好,他喝了一口水,整理了一下思路,然后放下水杯,叹息地说:“平时没口福,有好吃的赶紧多吃几口,见笑了。我特别羡慕会做饭的人,我只会泡方便面。我、女朋友说如果没有外卖这个伟大的发明,我多半得饿死。”
方隽一听这话,刚夹起来的肉也掉回了碗里,他又夹了两下,才夹起一块青椒塞进嘴里,他垂下眼帘,掩饰住眼中的震惊、难过、自嘲,过了好一会儿才笑着说:“那你女朋友应该会做吧?两人有一个会做也够了。”天知道他笑得多么勉强,他才刚开始打定主意要抓牢这份缘分,谁知道他们的缘分竟是如此之浅,总是在不断地交汇、错过,就算是相交了,也仅仅只有这个相交点而已。
周嵩看到对方的反应,心里觉得有点抱歉,不过并没有后悔自己的决定,笑着说:“他比我强点儿,能做西红柿炒蛋。”
方隽的心已经沉到了谷底,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此刻的心情,他原本以为吃一顿饭能够拉近他们之间的距离,结果收到这么一个重磅炸弹,炸得他体无完肤。这顿饭最后是怎么吃完的他都不记得了。
周嵩也觉得气氛有点尴尬,吃完饭,他主动要求洗碗,被方隽拒绝了。方隽将蒸好的鱼端给他:“这是给猫的,你带去给它吃吧。”
“好的,谢谢!”周嵩接过鱼,离开了方隽的家。关上门的时候朝里瞟了一眼,看见方隽正站得笔直地在收拾碗筷,他轻叹一口气,将门拉上了。
回到屋里,周嵩发现周二已经醒来了,正在慢慢舔着妙鲜包。周嵩看了看它的眼睛,好像消肿了一点,便将带回来的鱼送到它嘴边,周二连妙鲜包也不要了,狼吞虎咽地吃起鱼来,喉咙里还发出满足的“咕噜”声。周嵩伸出手指摸摸它的头顶,周二连头都没抬。周嵩蹲在旁边,看着吃得欢实的周二,说:“好吃吧?这是对门的方老师给你蒸的,你上次还吃了人家的金鱼、打翻了人家的花盆,人家不计前嫌带你去治病,还给你蒸鱼吃,你说你怎么这么好命呢?你上辈子积了什么德,还是他上辈子欠了你什么债?”
说到这里,周嵩不由得想起吃饭时方隽的眼神来,他觉得那不是自己敏感、自作多情,方隽可能真有这样的想法,否则谁会无缘无故对一个人这么好?自己跟他素不相识,仅仅同事了几天而已。早点告诉他自己有对象了更好,别耽误了他。
周嵩蹲在那儿胡思乱想了半天,最后决定和方隽尽量保持距离。周二已经吃完了整条鱼,连盆子都舔得干干净净的,满足地“喵”了一声,将周嵩从自己的思路里拉了回来,他低头一看,笑了:“哟,吃得真干净!好好睡一觉,明天就能好了。”伸手挠挠周二的下巴,然后收好猫粮,不能让周二再吃了,今天医生也说了,要控制一下它的口粮,体重太超标对猫也不好。
周嵩准备写小说,对着电脑发了半天的呆,也没写出一个字来,不由得有些烦躁地抓了抓头发,拿出手机想跟阳魏聊聊,又觉得没这个必要,毕竟任何事都没发生过。对方隽,他有点儿抱歉,不过应该没什么关系吧,他们毕竟才认识了几天,应该不会造成太多的困扰。
方隽听见周嵩将门一关,再也没办法装得若无其事,颓然地坐在了椅子上,心底仿佛被屋外刺骨的寒风刮过,都快结冰了。他的思绪飘到了很多年前,那个阳光灿烂的夏天,对他来说有点惨烈,又有点甜蜜。
算起来应该是十来年前了,他清晰地记得,那天是200x年6月7日,高考的第一天,他记得异常清楚。那天他路过三中,看见了校门口站了一群穿旗袍的陪考妈妈,据说穿旗袍能够预兆子女考试旗开得胜。妈妈们的心愿是极好的,然而中年妇女不发福的很少,臃肿的身体挤在最需要身材的旗袍里,赘肉被勒成一股一股的,简直有点惨不忍睹。方隽看了一眼就不愿意再看,他将来绝对不允许他妈穿旗袍去给他助威。
不过前提是他能顺利考上高中并能参加高考。那时的方隽很混,上初二,典型的中二期少年,身体还没怎么发育,叛逆期已经来了,翘课、抽烟、打架无一不占。那天下午,他被一群体校的小混混堵在了三中后门附近的小巷子里,只因在黑网吧里上网起了点冲突,方隽平时打架也是不要命的架势,无奈对方人多,他寡不敌众,被揍得像个破麻袋一样躺在地上,就在他以为自己要丧命于那个无人的小巷时,一声“警察来了”将那群小混混惊得如鸟兽散。
来人并没有对方隽置之不理,那天的夕阳非常璀璨,正好照进了那条阴暗的小巷,金色的阳光落在来人的身上,对方瘦而挺拔,穿着白色的衬衣,袖子卷到手肘处,面容俊秀干净,从方隽的角度看来,宛若天神下凡,他竟看得呆了,第一次发现男生也这么好看。
对方将方隽扶起来,结果发现他走不了,索性将人背了起来,送往附近的医院。这一路方隽没有说过一句话,也竭力忍住不呻|吟出声,他乖乖地趴在对方并不宽厚的背上,耳朵听着对方的喘息和心跳,莫名想哭,从来没有谁对他这么温柔过,父母离异,母亲工作繁忙,他就跟杂草一样自生自灭。
方隽记得对方跟他说的话不多,只是问他姓名和家里住址,方隽倔强地不肯说,他自己身上有钱,可以付医药费。对方等他打针的时候又说了一句:“你是实验中学的学生吧,那么好的学校怎么不好好读书呢?”方隽特别无地自容,他以为自暴自弃就能吸引母亲的注意,然而并没有得到任何改善。
方隽没问对方叫什么名字,他看到了对方透明文件袋里的高考准考证,名字是“周嵩”,考点和报名点都是三中,方隽将这个名字烙在了心里。等确认方隽没有大碍之后,周嵩才离开,作为考生,他现在是家里的重点保护对象,如果不按时回家,家里人恐怕要报警。
等方隽好起来,去三中找周嵩致谢,才想起对方已经考完试,早就放假了。他自然没找到周嵩,却在学校公布栏的光荣榜里看到了周嵩的照片,红底白衬衫的大头照,严肃地对着镜头,别人的照片多少都有点变形,只有周嵩的照片干净帅气,让人移不开眼睛。方隽无数次在光荣榜前徘徊,期盼能再见一次周嵩。
也许是老天听到了他的愿望,他果然再见到了周嵩,当时周嵩正在三中图外的凉亭里看书,跟他一起的还有一个清秀的女孩。惊喜不已的方隽快步走过去,周嵩抬头看到了他,然而面无表情,完全就是看陌生人的表情,很明显是没有认出他来。方隽失去了打招呼的勇气,只是默默地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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