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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众人纷纷你挤我,我挤你开始排队。
人言面前,活生生的例子才是利刃!
在外伤医疗还不发达的这里,宝春的小试身手,在他们眼里那可是断骨再接的神奇,放眼镇上,无一人能有此水平,至于天下有没有,他们是不知道,毕竟他们的见识也就局限于方圆百里而已。
即便是没有见识,难道还没长眼睛啊,没看到孙郎中那副如饥似渴,恨不得吃人的眼光?
至于女人怎么滴怎么滴,在神奇有效的医术面前,也是可以搁置一旁的,病可是在自个儿身上,天大的事儿,也不比了病痛,生命重要啊,他们都是些小老百姓,生活本就不易。
最先围拢过来的,反而是刚才那些反对最激烈的刺头,尤其是挨了小酒揍的那几人,完全遗忘了刚刚不和谐的一幕,献媚的笑脸,仿佛什么都不曾发生过一般。
一时间,宝春成了香饽饽,火了,沈姑娘,沈姑娘叫的别提多亲热了。
对兰香,马叔,小酒,甚至是凶狗大黄都带着敬重。
真可谓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自从回到这里,兰香,马叔他们看的最多的就是白眼,听得最多的就是污语,那里受过如此待遇,倒一时不知所措起来。
尤其是小酒,被那些叔叔阿姨大婶大娘塞了不少的水果点心,堆了老高一桌子,斜对他的宝春扭头,都看不见儿子的身影,当然也不知道儿子此刻什么反应。
第十四章树大招风!
宝春这个半吊子的伪神医,没有孙郎中,在某些方面她连赤脚医生都不如。
不知道有一天会穿越,所以,也没提前研究研究中医,说句不好听的,在这里,她连个药都不会用。
不会开药的她,诊出病症,处理些急症,剩下的全是孙郎中的活了。
所以说,她单独开不了医馆,找上孙郎中,逃不开利用之嫌。
两人忙的脚不沾地,连兰香和马叔都在帮忙,抓药,招呼病人。
唯一清闲的就是小酒和他的跟班大黄同志了,最可恨的是,那凶狗大黄大吃特吃,满嘴冒油,肚皮翻滚,瘫在儿子的脚边,别提多惬意了,宝春是腾不出手,否则,早一脚踏上去了。
在同行面前,真相是隐瞒不了多久的,很快孙郎中就察觉到了宝春的不对劲。
宝春解释说,“在有限的时间里,我当然要挑选首要的先学,至于别的,识药,开药什么的完全可以慢慢学么。”
什么是首要?
孙郎中想说药材药方这些才是最基本的,那个徒弟不是先从这些开始的,不会开药,你当的是哪门子的大夫,可想想她二十来岁的年纪,以及那些全新的理论和神奇医术,到嘴边的话又给咽了回去,毕竟,这开膛破肚,断骨再接的本事,也没几人会。
在小镇,名声也打出去了,钱也赚了,日子也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但有时名声这玩意它也不光是好的,最大的副作用就是树大招风。
看诊的第三天,天都黑了,宝春他们才忙完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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