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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书包(第1页)

在我认识的人里,涉及各行各业,无论长相身高还是文化财富,都是参差不齐。于是多年来我练就了一个良好的心态,遇到条件比我强很多的人,我不会嫉妒,也不会眼红,遇上条件比我差很多的人,我不会蔑视,也不会轻佻。所以说,混迹江湖多年,摸爬滚打,蹉跎中赢得一副好人缘,朋友多,仇家少,大家会关心我,我也同样关心他们,于是当我每年逢年过节发祝福短信都能够发到停机,我也就默默地为自己一生能够拥有这么多伙伴而感到庆幸。

在这群朋友里,有一位重量级的人物。他是重庆某化工集团的董事长。勉强能算作是忘年交吧,因为他大我整整25岁,姓宋,我一直称呼他为宋大叔。

我和他的相识本是一场缘分。在2009年的时候,我带着彩姐,凭着全球通积分兑换了两张话剧演出的票,于是在洪崖洞的剧场里,我第一次附庸风雅的观赏了一场孟京辉导演执导的话剧,叫做《空中花园谋杀案》,进场的时候,我骄傲扬起手里的vip票,于是我不由得在心里对全球通默默赞许了一下,而这种赞许,却在去年搭飞机的时候被vip室的一个年轻姑娘给破坏了,具体原因无需多说,从那以后,我便毅然决然的投身了中国联通的怀抱。

话说那天尽管我和彩姐都身在vip区,却丝毫拿不出点vip的样子,整个话剧演出非常精彩,我却在跟彩姐讨论一个剧情猜想的时候,与身边的一位中年人发生了一点意见上的争执。这个中年人就是宋大叔。那天他也带着他的女儿来观看话剧,在剧情的认知上,我和他谁也不曾说服谁,直到话剧结束,他豪爽大方的邀我和彩姐一起喝酒,席间打听了我的职业,我没有隐瞒,因为我觉得可能我今后也不会再跟他见面了,却在那之后大概一个月的时候,我们重新相遇,而这次相遇,却是因为他的一位故人。

说是故人,其实也不怎么算的上。

2009年的冬天,宋大叔给我打来电话,约了我在北滨路俊豪附近的一家咖啡厅小坐,说有要事要找我谈谈,因为知道他是一家大企业的老板,而我跟这样的人做朋友,对我的业务是有帮助和起色的,多少怀了一点私心,我应约去了。既然是谈事情,也就不必做过多跟谈话无关的事情,点了一份羊排,一杯柠檬水,因为我实在是受不了那种羊屎味。

宋大叔显然是有事要请我帮忙,我能很轻易的看出来,老这么客客气气的我也觉得别扭,于是我就告诉宋大叔,既然当我是朋友,有什么话,就可以直说。

宋大叔沉默片刻,叹了口气说,事情是这样的。

他已经50多岁的人了,对于公司的事情,他也仅仅之是挂名而已,公司的运作模式已经非常成熟,他已经不需要像从前那样,时时刻刻都把公司里的事记挂着,这样以来,他的每天也就过得比较清闲。他算是个有比较好生活习惯的人,不抽烟,偶尔喝点酒,晚上11点之前睡觉,早上6点就起床,因为家庭住址就在北滨路,于是他每天都坚持到江边上去散步,呼吸下新鲜空气,看看身边的江河。在一年前的一个早上,他在沿河堤坝的公路桥桥洞里,看到了有人住在那里,心里好奇,就凑上去看,一个浑身脏兮兮的看上去是个乞丐流浪汉的人,正盖着报纸睡觉。

宋大叔看着觉得他十分可怜,他同样并不认为一个逻辑清晰思维正常的人,会这么凄凉的住在桥洞里,于是悄悄走到流浪汉的身边,在他的旁边放下了自己买来当早饭的茶叶蛋和豆浆。然后自己默默走开。

我对宋大叔这样的行为肃然起敬,我深信在任何一个大中小城市里,都有着若干数量的流浪人员和我们一起存在着。呼吸着和我们同样的空气,喝和我们一样的水。吃着我们丢掉的东西活着,只是我并不知道为什么,我们身边的流浪汉,看上去总是比电影里那些外国的流浪汉看着更倒霉,他们总是显得更脏,更邋遢,跟令人嗤之以鼻,不知是我的错觉,还是大家都这么认为。他们当中大多数其实是因为精神上有疾病,也有少部分是那种过度好吃懒做的蛀虫,不过这并不重要,首先他是人,他应该享有和我们一样的人权,人的身份或许有高有低,文化程度也有深有浅,但是人格,到哪里都是一样平等的。

从那以后,宋大叔每天早上散步路过那里的时候,也都会有意无意的看看那个流浪汉还在不在,也都会不声不响的悄悄多买上一份早饭。大半年下来,流浪汉也算是和他混熟了。作为两个地位身份极其悬殊的人,却也能够在这样的际遇下,相互认识。宋大叔说,自从有一次他看见流浪汉醒着,坐在那里对着河水发呆,他走上前去留下早饭以后,此后每次宋大叔去送早饭,那个流浪汉都会用一种有点奇怪的笑声来作为对他的答谢。后来宋大叔也尝试这要跟这个流浪汉聊聊天,看看能否打听到他的身世。人上了点岁数就是这样,不管年轻的是做过什么,到了中年就开始想办法要多做点好事,于人于己,于天地于人心,都会让自己觉得好过一点,用宋大叔自己的话来说,这就是领悟,当日子稳定的时候,总是能想着要为身边的世界做点什么。可是在他跟流浪汉尝试沟通的时候,才发现,这个流浪汉是一个聋哑人。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着,宋大叔虽然无法得知他的身世,但是长久以来形成的习惯依旧没有改变,他还是每天都散步到那附近,给流浪汉带去早饭,直到有一天,他再次走到那里的时候,发现那里停着一辆警车和一辆120的救护车。他心里突然有种不祥的感觉,于是凑上前看,看到一群医护人员用担架抬着流浪汉的尸体,上了车,他才知道,头一天的夜里,这个流浪汉已经死了。

宋大叔也算是心慈之人,于是他向身边那些围观的群众打听,想知道这个昨天看起来还好好的人怎么今天就这么死掉了,一个在桥洞附近守船的大婶说,头天夜里,几个在船上吃鱼的人喝醉了,出来以后看到流浪汉在桥洞里生火烤火,于是不由分说上去就是一顿毒打,周围的人?大多冷眼旁观,偶尔有一两个声音在说别打了,也很快消失不见。当时乞丐被打晕了之后,几个醉汉就自己好像没事一样的走掉了。第二天早上,做卫生的清洁工发现了死去的乞丐,而那个时候已经死了有好几个钟头了。

我听到这里,非常愤怒,我猜想莫不是宋大叔要我帮着找到那几个行凶的人?这我可真是爱莫能助了,跟死人灵魂打打交道我还行,要我找几个活生生的行凶者,我还真是无能为力。虽然我也很希望能够找出那几个畜生,然后痛打他们一顿。当我正想告诉宋大叔,我可能帮不了他的时候,宋大叔接着说,奇怪就奇怪在这件事发生后的一周,他还是照往常一样清晨出来散步,虽然知道流浪汉已经死了,却还是出于一种纪念的目的,特别买了几个大肉包子,还有豆浆什么的,默默哀伤的放在流浪汉先前住的桥洞那里。但是在那天早晨,他却清清楚楚的在桥洞那里,看到了那个流浪汉,看上去是活生生的,在洞边悬着双脚一摇一晃的,冲着他笑,当宋大叔反应过来那并不是幻觉的时候,就被这种突如其来的惊吓给吓到了,于是扔下手里的早饭,拔腿就跑,跑的过程中回头望去,看见那个流浪汉走到掉在地上的早饭前,蹲下开始吃。

我能想像得到当时的情景。大冬天的,天本来就亮得很晚,加上重庆冬季的天气始终是灰蒙蒙的,早晨只比深夜稍微亮堂那么一点点而已,在清晨睡眼惺忪的时候突然看到这一幕,绝对提神。

综合宋大叔先前所说,是在流浪汉死后的一周才撞鬼的,于是我宽慰他,你别担心,没关系的,头七都会还魂的,而且只有他在乎的人并且在他希望被看到的情况下,你才能看到。这么说来,他虽然是个流浪汉,但是对你的感激还是依旧存在的。他本身是聋哑人,而且精神可能多少也有点问题,所以你放心,他不会伤害你的,即便是没有离开,我去给他带上一程也就是了。

宋大叔说,起身他当时跑掉后自己回家也拜了菩萨,但是心想自己也没做过什么对不起他的事,其实完全没有理由要害怕,而他也知道头七要还魂,想说今后可能再也见不到这个鬼魂了,于是在次日早晨,再度买好早饭,忐忑的去了那个桥洞,结果还是看见了那个乞丐,不过这次宋大叔没有逃跑,而是和过往一样,沉住气走到他身边,放下早饭后才离去。这样以来,就轮到我觉得奇怪了。因为这并不符合常理,这就是说,流浪汉的灵魂在头七的时候回来过,却就不曾离开了。这事我得管,不能让它继续在这里游荡,因为对于一个精神有问题的鬼魂,长期放任,一定会惹出麻烦事的。

于是我问宋大叔,最近一次见到这个流浪汉是什么时候?他说,就是今天,早上见到了,总觉得有什么地方有问题,于是就约你出来谈谈了。我问他到底是哪里让他觉得有问题,他说他看到那个流浪汉的时候,发现附近的栓船缆绳的石头上,坐着一个清洁工,正卷着裤腿在检查脚上的伤口,看样子是摔了一跤,看流浪汉的时候,发现他正警惕的伏身在地上,身体下面压着一个粉红色的小书包。宋大叔壮着胆子走过去放早饭的时候,流浪汉也一反常态的没有拿着就吃,而是警觉的看着宋大叔,眼神里满是矛盾。

书包?一个流浪汉怎么会有书包?宋大叔说,不好意思,我刚刚忘了说,还不止一个书包,在他还没死的时候,他就在那个桥洞里收集了好几个书包了,各种颜色的都有,都是那种小学生背的书包,他死后到头七的那几天,由于桥洞的地方比较高,大家都没去动他放在桥洞里的东西。于是我猜想,大概这些书包对于流浪汉来说,是很宝贵的东西,他才会一直这么保护着,那些想来拿走书包的人,他就对他们做了伤害的行为。

我听完以后,觉得说得在理,因为这也有可能就成为一种执念了。我问宋大叔,除了早上,你还在别的时间段里见过这个流浪汉吗?他说他只在早晨散步到那附近,其他时候还不知道,于是我提议,不如我们现在去一趟吧,看看能不能找到他。

在此我想解释一下。宋大叔并没有阴阳眼,他之所以能看见流浪汉的灵魂,跟他自身的眼界没有关系,而是流浪汉自己愿意被他看到,这种疯癫的灵魂是最可怜的,可怜则是因为它的纯粹,毫无心机。而也是比较可怕的,因为活着的人就数疯子是最可怕,更何况是一个超常存在的鬼魂呢。所以无论如何,他尽管还没有伤害到别人,但是他依旧是个潜在的危险,因为没人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而对于这种呆在自己不该继续停留的世界里的鬼魂,我没有选择,必须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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