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文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919 冬日北方小酒馆(第1页)

下雪了,这雪从落地就化,薄薄的似乎是冰晶的湿雪,很快就变化为大片大片,仿佛自身就带着重量的雪粒子,砸在地上甚至能发出瑟瑟嗦嗦之声,就好像行人们打战的牙关,仅仅就是去个澡堂的功夫,气温就急剧下降,空气从冷冽变得有点儿割脸了,仅仅是在外待上一会儿,甚至不是高速奔驰,也觉得脸上难受,好像被冷气割出了好些小口子。

周老七都快把毛线围脖拉到眼睛下面了,却还是觉得额头刺痛,他不得不先回驿站一趟,开箱子把准备好的棉帽带上了,这个棉帽压住额头,两侧垂下护耳,还有绳子在下巴上系好固定,再配合上毛线围脖,一张脸几乎就只有眼睛露在外面,身上也加了线裤——本来他穿着秋衣秋裤,再加了一件毛衣,外面穿着大棉袄,下头厚棉裤、棉鞋,自觉这样也是够了,从驿站出去澡堂时,走的那几步身上似乎还出汗,可就是洗一个澡的功夫,天气就变得这样冷,必须加一条线裤,扎到鞋子里去,如此才能抵挡得住厚棉裤没有拦住的那一点冷风。这冷风钻过秋裤,似乎就直接进了骨头,是叫人抵挡不住的一种刺痛。

有了这条线裤,再加上帽子,两层手套,出屋子虽然和熊一样笨拙,但至少是没那么冷了,衣服内里有了一层热气,护住了核心。就是这几步路,感觉也必须如此,否则就要被吹出病来,周老七在夜色中,打着灯笼,吃力地摇摆着,行走在黑乎乎的小道上:开原还没有路灯,也没有买地常见的,透出玻璃窗的灯火来照明,这里的建筑虽然也用上了玻璃窗,但到了晚上似乎都会上窗板,最大限度地抵挡温度的流失。

因此,在这样的雪夜,街道是格外昏暗的,就算是手中的灯笼,光芒在劈头盖脸的风雪中也显得格外的黯淡抖动,在这样自然的伟力之下,人显得分外的渺小,倘若是胆小的人,在这样的雪夜里,几乎能胆怯得生出幻觉来,甚至迷失了道路,蒙蔽了五感,连近在咫尺的路口发觉不了,甚至就一个简单的三岔路上迷路,找不到地头,乱转中晕死在街角,就这样活生生冻死的都有。

周老七之前的来路上,就听艾黑子他们谈笑间说了好些这样的故事,心中也不是没有警醒,不过当时总自以为,这都是传说,这样的事情且轮不到自己,没想到这会儿真的孤身在风雪夜行路时,感觉天上地下都是一片漆黑,自己仿佛行走在混沌之中,片刻间还真有五感失灵的一点恐慌,还好,他也算是经过事情的,把嘴唇一咬,情绪压下,就着灯笼的光亮四处张望,到底还是在仿佛茫茫的远处瞧见了一点黯淡跳动的如豆灯光,踉踉跄跄顺着光走了过去,到近前才发现,原来灯火并不小,只是在风雪天视线受限,这才险些错过了。

到了近前,屋子里的声音隐隐传出,热气也透过草毡子隐约传出来,至此周老七才有了回到人间的感觉,他揭起了一层层的草毡子,没料到最后还遇到了一道紧闭着的门扉,再推开了,一股暖流扑面而来,浑身的衣服突然间就变得极为沉重,这是热得受不了了——

“老七兄弟来了?快来坐!”

屋内不大,在辽东好像更喜欢小屋子,多隔间,大概是为了保存热气的关系,这个小食堂烧的是火墙,而且火力很旺——矿山的食堂,更不缺煤了,自然舍得用煤来烧火墙,这和一般的民居还不一样,沿着火墙边上是一溜桌子,靠北面则是一排长炕,炕上摆着炕桌,食客们脱鞋宽衣上炕,盘腿而坐,炕桌上已经摆了一个个马口铁的小酒壶。艾黑子等人在炕桌上已经坐好了,大声招呼周老七,地上地下的客人们也都好奇地看了过来,这小食堂生意很好,桌子都坐满了,除了艾黑子一桌人之外,还有些明显是矿山上的工人、技术员的,竟还有明显不是汉人的番族,瞧着也和女金人不像,眸色很浅,中间夹杂着金发碧眼、高鼻深目的洋番,也混在一桌人里,上下打量着周老七。

“来了来了。”

周老七且先顾不得这些,赶紧从身上往下扒拉衣服,冻僵的脸蛋受了热气,刹那间传来一股麻木的刺痛,仿佛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受了冻,周老七摘了手套,又去扯帽子,手指碰到耳朵,这才发觉,虽然刚才那几步,并不觉得身上寒冷,还觉得保存了热气的,但耳垂、手指其实已经冰凉!到了室内,有了温度的对比,这才感觉出来了。好在时间尚短,不然若是冻木了,都不敢一下凑到炕上去,总觉得要缓一会儿,不然都怕耳垂长冻疮呢。

在外头有多冷,这屋里就有多暖和,小小的屋子里,菜味、烟味,人们脱鞋之后的脚味、人味儿,混杂成一股说不上好闻的怪味,叫人也有点喘不上气,在外头是冷得,在屋里这是冲的,不过周老七被冷气一冲也的确饿了,一时计较不了那么多,脱了大棉袄,走到炕边打量了一下,又脱了外裤、鞋子,身上这才没那么燥热了,而且他很快发现了坐在炕上的好处——这里临窗,虽然上了窗板,但还是能感觉到若有若无的冷风从缝里钻出来,这样这里的空气就比较清新,且温度也合适,能中和一下屋内的燥热。

“外头又冷了吧?刮北风就是这样,有时候一夜间能差出两三件衣服来,这要是在山里,第一天一早,去林子里转悠转悠,运气好都能见到冻死的小鹿、狍子啥的,就是突然降温了,没能及时回群,或者受伤了迷路了,自个儿在外头也没找到避风的地儿,运气不好这就冻死了。”

“老七,看你,还没到最冷的时候,就已经这样了,再往北走更冷,你能不能行!”

艾黑子对于这一带的地理那肯定是专家了,而勇毅图鲁这操着已经大有进步的汉语,半是嘲笑,半是关心地问起了周老七,“南方人能在北方过冬吗?要不你还是回盛京去算了!这个官,当不当是不要紧的,总不能真的冻死在北面吧!”

说实话,周老七现在也有点担心了,但要说就此折回还是不容易接受,他强笑了一声,还没答话,屋内上菜了,一个圆敦敦的厨娘从里屋端了一个大陶盆过来,“来咯!酱炖三道鳞!”

暗红色的汤汁里,浮浮沉沉的鱼肉段,立刻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鲜绿鲜绿的大蒜段、葱花也让人眼前一亮,周老七先是好奇,后来恍然大悟:炕、火墙、玻璃窗,这三样加在一起就可以种暖房菜了,当然屋子小,种青菜估计是难的,但种点鲜大葱、韭菜什么的也很讨喜。

他伸出筷子,夹了一块鱼送入口中,眉眼一下就展开了——好吃,这不是农家菜可比的手艺,当然,前日吃的酸菜鱼杂肯定要比干啃饼子要好一点,也比在路上捕了野味,烤熟之后撒盐吃的所谓开荤要更好一些,但终究还是这一刻,他感受到了煎炸烹炒的魅力,这鱼肉细嫩且不说,虽然是河鱼但却没一点土腥味,因为用了荤油去调和,还有香料的味道,豆瓣酱把鲤鱼的泥味儿完全掩盖过去了,凸显出了鱼肉的肥嫩细腻,更为惊喜的是,里头浮浮沉沉还有蜂窝状的微黄块状物——周老七夹了一块吃,眉头先是蹙紧,又松开了,“这是豆腐?”

“冻豆腐!”艾黑子说,他话里有些钦佩的味道,“这几年兴起的,你们汉人就是会吃会喝。建州人本来连吃豆腐都少,更不说什么冻豆腐了,这才几年,他们还嚷嚷着要在建新造个豆腐坊呢,我说豆腐我倒也挺爱吃的,尤其是这冻豆腐,放在酸菜锅子里,烩个五花肉、大骨头什么的,再加点血肠,那滋味真是没得说,可也不看通古斯哪有人种大豆呢……大米都还没种明白呢,种什么大豆,现在人都在开矿,除了矿便宜,别的什么都贵——”

他们已经喝上了,因此艾黑子的话要比平时多,而且也不避讳地谈起了‘你们汉人’,若是平时,他是竭力避免这种用语的。勇毅图鲁面前已经放了两个空壶,艾黑子也喝了一壶——装酒的马口铁酒壶很扁,在热水盆里泡着,要去喝得现交钱,五文钱一壶,一个大汉坐在屋角看着,他自己滴酒不沾,时不时张望着屋内的情况,满屋子人都在吃鱼喝酒,有些人拿小酒壶,放在嘴边,滋地抿一口,再吃一大口鱼,有些则是喝酒为主,面前堆了五六个空壶,却还是面不改色,喝完了就又去拿钱买酒,自然熟练,就像是喝水一样,一三十块钱眨眼间就撒出去了。

周老七倒不是没见过挥金如土的场面,但说实话还真的很少看到人这样喝酒,因为叙州至少官面上是禁酒的,这是和买地学的,而且,南人喜欢吃米酒、黄酒,甜滋滋的,吃起来口感也很柔和,北边的烈酒,说实话他不敢领教,喝一口能呛半天,虽然今天的确是受了冻,但似乎也还没养成喝酒御寒的习惯,吃了一大碗鱼,就要了饼子来蘸汤吃,上菜的厨娘扫了他一眼,有些意外似的,“南边人?”

她的语气柔和下来了,“我老家也是两湖道的——”

周老七还是第一次见到主动跑来北面的南人——或者,这老板娘也不是自愿来的,而是在矿山服完刑,改造好了的?他也不敢乱问,和厨娘聊了两句,厨房里一声吆喝,她又忙着回去了,只是扔给周老七一句话,“今日有人赶猪进城了,明天该有莲藕排骨汤,想喝就来!”

莲藕汤,看来这是北湖人了,周老七的眉头挑起来了:这都是下大雪的时候了,怎么还有莲藕吃?原来辽东也产藕?不然,这道汤该有多金贵呢?

虽然在老家不吃这道菜,但因为是南方的菜色,这会儿他也不禁期待起来了,更盼着雪别停得太快——不过,既然雪已经下大了,那恐怕他们是要在开原等一等,看看要不要换爬犁子再往前走,或者就在开原过冬了。好在驿站是不要钱的,也管吃喝,否则周老七带的钱,没到虾夷地就都要花完了。别的不说,真要这样喝酒,一天能喝出多少钱去!一般的富户恐怕都抵挡不住。

“你们建新还好,土地肥沃,开了矿就有了暖,有了暖就可以过冬,哪怕只是一季的收成,也饿不死人,卫拉特那地儿是真的贫瘠,什么都种不出来,放羊都放不多,这几年天候不好,草场的收成也没个准……”

喝了酒之后,两个小台吉的话也变多了,几人就着一个冻豆腐扯起了闲篇,各自抱怨各自居住地带的艰苦,却偏偏好像都没想到最简单的解决方案:让卫拉特活不下去的牧民到建新来种田开矿。周老七听着都着急,也不知道他们是真的没想到,还是有别的顾虑,这个他没去过地头也不好说,但反正在买地这里,见证过太多大迁徙了,周老七觉得解决方案是很简单的:

就迁徙,然后找人教他们种田呗。种田虽然辛苦,但放牧难道就不辛苦了?要说扛着不学,那不存在的,就算头一两季,学得慢,收成不好,那不还有衙门吗?拨点粮食,让他们饿肚子又不至于饿死,下一季不就知道该发奋去学了?拿食物吊着还更好扫盲呢!

这样的事情,他在叙州都干得很熟悉的,在周老七看来这应该是人人都熟练掌握,不值一提的施政手腕。因此他完全不能理解艾黑子和勇毅图鲁、吉祥天的愁闷,但基于为人处世要稳重的想法,又憋着不能说出口,再加上屋内空气污浊,吃得又太快了,还很有点胸闷,凑到窗户边上,吸了两大口凉气,这才缓了过来,但也恹恹的不想讲话,靠在水泥墙上瞅着屋内众生相,眼皮儿发沉,差点就要打起瞌睡来了。直到屋内忽然起了一阵骚乱,他这才猛然惊醒,“这是怎么了!”

这会儿还哪有人顾得上搭理他啊?大家都爬到炕边嚷嚷了起来,“拿住他!”

“按住喽!撒什么酒疯!没钱还想喝酒?!”

“有钱,我有钱!”地上还有人声嘶力竭地用生涩的汉语喊着,“有钱,不卖给我!”

“本就不该卖!”

地上已经是稀里哗啦乱成了一团:热水大铜盆砸在地上,溅了一地,里头为数不多的酒壶凌乱地堆叠着,个别已经漏了,屋内因此多了一股浓烈的酒气,惹得不少酒鬼直咽口水,看场子的大汉,一手反剪了一个酒客,把他压跪在地上,啐道,“有钱也不卖给你,老子也是走眼了,还当你是海量,这眼神都发直了还要喝!一会你还能找着回家路?冻不死你!明儿太阳出来你人都硬了!”

“我——我有钱!有钱!”

原来这里虽然不比南面,允许卖酒,还允许卖高度酒,但也有相应的规矩,不许酒客多喝了,周老七也不禁暗自点头,心道这才是买地的风格,却不想,那被压制的酒客却仿佛根本听不进去大汉的斥责,在地上挣扎了一会,虎吼一声,居然硬扛着大汉的体重,硬是站起身来,反而把大汉甩到了身下,一转身嘶吼着也挥起了拳头,“我有钱——为什么——不卖给我!”

“好……好大的力气!好凶蛮的性子!这人瞧着精瘦啊!”

虽然是旁观者,且也不是没见过打架,但瞧着这股架势,周老七还是忍不住瑟缩了一下,在满屋子兴奋叫嚷的大汉中,他倒成了异类,有些忌惮地想道,“好凶的罗刹蛮子……他们倒比建州人更蛮,也更番得多了!”,

秦时:开局鬼谷饭桌多了一双筷子  立华之年:她重生了  元始天尊传  银河乐园之特殊契约者  强取豪夺,偏执狂的囚宠  娱乐:开局杀猪,从旅综爆火全球  我在星际弘扬中医  修仙:凡人成仙路  喜丧  海贼:从血焰开始燃烧世界  末世降临之神秘系统  夺我凤命?嫁薄情太子宠冠东宫  你捡到传国玉玺了?胡说,朕没有  直播:给老祖们来些新震撼  诡异迷案  黑道十三鹰  女帝传奇之江湖风云  洪荒:吾为大天尊,统御诸天!  穿越深空之四个男人一台戏  人小鬼大:玄门三岁小师祖出山啦  

热门小说推荐
明朝五好家庭2

明朝五好家庭2

闻说琉球春光好,团扇摇,短衫飘,美人如玉还很苕。儿要婚女要嫁,种田打鱼开作坊,穿越者的儿女们,在现代思想和封建传统夹缝中成长的故事。明朝五好家庭2,真正穿越众的家长里短,暗流涌动的明朝商业生活。新书仙光乍泄已开始轻松的小仙女跑路的故事...

我变成了没感情的妖孽

我变成了没感情的妖孽

控心之术,控天下人心,凶兆也。心丢了,如何活?白寒摸着手指上的戒指,压下它散发的红光。她活着,不生不死,气息微弱,可她想长长久久的活下去,把失去的东西,都拿回来,还要拿的更多。白寒的短剑抵在九灵的心口拦我者,死。九灵伸手捂住白寒空空的心口谁输谁赢,犹未可知。控心术出,妖孽出,异人世界战火纷飞。半死不活的白寒翘着二郎腿看着这群沙雕小伙伴,心里非常没底。抽风搞破坏他们在行,这大义之事,他们非常没有经验。有点沙雕,有点热血,有点感人。如果有机会有异能,你最想要哪一种?如果您喜欢我变成了没感情的妖孽,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从神探李元芳开始

从神探李元芳开始

穿越李元芳,神探竟是我自己,最开心的事情有两件第一,犯人被我揭穿真面目,狗急跳墙要对侦探动手,我笑眯眯的拔出了刀第二,身边有个狄胖胖,每次遇到案件,我总是忍不住问一句怀英,你怎么看?(书友群797607104)如果您喜欢从神探李元芳开始,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绝世婚宠:霍太太,复婚吧

绝世婚宠:霍太太,复婚吧

关于绝世婚宠霍太太,复婚吧一场阴谋,本是霍霄心尖宝贝的季蔓,瞬间坠入万丈深渊。霍霄踹死她怀胎五月的孩子,断了她的后路,甚至想尽办法要取她性命。五年后,母亲大病,走投无路的季蔓为了钱,在霍霄的面前丢尽了尊严。她像条狗一样祈求,哀讨,成了江城最卑微的一粒尘埃。当年设计她的女人,代替了她曾经的位置,在霍霄怀里娇笑倩兮。季蔓早就心如死灰,从不再奢望回到从前。可是霍霄恨透了她,为什么却又不放过她?为什么一次又一次的掐着她的脖子问,...

我的基因无限进化

我的基因无限进化

科技与超凡并存的世界,魔兽肆虐,万族征战,异化频起,危机四伏。好在人族在十六岁到十八岁期间有机会激活基因链,成为基因战士。基因战士进入神奇的起源之地冒险,寻找宝物,刻录超凡基因,获得神奇强大的力量,成为对抗危机的主要力量。陆缘穿越到这个世界,携带着能无限进化基因的奇异立方体。他蓦然惊醒。穿越,长得帅,有金手指,好家伙,要素齐了!难不成我就是那传说中的主角?!我,陆缘!是注定要成为人族顶梁柱的男人!已有400万字9600均订老书随身带个狩猎空间,书荒的朋友可以去看看如果您喜欢我的基因无限进化,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穿书反派逃命守则

穿书反派逃命守则

在王团团成为一本书的盟主时,这本书给她带来了一个福利。她穿越了,穿到了这个书的世界。作为一名死忠粉,她对这个世界的剧情了如指掌。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吗?她又不是女主,女配,而是女主的对头,最美雌性索菲亚。那个跟女主作对,被万众粉丝唾弃的女反派。让她早点死的反派,也是小说中前期女主的最大对头。她差点害的女主一尸两命,到最后自己却是一尸六命。生下的小虎崽一个都没有活,自己的小命也没了。为什么给了她穿书的命,却让她不得好死呢。清醒之后,王团团决定改变命运,远离男主和女主,这样才能够保住小命。本书又名异世夫君是反派,是异世系列文呦如果您喜欢穿书反派逃命守则,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