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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室里,李谦趴在桌前,右手在本子上写写划划,不时地拿过吉他来弹几个和弦,然后再俯身写上一阵。
他正在为卖给廖辽的那五首歌编曲。
说到编曲,在圈外人看来,或许会觉得无足轻重,但真正从事音乐这个行业的人却无一例外对它非常的重视。就好像唱戏唱红了的名角儿身边必然会有一个“一把弦”,一把弦不到,他甚至会拒绝登场一样,大凡有些名气的歌手,往往都会有几个关系极好的编曲,每次要出新歌,就会根据风格的不同,找适合的那个人来给自己编曲,你要是让他换个人,他就会不放心——所谓一把弦,所谓编曲,其实大致作用非常近似,简单来说——托腔!
一把好弦,总是能恰到好处的把名角儿的嗓音,把那种唱腔的独特魅力给烘托到极致,而一个好的编曲,也总是能最大程度烘托出整首歌的意境与主旨,最大程度的帮助歌手把这首歌的感情给推出来、推到位。
现实中,经常会有这种情况出现:某首歌,你听过,但不觉得怎么样,偶然有一天,你在某个节目上再次另外一个人听到这首歌,却突然觉得眼前一亮,觉得这歌真好听!
别纳闷,那肯定是重新编曲了!
所以,歌好,歌手好,固然是最主要的,是最基础的,但一首歌、一张专辑要红起来,要被更多的人传唱、传听,要成为听众心里的经典,一个好的编曲,也绝对是必不可少的。
而事实上,这也是廖辽不惜出高价买歌也要让李谦负责编曲的原因之一——作为一个对情感特别敏锐的歌手,虽然只是听李谦弹着吉他唱了一遍,但她却在当时就明白了,李谦很敏锐的捕捉到了那两首歌的灵魂与气质。
而且在她看来,很显然的嘛,李谦是原作者,他的编曲即便是最后没用上,那也肯定会极有参考价值!
…………
应该承认,只要牵涉到音乐,李谦的记忆力就绝对是出类拔萃的,毕竟从事这个,每天耳濡目染,所以对这方面的东西记住的自然就多、记得也准。
可即便是他记得再准,《执着》和《野花》也的确是足够经典,但毕竟是小二十年之前的歌了,截止到他摔下威亚来挂掉之前,也至少得有十几年没听过,所以,词曲什么的回忆起来不是问题,但编曲,他就只能大约记得一些最关键的东西了。
比如说,他大约记得《野花》的编曲是以吉他和小提琴为主,也大约记得《执着》的编曲也是以吉他为主——事实上,当年田震的那张专辑,本身就是走轻摇滚和乡谣的风格,要记着这个并不是什么太难的事——再加上《干杯,朋友》大约也是走这个路子的,所以即便记不太准了,要为它们重新编曲,也不难。
相对有一些难度的,是《未了情》和《我热恋的故乡》。
其中《未了情》显然是一首偏中国风的歌曲,而后世有了周董的出现,李谦对中国风的研究,大半都倾斜到了他和林俊杰、王力宏等人的作品里去了,以至于虽然能够回忆起《未了情》的词曲,但原版编曲是什么样子的,却是根本没有丝毫的印象了。
至于《我热恋的故乡》,虽然当年这首歌真的是相当的红,但是因为年代实在太过遥远,李谦虽然听过、喜欢过,但时至今日对它的记忆,也是只剩下词和曲了。
所以,这两首是重点。
当然,其实最让李谦作难的,还是手头上的工具太少了。
不要说有后世那种可以随意从电脑里调用的素材库了,现在他手头上就只有一把吉他,甚至连个键盘都没有!
所以,他现在的所谓编曲,纯粹就是在啃脑子——东西不够,想象来凑。
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李谦一边回忆、一边寻找感觉,只花了一个来小时,都没等到吃晚饭,就把《执着》、《野花》和《干杯,朋友》这三首歌的编曲处理出了一个大概,晚饭后又拿出半个多小时仔细过了两遍,适当调整了一些细节,就算基本定稿了。
然后,他从演草本上撕下几张干净的白纸,认真地把自己的编曲版本誊抄上去,这就算齐活了。而且今天他的编曲也就此结束。
接下来,他准备再拿出两到三天的时间,用来做剩下两首的编曲。
《未了情》的原版编曲他完全没有丝毫印象,但是没关系,在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后,随着周董的崛起,随着《东风破》、《江南》、《发如雪》等歌曲红遍大江南北,身为一个曾在长达十几年的时间里吃音乐这碗饭的人,李谦对中国风类型歌曲的编曲自然也是曾有过研究的。所以,他准备把《未了情》的编曲好好做一做,权作是对自己编曲能力的一种考验。
至于《我热恋的故乡》,实话说,当李谦长大后,尤其是开始玩摇滚、做编曲、做配乐之后,这种歌曲已经不太流行了,不过,包括这首歌,也包括《我家住在黄土高坡》,这种明显的乡谣风代表作的编曲,都是有着很明显的倾向的。
那就是,热烈、奔放。
所以,只要用点心,倒也应该不是太难。
而面对这首歌,李谦又绝对会十分的用心。
因为在他的预判中,虽然《执着》、《野花》等几首歌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越来越红,但是要帮廖辽这张专辑打响第一炮的,却是《我热恋的故乡》。
这种事情,其实没有太多道理好讲,几首歌都是好歌,也都足够的经典,但根据李谦的了解,眼下的国内乐坛最流行的却是民谣、乡谣和民歌之类的风格。真正被公众认可了的一线歌手中,也就只有飞翔乐队代表了摇滚,周嫫代表了都市情歌,剩下的大牌歌手,几乎清一色是玩这一类的,至少是以这一类为主的。
别说中国风了,就连情情爱爱的歌曲,都还不是乐坛的主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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