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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第一勇士上前饮酒!”丁原手托巨型海碗,招呼萧逸上台,今天他之所以取萧逸而弃吕布,除了是奖励萧逸在战阵上的决胜一击外,未尝没有拉拢的意思,自己是并州刺史,萧逸是雁门关守将,按理来说也是他的部下,如果能趁着这次庆功的机会将其直接拉拢到自己的麾下听用,那该是多么惬意的一件事啊!
在这样的乱世里,精兵猛将就是一个统帅的资本,有了资本你就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成为任何想成为的人,那怕是成为皇帝,所以每一个优秀的统帅都会有爱将癖,爱猛将,就是爱自己的前程!
“多谢刺史大人赐酒,今日战胜皆赖二位大人指挥有方,又兼将士用命,末将不敢居功!”嘴上说的很是谦虚,可萧逸的举动却毫不迟缓,大步走到高台中央,一把接过海碗,先是微微欠身向丁原行了一礼,而后又侧身向张扬也行了一礼,礼数都十分周到,他可不想因为一个虚名,一碗酒,就得罪了上司,那是蠢人才会犯得错误。天籁23x
手捧巨型海碗,萧逸转身面对台下的众将士,这才是他真正看重的东西,只要能获得千军拥戴,以后要什么不可得呀,在这个乱世里,有兵就有权,有权就有一切!
“弟兄们,今日在下获此非凡荣耀,实非我一人之力,而是众多将士齐心合力的结果战场之上,刀枪无眼,就是盖世神勇如西楚霸王者,又能杀得几人,破得几阵?战场获胜全赖众将士舍生忘死,奋勇杀敌,如果没有弟兄们与我一起奋力冲阵,如果没有弟兄们为我遮挡明枪暗箭,又岂会有今日的大胜和萧某的荣耀!”
“这世上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第一勇士,但却有天下第一的军队,愿我们众将士齐心合力,众志成城,如此,我并州铁骑,天下无敌矣!”一番壮怀激烈的话语说完,萧逸仰头将海碗里的烈酒一饮而尽,随即一把将碗摔了个粉碎,男儿豪气,义盖云天!
“好!好!好!……”台下但凡听到萧逸这番言辞的士卒,不论是玄甲军的,还是丁原部下的,全都齐声呐喊叫好,自古以来世人都重名将轻士卒,史书记住的也只是名将们的盖世武功,却有几个人想到过那些战死沙场的默默无名的小卒们?可正是这些士兵们用自己的累累白骨支撑起了无数名将的光环,一将功成万骨枯!贴切,深刻,悲痛!
如今终于有一个统兵的将军,在享受无上荣耀的同时,没有忘记那些在战场上用血肉之躯为他遮挡刀剑的小兵,试问,众将士又怎么会不感动呢!这样的统领,又怎会不受三军拥戴呢?
“萧郎果然高义,如此大功理当再受重赏才是!来人呀,上黄金、锦袍!”眼看再说下去萧逸就要尽收军心,丁原也有些坐不住了,连忙起身打断,同时开始赏赐财物,比起并州第一勇士的虚名,这些可都是干货了,至于目的吗,自然是要将萧逸拉过去。
丁原在心里早就仔细盘算过了,如果真的能拉拢住萧逸,那可谓是一箭三雕!
第一,他丁原帐下又多了一位绝世的虎将,而且这个虎将可是有勇有谋啊!
第二,这也是趁机削弱了雁门太守张扬的势力,省得这个家伙总是想和自己分庭抗礼。
第三嘛,撇了一眼此时脸色铁青地吕布,他这个干儿子为人过于狂傲,就是对他这个义父也经常违拗,可战阵之上又不得不借重于吕布的骁勇,如果有了萧逸投效,那他丁原就相当于有了左膀右臂,以后就可以左右平衡,而不是像现在一样偏重于一方。
至于此举会不会伤了吕布的自尊心,丁原暂时没考虑那么多,就是考虑到了也没什么,他依然会这么做不管怎么说吕布都是自己的干儿子,是自己人,而萧逸却是客人,是外人自己人是可以教训的,而客人是必须要尊重的这就好比自己儿子和别人家的小孩打架一样,不论对错,大人一般都会先责备自己的儿子,这是一种关爱!
当然了,孩子之间打架,被责备的肯定是自己的儿子,可要是遇到天灾,面临生死考验时,比如洪水之类的,那家长第一个去救的肯定也是自己的儿子,而不是别人家的孩子,血浓于水,这也是关爱!
可惜,这种感情丁原明白,萧逸明白,吕布却不明白,他的心里此时满满的全是嫉妒和怨恨,嫉妒的是萧逸,因为他抢走了本来属于自己的荣耀,而怨恨的对象则是丁原,因为他把荣耀的桂冠戴在了别人的头上。
“我不服,我不服!……凭什么,论起武艺,我吕奉先手中一杆方天画戟,横扫千军,天下无敌,谁人能是我的对手?可受赏的却是那个萧逸,而不是我!……不公!苍天不公啊!”一把倒扣过手中的酒碗,淋漓的酒水立刻洒了一地,吕布起身看了台上一眼,而后愤愤离去,这样的宴会他一刻也不想待了。
看着吕布离去的身影,萧逸却是冷笑连连,说实话,论起武艺来他自认比吕布要略逊一筹,但吕布这个人虽有勇者之力,却无勇者之心,心胸狭窄,朝三暮四这样的人就算打遍天下无敌手也算不的勇士,中国人对勇士的定义从来不是看武艺,而是看内心的强大!
世间勇武可分四等,分别是血勇、气勇、骨勇、以及最可贵的神勇血勇之人怒而面赤,气勇之人怒而面青,骨勇之人怒而面白,而神勇之人怒而色不变……,血勇之人只可于市井之中打架殴斗,气勇之人可从军杀敌,骨勇之人能舍生取义,杀身成仁至于神勇者,旁若无物,渊渟岳峙!
当年秦始皇横扫六国的时候,小小的燕国覆灭在即,为了避免亡国的危局,雁太子丹派遣门客荆轲入秦行刺,结果图穷匕见,行刺失败,论武艺,荆轲的本领并不高强,否则也不会在一对一的情况下被砍伤八处,虽然秦始皇占据了兵刃长的优势,但也从侧面证明了荆轲的武力值却很并不高可后世对荆轲这次有死无生的壮举却是两个字的评价神勇!
不怕死不是神勇,能微笑着面对死亡的才是神勇而萧逸的脸上永远挂着一丝微笑!
所以并州第一勇士的名号,他当之无愧!
顺手接过亲兵端上来的黄金和锦袍,不由得让人眼前一亮,金子是黄的,眼睛是黑的,普天之下有几个人是真正不爱钱财的?财帛动人心啊!这种天性从人类第一次拿起贝壳当成货币使用时就决定了的。
“大人所赐,末将不敢不从,不过些许微末之功,如此重赏,确实受之有愧啊!”把黄金托盘接在手中,萧逸感受了一下分量,确实不轻,看来丁原这次真是下血本了。
又看了一眼旁边的太守张扬,这位老大人脸上冷的快要能刮下一层霜了,也是,无论是谁,看到有人明目张胆在面前收买自己的部下爱将,估计心里都不会太舒服,岂止是不舒服,估计现在连杀人的心都有了,这可是裸的挖墙脚啊!
“这些黄金,还是分给那些在战场上负了伤的将士们吧!”随手把托盘递给了台边的大牛,萧逸对这些金子连一眼也没多看,但上司的赏赐也不能完全拒绝,那是给自己找不自在,所以那件红色的西蜀锦袍被他披在了身上进退取舍之间,萧逸掌握的恰到好处。
神勇者,除了不怕死,还能不贪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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