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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果子他不认识,但各种小说里都些被虫子和鸟类吃过的果子是没毒的。他现在是真的饿坏了,尤其是这个果子在被“咬”开的地方散发出来的香味儿太诱人了。于是他咬了咬牙,把心一横,在没有被“咬”的另一面来了一大口。
酸甜可口又带些奶香味儿的味道瞬间就让方陌“活”了过来。于是他再也没顾得上这果子是被什么东西咬的,几口就把比成年男子拳头还大的果子给吃光了。
大概也是这个身体还很小的关系,这么个果子就让方陌觉得肚腹消停了下来,完全不觉得饿了。可不饿不代表不累不冷啊。方陌皱着眉头,开始思考怎么能给自己弄点儿温度。有火自然是最好的了,既能取暖又能防野兽。但从头上摸到脚下自己现在这个身体身上什么都没有。难不成还要钻木取火?据说那可是很不容易的!
就在这时候,头顶上又“啪”的一声掉下来一个果子。同样是掉在了方面的面前,这下方陌觉得应该不是巧合这么简单了。哪儿有在同一个地方掉果子还分毫不差的道理?于是他在一起仰起头,发现在树杈上躺着一个身穿黑衣服的人,而这个人正笑呵呵的看着自己。
方陌被吓了一跳,但魂穿这种事都遇上了,看到树上有一个大活人的惊讶也不会存留太久。“你是什么人?”
树上的人跳了下来。手里还拿着两个果子。“我师父叫我老九,你这么大点儿的岁数就叫我九哥好了。”
一见面就让小爷叫你哥,想的怎么那么美呢!可方陌是个聪明人,他又没有原身的记忆,更不知道自己现在到底是在什么样的地方。面前这个人是自己在这个世界认识的第一人,怎么说也会有些用处的。一声“哥”而已有什么所谓。自己还叫一个渣那么多年“爸”呢。“九哥好。我叫方陌。刚刚是你特意给我的果子吗?”
老九笑着点头:“不愧是有仙根的人,就是聪明。没错。那果子是我挑了树上最好吃的一颗扔给你了。本来还以为你看到果子就能发现我呢。看来是饿迷糊了吧?”
最好的一颗是被咬过的?你特么不是在逗我?“九哥真厉害,这都被你猜到了。我刚刚饿的眼前都花了,光顾着吃了什么都没看到。刚才真不好意思没第一时间发现你。”
“没事儿。哥不是那计较的人。你说你叫方陌,就是下面飞仙村的方陌吧?”老九问。
方陌可不敢直接回答是,万一他不是怎么办?到时候解释起来更麻烦。于是他就直接弄个极狗血的:“我就记得自己是方陌,其他的都不记得了。我中午在那边的大石头上醒过来的。看到下面有一个村子,想着可能自己是那里的人,就打算过去打听打听谁认识我。但是我走了半天你都没有走下山……”
老九似乎一点儿都不觉得失忆梗太浮夸,一脸惊讶和惋惜:“居然不记得自己了?太可怜了!一定是你的仙根被村子里的坏人嫉妒,然后故意谋害你!我明天一早就带你进下山进村,找害你的人算账!”
有了这位九哥,方陌这个夜晚总算是有火可以取暖了。不过他也被老九点火的方式给吓到了。这个货居然拿了一把干柴回来,右手随便一挥,手心上就出现一团火焰,然后干柴就被被点燃了。
不过反应了一下他也就不奇怪了。脑海里有个声音不是说自己是进入了《渡劫成神》的世界?那在这个世界里,有这种能力简直太正常了。
《渡劫成神》的基础设定方陌非常熟悉。这是一个修仙设定的世界。出去妖魔鬼怪之外,光是人类分为了普通人和有灵根可以修炼的两种。普通人就像所有世界的人一样士农工商。文里提到过的国家有五个。男主角所在的国家是秦国。但这个秦国跟现实世界里的秦国是没有半毛钱关系的。
在国家之外,所有有灵根之人都要高人一等。他们自由一个修仙的体系。修仙门派不计其数,但有十个修真门派最为突出。为了争夺这个十大修真门派的名声,每隔五十年就会有一个比试。而这个比试不是一群人站在那里朝对方扔法宝或者是法术,而是由这个世界一个特殊的组织“天地阁”发出秘境地图。只有找到秘境并且进入,再得到天材地宝最多的那个门派,按照顺序排新的名次。
男主角段傲天就是在一次秘境比试之中,靠着他的法宝浑天鼎得到了秘境中半数的天材地宝,一举让一个默默无名的小门派无影剑派,成为了十大修真门派之首,从此广收弟子,势力越来越强。
这个世界里的灵根各有不同。天灵根为首,地灵根略逊一筹,但也是极难得的天才之姿。而其他的金木水火土五种灵根最为普遍。除了天灵根之外,其他灵根也会分为仙、天、地、上、中、低六个等级。每种又有高低不同。分得十分详细。一般来说,拥有单系灵根的人资质为上,毕竟一个人的灵根可吸纳的灵力有限,修炼单系自然要更好一些。但同时拥有五系灵根的人也不一定就是废材。至少在男主角出现之后,一个五系灵根的废材逆袭成了大神。但没有聚灵第一法器浑天鼎,其他人要想跟男主一样,估计比登天还难吧。
方才这位九哥也说了,自己这个身体是有灵根的。刚苏醒那会脑袋里也好想说自己有什么灵根来着。那看来自己也是要去修仙的。这个感觉倒是不错。上辈子被毒害之后虚弱的身体让他活着都觉得没有意义。这辈子这身体虽然也不健壮,但既然可以修仙,就应该比上辈子强了太多。他可是很珍惜这次机会的!“九哥,你是火灵根呐?好厉害!”
老九看着方陌,笑呵呵的递给他一个装水的葫芦,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掏出来的。“看来你对修仙之事,还是有点儿了解的。”言下之意,说失忆的那个人,你脸疼吗?
方陌绝对不害臊,这种程度的尴尬对他来说太小儿科了。“脑海里就蹦出这么一个想法,我是说对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 方小陌:我为什么要脸疼?
老九:哦。脸皮厚成那样,怎么能感觉到疼呢?
方小陌:诶呀,你这人怎么喜欢脸皮厚的人呢?口味真重!
老九:彼此彼此(摊手.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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