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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梁致文躺在床上抽烟。
他喷出一个大烟圈,又喷出一个小烟圈。然后,他凝视着两个烟圈在室内扩大,扩大,扩大……终于扩大成一片模糊的白雾,迷蒙在昏黄的灯晕之下。他凝视着这白雾,雾里浮起一张鲜明的脸,浓浓的眉毛,活泼的大眼睛,薄薄的嘴唇,爱笑爱说的那张嘴……他的记忆一下子被拉到许多年以前。
“你是学中国文学的?”她惊奇地扬着眉,一脸的调皮、淘气和好胜。“那么,你敢不敢跟我比赛背唐诗?我们来背《长恨歌》,看谁背得快!”
“我不行,”他说,“我很久没背过这首诗了。”
“大哥,”致秀喊,“你有点出息好不好?连接受挑战的勇气都没有!”
“他不是没勇气,他是礼貌,”致中说,挑拨地撇着嘴,“夏初蕾,你别上我大哥的当,他从小就是书呆子,你可以跟他比游泳赛跑,千万别比念书!”
“我们来比!马上比!”初蕾笑着,叫着,一迭连声地喊着,推着致秀,“致秀,你当公证人!去找本《唐诗三百首》来,快!”
致秀找来了《唐诗三百首》,握着书本,高叫着:
“好,我说开始就开始,两个人一起背,看谁先背完!一二三!”
致秀的“三”字刚完,初蕾的朗朗书声已经飞快地夺口而出:
“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他在起步上就比她输了一步,幸好,他还沉得住气,一句一句地跟进。但是,她越念越快,越念越流利,声音泠泠朗朗,就像瀑布的水珠飞溅在岩石上,更像那森林中的水车,旋转出一连串跳跃的音符。口齿之快,简直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唏哩呼噜一阵,听也没听清楚,她已念到“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了。
他放弃了,住了口,呆呆地看着她那两片嘴唇不停地蠕动,呆呆地听着那叽哩咕噜的背诵。她成了独自表演,但她并不停止,声音已经快到让你捉不住她的音浪,一会儿的时间,她喘口气,已念到“鸳鸯瓦冷霜华重,翡翠衾寒谁与共,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然后,她停了口,亮晶晶的眼珠乌溜溜地转动,环顾着满屋子都听呆了的人们。接着,她就一下子大笑了起来,笑得滚倒在沙发里,笑得喘不过气来,笑得抱住致秀又摇又搓又揉,笑得捧住了自己的肚子,笑得那满头短发拂在面颊上……她边笑边说:
“你们上了我的当,我哪里背得出来,除了第一段以外,下面的只陆续记得几个句子,我叽哩咕噜,含含糊糊地念,你们也听不清楚,我碰到我会的句子,我就大声念出来,不会的我就念:南无阿弥陀佛,阿弥陀佛大慈大悲,大慈大悲阿弥陀佛……你们居然一个也没听出来,哈哈哈!哈哈哈……”
她笑得那么得意,那么狂放,那么淘气,那么毫无保留。使满屋子的人都跟着笑了。好不容易,她笑停了,却忽然脸色一正,对他说:
“我们重新来过,这次我赖皮,算打成平手。现在,我们来背《琵琶行》吧!”
“可以。”他得了一次教训,学了一次乖。“你先背,我们一个背完,一个再背。要咬字清楚,计时来算,致秀管计时!”
她瞪了他几秒钟,然后,她整整衣裳,板着脸孔,在沙发上“正襟危坐”。脸色严肃而郑重,端庄而文雅,她开始清清楚楚地,一字不苟念了起来:
“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
她一口气念到最后的“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居然一字不错,弄得满屋子的人都瞠目结舌,甘拜下风。
这是多久以前的事了?三年多了!时间过得真快,那时,她还在念大一,刚刚从高中毕业,清新洒脱,稚气未除。也就是那天,背诗的那天,他就深深地体会到了,这个女孩注定要在他生命里扮演主角!是的,她确实在他生命里成了主角,他却在她生命里成了配角!只因为,另有人抢先占据了主角的位置——他的弟弟,梁致中。
致中,这名字掠过他的心头,带来一抹酸涩的痛楚,他下意识地看看手表,已经深夜十一点多了。致中还没有回家,这些日子来,致中似乎都忙得很,每晚都要深更半夜才回来。他正流连何方?和初蕾闹得那样决裂,他好像并不烦恼。致文咬了咬牙。他在一种近乎苦痛的愤怒中体会着:致中对初蕾的热度已经过去了。就像他以往对所交过的女友一样,他的热度只能维持三分钟。初蕾,她所拥有的三分钟已经期满了。为什么初蕾会选择致中?为什么自己会成为配角?“哥哥”,是的,哥哥!她只把他当哥哥,一个诉苦的对象,一个谈话的对象,却不是恋爱的对象!他恼怒而烦躁地深吸了口烟,耳畔又响起她对他怒吼着的话:
“滚出去!梁致文!我恨你!我恨你!恨你们兄弟两个!”
他咬紧了烟蒂,牙齿深陷进了烟头的滤嘴里。心底有一阵痉挛的抽痛,痛得他不自觉地从齿缝中向里面吸气。为什么?他恼怒地自问着:为什么要那样鲁莽?为什么要破坏自己在她心目中的地位?为什么要失去她的敬爱?可是……他闭上眼睛,回忆着她唇边的温存,她那轻颤的身躯,她那炙热的嘴唇,她身上那甜蜜的醉人的馨香……他猛然从床上坐起来,虽然是冬天,却觉得背脊上冒出一阵冷汗。梁致文,你不能再想,你根本无权去想!
他踉跄着走下床来,踉跄着冲向了洗手间,他把脑袋放在水龙头下面,给自己淋了一头一脸的冷水。然后,他冲回房里,冲到书桌前面,必须找点事情做一做!必须!他找来一块木头,又找来一把雕刻刀,开始毫无意识地去刻那木块,他削下一片木头,再削第二片,再削第三片……当他发现自己正莫名其妙地把一块木头完全削成了碎片时,他终于废然地抛下了刀子。
把所有的碎片都丢进了字纸萎,他靠进椅子里,伸手到口袋中去拿香烟,口袋的底层,有颗小小的东西在滚动,他下意识地摸了出来,是那颗红豆!摊开手心,他瞪视着那滴溜滚圆、光可鉴人的红豆。相思子?为什么红豆要叫相思子?他又依稀记得那个下午,在初蕾的校园里,他拾起了一个豆荚,也种下了一段相思。一颗红豆,怎生禁受?他又想起初蕾那天真的神态,挑着眉毛说:
“改天,你要告诉我这个故事,一颗红豆!”
告诉她这故事?怎样告诉她?不不,这是个永无结果的故事,一个无头无尾的故事。永远无法告诉她的故事。他站起身来,走到窗边,把窗子打开,他拿起那颗红豆,就要往窗外扔,忽然,他的手又停住了,脑中闪过古人的一阕红豆词,其中有这么两句:
泥里休抛取,怕它生作相思树!
罢了!罢了!罢了!他把那颗红豆又揣回口袋里,重重地坐回到书桌前面。沉思良久,他抽出一沓信笺,拿起笔,在上面胡乱地写着:
算来一颗红豆,能有相思几斗?
欲舍又难抛,听尽雨残更漏!
只是一颗红豆,带来浓情如酒,
欲舍又难抛,愁肠怎生禁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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