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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未到中午,但寨子里已经有人家开始准备做饭,已经快到了十一黄金周,许多旅行团都已经陆陆续续的开始入驻周围的农家乐或者宾馆。
“喂,你们听说了没,今天早上,有人在观景台见鬼了,我听说当时一道黑影,闪烁了几下就不见了,那个导游现在都想不起来自己究竟做了什么。”
“真的假的?这么玄乎?”
“当然是真的!”
几个游客边走边聊,为首的那个胖子吐沫横飞,把当时的情境描述的活灵活现,仿佛身临其境,还不时抛个包袱出来,吓的几个女孩全身鸡皮疙瘩都立了起来。
这时候只见那胖子咧嘴一笑,粗大的咸猪手不慌不忙的在勾住妹子的肩膀,坏笑道:“别怕,有哥呢,真要是来个鬼,俺老孙的如意金箍棒也能把她干趴下。”
“去!我们倒是觉得你这个色鬼更可怕。”
几个女孩相视一笑,拍开胖子的咸猪手,互相调侃起来。
便在这时,胖子突然一提鼻子,粗大的鼻孔用力吸上几口,不禁砸吧砸吧嘴,咽了口涂抹道:“香啊,谁家做的饭菜这么香。”
“什么?我们怎么没有闻到?倒是这里猪圈的臭味倒是有点。”
几个女孩学着胖子提鼻去闻,却什么香味也没有嗅出来,反而被闻到一股臭臭的猪粪味。
听到几个女孩的话后,胖子一挥手,不耐烦道:“去去去,你们那鼻子,怎么能和我孙某的比。”
胖子说完,干脆也不理会几个女孩,独自一人闻着香味往前走。
作为一个资深的吃货,胖子最大的乐趣就是找吃的,不管是街头小巷的大排档,还是高楼大厦里的豪华餐厅。
只要被他的狗鼻子嗅到了,就会忍不住跟着香味走过去,也是如此,胖子才能成为微博里粉丝过百万的美食猎手。
沿着崎岖不平的小路往前走,待走到一处庭院后,胖子不禁顿足脚部,用力嗅了嗅空气中的弥漫的香味。
不过很快他就不由皱起眉头,“猪肉?驴肉?不对!是狗肉?牛肉?羊肉?也不对?”
空气中弥漫的香味非常特别,胖子能判断出,这道菜应该是先经过特殊的香料去腌制,然后用抹上蛋黄液,裹上一层面包糠,进行油炸。
能炸出这样的味道,至少要经过三次以上的温油复炸,确保香味被挥发出来,可后面的味道,就变得奇特起来。
胖子站在门外嗅了半天,先是判断不出来这到底是什么肉,为什么香味这样独特,第二点,就是这道菜后面的香味,变得很醇很厚重,这不是一般调料品能调制出来的。
越是这样,胖子内心顿时就变得煎熬起来,站在门外小心探出头往里面看,犹豫了半响,还是决定走进去瞧瞧。
“咦,找谁啊?”
这时候宝武从卧室走出来,看到胖子后不仅一愣,开口询问道。
“我这里的路过的游客,快到饭点了,饿了,闻着你们家的饭菜香味就进来了,大哥您看方便么?”
胖子很会说话,说这话就把一根烟递过去,以及200块钱。
宝武见状,嘴角一扬,不动声色的把钱收进自己口袋,上前拍拍胖子的胳膊道:“方便,就是加一双筷子的事。”
宝武拉着胖子走进房间一瞧,只见房间里,只有宝武和他老婆两人,而桌上则做了满满一桌子的菜。
胖子眼睛一亮,目光在菜品上一扫,不禁直流口水,也不客气,一屁股坐下来,眼睛盯着桌上那一叠黄金排骨,不禁吞吞口水。
金色的排骨,现实经过反复油炸,在排骨下面放上粉丝,浇上特制的料汁,在蒸笼上蒸熟,不仅仅是香味扑鼻,金黄的外表,配上下面晶莹剔透的粉丝,无论是色泽还是气味,都令胖子之吞口水。
唯一让胖子疑惑的是,这排骨看起来不像是猪排啊?
“不用客气,吃饭吧。”
宝武热情的向胖子邀请道
胖子点点头,也不客气,拿起筷子先夹上一块排骨,放在嘴中轻轻一咬,“咔咔”糯软的口感,里面还带着酥脆的面包糠,随着你牙齿往下咬,下面的排骨肉上带着一股特别的豆酱香,层次分明的口感,让胖子不禁眼睛一亮。
“好吃!”
其实当人的财富,到了一定程度,美食已经算不上什么稀罕物,在这个时代,即便是普通的市民,也能有机会尝尝所谓的美味佳肴。
再不济,一年到头,少不了去十几次饭店,以前那些美味,现在人们早就已经吃腻了。
能够把菜品的香味,作出独立一番,呈现出令人难忘的口感,这种美食,才能够成为胖子这种美食猎人所追寻的目标。
无疑,眼下这道黄金排骨,就做到了,不仅仅是做到,更是让胖子感觉,这怕是自己吃到过最美味的排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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