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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年,金小姐就十七岁了,但她似乎对现在的状态很享受,没有急于选谁或者弃谁,也没有要快嫁人的意思,日子过得挺逍遥。若说她有什么反应,也就是和石中玉相处融洽,两人共同话题很多,假如不是因为石中玉的“男儿身”,简直就是把石中玉当闺中密友了。因此外界有传,在求娶的争夺战中,裕王殿下稍稍领先。
“金小姐对咱们殿下到底是什么态度啊?”有一次,向来沉默寡言的孙福珩也忍不住问。
石中玉只耸了耸肩,因为她无话可答。
第一次把情诗送到金旖晨手里时,她的反应出乎预料,即没有生气,也没有羞涩,而是大方地表示了对《秋风词》的赞叹,说了句,“没想到裕王殿下还有如此文采。”
石中玉哀悼了下李白同学,接着笑道,“我活了快十六年了,就没见过比我们殿下更出色的男人。若错过了,只怕得后悔死。”
她当然向着慕容恪说,但其实心里也很矛盾。私心里,她希望慕容恪能娶金旖晨,毕竟金小姐本质好,披上保护色时也能保持适当的善良。若金小姐当了裕王正妃,对于她这个还有三年王府时光的小人物来说,是福音。
不然的话,就冲着她和慕容恪的绯闻,坐在正位上的哪个女人都会把她当成眼中钉。一个赵碧凡就让她时时提防了,再来一个妒妇,她还活不活了?而现在慕容恪似乎是对她失去了兴趣似的,不闻不问。当靠山倒了时,她才知道自己暴露在一群女狼之间是多么脆弱和危险。
当另一方面,人非草木,和金小姐相处久了,两人间自然产生了友情的苗头。慕容恪不会是个好老公,对女人冷漠无情,这一点她比谁都清楚。有鉴于此,她又不愿意让金小姐嫁过来。
也许,她不赞成这桩婚事,还有别的她本能的忽略了的原因。只是慕容恪要求她隔三差五就写点情诗送给金小姐,她已经搜肠刮肚的剽窃了不少千古名文,脑子都快干了,金小姐也确实开始对慕容恪刮目相看,好几次表达了对慕容恪的仰慕,令她内心更加矛盾起来。
“呀,天真的阴了哪。”金旖晨扔下绣绷子,兴高采烈地跑到窗口望天。
这个年代有玻璃,虽然品质不太好,又贵得要死,但金将军的独生爱女还是用得起的。加上太府都临近北地,民间备有火炕,在寒风凛冽的天气里门窗关紧,再加个火盆,屋内就温暖如春,半点不冷的。
可石中玉毕竟是小厮的身份,别说炕头,连炕边也轮不上她坐,满屋四五个丫环侍候着金大小姐,她只是搬着小凳子坐在火盆边上,捧着个大碗喝茶,充满了旧社会的感觉。
金旖晨并不像外表那么粗鲁胡闹,实际上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不过她更爱骑射箭。据石中玉冷眼旁观,其实她对骑射之术也未必真的喜欢,她只是越做不好的东西就越有兴趣。
“那要好几天不能骑马了哪。”果果也跑过来,看着天色,“瞧这样子,会是一场大雪,但一时半会儿未必下得来。”
“你又懂了。”金旖晨点了点果果的脑门。
她身边至少有四个大丫头,还有七八个小丫头侍候,但果果是她最贴心的。如果她嫁到裕王府,果果也必是陪嫁的丫鬟之一。
“老爷不是教过小姐,浓云要发红,这雪才下得大,下得痛快。”果果道,“小姐,太子妃的请是不能拒的,咱们要快做准备。若要去,就得即刻动身,不然就赶上雪天了。”
太府都城内有一条玉带河,城外则有一座玉带山,只不过是和兰望家所在的庄子是相反的方向。玉带河的水就发源于玉带山,那山的半山腰有一条终年不断的缠绕溪流,玉带山和玉带河都因此而得名。
玉带山上风景宜人,建有几处皇家山庄,是皇室成员夏日避暑和冬日赏雪的地方。就在前两天,东宫太子妃吴氏给金旖晨下了贴子,说今年雪晚,但几天内就会降下初雪,请金旖晨去皇庄小住。
“那就快动身吧。”金旖晨转过身来,目光闪闪,显得有点兴奋,“小玉,你和我一道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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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有话要说………………
抱歉,今天更新晚了。
还有,下午本说…加更,但突然有事,所以改为五点左右吧。
放心,66不食言,一定会更的,只是稍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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