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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70(第1页)

不自救,还不准别人来救命,这是什么道理?大哥现在整天无精打采的,为了提神所以烟抽得凶,身体就比以前差了。他就怕大哥某天走在路上一个昏倒才时时陪他的,偏偏大哥又不爱保镖跟着,连那枚绿钻戒指也不见了。

「没有『也』,不准再提那个名字。」

「安笙是你的,Ansson是我的。比起你,Ansson更像我大哥呢,我去找Ansson有什么不对?」

「你是要我把那边的垃圾筒塞进你嘴巴是吧?不要再提那个妇产科部门名字。」

陆皙当然不会在公众场合跟陆皑玩起你抢我夺的把戏。等下随便叫个人出场馆外替他买烟回来就好了。受够了陆皑的啰里啰嗦,他站起来整整西装衣摆。

陆皑见状,知道他是准备回去了,便并肩同行。

他们回到场馆时,占地甚广、砸了大钱兴建得无比豪华气势、美轮美奂的展区已是围了外三圈里三圈的人潮。陆皙参加展会所花的钱从来不手软,搞得小家子气不如不要做,公开竞争就是要搞得有声有色、有噱头才会吸引顾客的目光,他聘请世界知名的设计师来设计比任何商号都高、都夺目的展楼,务求成为全场焦点,也让职员都与有荣焉,自豪了、做事更卖力了。

至于在现场设置咖啡机跟精致的法式点心去招待顾客则是陆皑在开会时提议的,其实这样的事在零五年已经有商号在做了,现在顾客日渐年轻化,让他们购买奢侈品时享受到贴心的服务、享有舒适愉悦的购物经验是必须的。他不得不说,自己办起大事来从不失色、但陆皑则关注到小细节。

陆皑老马识途地突破了人潮,仿佛开路先锋般钻进展区之内。

他跟随着陆皑开出来的路,鹰眸四顾,注意着凑热闹的人群之中有没有卧虎藏龙的大客户……

「今天的销路如何?」

「我刚翻了一下订单,金色珍珠真的很热门,全部人过来第一句就问关于金色珍珠的事。」

陆皑往橡胶手套中吹气,也顺手抽了一副新的手套给陆皙,「从今早到现在累积最多订单的便是金珠,然后是男装手表……」

金色是最新的珍珠色泽,他们公司展出一条用三十圆珍珠串成的链子,每颗珍珠直径至少十一厘米,客户主要是美国和亚洲各地的零售商。不过要数最显著的潮流便是男装手表,体积越大、镶的珠宝越多,闪烁生辉的手表就越受欢迎,业绩节节飙升。他负责珠宝、陆皑负责钟表。

镶钻的手表,他们的部门crossover同心合力。

再与陆皑互相讨论一下截到目前为止的业绩,陆皙揉了揉脸,振作起精神来。

他正套上橡胶手套,打算到门面招呼客户,不料展区前头发生了小骚动……

不少客人都被吸引过去了,陆皙自然跟随,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为了让客人们舒适购物,他记得展区与展区之间有一定距离。

为什么这场小骚动离他们的展楼如此近?最坏的情况便是有职员跟顾客发生冲突争执了……「麻烦让一让。」

他还没看到什么,陆皑就挤过来向他报告八卦了——这家伙就是不能乖乖看着展区吗?

「大哥,我听一直待在外头招揽客人的Esther说,那站在中央的男人是个珠宝鉴定师。会引起骚动是因为有个暴发户看中了他手上的戒指,央求他割爱又不让他走,于是一传十、十传百,大家都好奇想看看那枚戒指……」

陆皙点头,神情带了点高傲,「让我看看那枚戒指是不是插了翅膀?」

同业之中,有什么镶钻镶宝石的技艺跟款式设计比他们陆氏更高竿?这世上又有什么声称绝顶罕有、珍奇难求的钻石宝石他们是没有的?

陆皙在人潮的中心,看到了那男人。

——他再熟悉不过的男人。

两年没见的那个人此刻看起来容光焕发、气态从容,他穿着笔挺的西装,头发长了不少,还戴了一副黑色的眼镜……陆皙看过他戴眼镜,但只在他专心温习的时候,那副还是怎看怎愚蠢的便宜货。十年了,为什么他从来不知道安笙有这么自信的一面?

「是Ansson……」

陆皑气音般微弱又惊讶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

当这个名字响起时,他立即转身欲走,却被陆皑抓着他的手臂,「哥,那是你的戒指!」

安笙左手所戴的戒指……他就是盲掉了、光用手摸也不会认错。

那是他从小戴到大的戒指,几乎只在洗澡跟睡觉时会脱下,其他时间从不离身。

足足七克拉的鲜绿钻,在任何人眼中都是不能忽略的闪耀,何况在会场的水银灯下?

谁准他把戒指戴在左手无名指上的!

他看到安笙被一个胖呼呼,连衣服都好像在说「抱歉,我实在再吞不下你的肥肉了」的富太太给缠着,那暴发户的十只指头都戴满光看就知道来头不少的钻石珍珠戒指,把自己弄得像个走动的珠宝箱般俗气,还一个劲儿拉扯着安笙的左手臂,也要一脸为难的保镖们拦着安笙,不让他走。

他身旁的陆皑在喳呼喳叫,附近的人在交头接耳、窃窃私语,都像树冠被风拂过时的沙沙声,他听不真切、也没留意他们都在说些什么。千言万语之中,他只接收到如雷贯耳的这一句——

「……好吧,既然你真的如此喜欢,那我卖你吧。」

他的心,跳得好快。

他来不及有什么反应,陆皑已经像支火箭般冲去圆的中心,「姓安的,你凭什么卖我哥的戒指?还要卖给这毫无品味,胖不咙咚的人肉珠宝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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