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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不在计划内啊!!!
写完了才发现自己开车了00
话说,谁还记得这篇文——他其实是个虫族文啊。
啊,差点忘记
感谢小拉拉小可爱送的火箭炮。
么么叽
☆、第62章
但凡是一位算得上高大帅气的雄虫,总想娶几个雌虫,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样的雄虫,每逢新搬到一个地方,四邻八舍虽然完全不了解他的性情如何,见解如何,可是,既然这样的一条真理早已在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固,因此人们总是把他看作自己某一个孩子理所应得的一个归宿。
————以上出自于米特一位佚名作家出版的《傲慢与偏见》开篇第一章。
而现在,秦简之正处于非常头疼的境地里。
要知道,一位年轻、英俊、帅气并且有钱的雄虫是多么地吸引人——他出手阔绰,前几天刚买下了两张珍贵的前往摩尔的船票,最重要的是,他如今仅拥有一个雌子。
假如说以上的条件还只是吸引注意,那么最后一个条件则让所有雌虫都梦想成为他的雌子。
他对待那位雌子是如此的温和,据旁观者仔细观察,那位名叫烟锦的雌虫脖子上没有任何勒痕,手上、胳膊上留有些许的旧伤,但有经验的人一看便知道那并不是刻意施虐后留下的痕迹。
某一次,当烟锦想要攀上某个高处时,那个雄虫甚至下意识地伸出手,仿佛担心他掉下来似的(尽管他后来笑了笑,仿佛在自嘲多余一般。)
“他一定是童话里的王子。”
“……王子也没有这么好,你忘记之前死掉的那个王妃了吗?”
于是,仅仅三天内,无数的人涌进那座小小的别墅,几乎踏平了门槛,房东对花园中被踩坏的花感到非常愤怒。
带着一大堆照片的介绍人坐在沙发上,这是一个雄虫,像大多数雄虫一样矮小瘦弱(不包括每一个),他的五官原本算得上俊朗,但他的眼眶下有着厚厚的青紫色眼袋,尽管他尽力用粉掩饰了,但他眼中闪烁的光依旧让人十分难以忍受。
当严景从外面走进来时,他的目光简直可以说是贴在了严景身上。
“您的雌子果然和传言中一样美丽。”介绍人故作优雅地伸出手,喝了一口红茶,他的姿势明显是模仿的某种古老的贵族礼仪,但因为不到家而显得十分刻意。
“多谢夸奖。”
“难怪您对他如此和善,要知道在这个城市里每个人都在谈论您和您的雌子呢——”介绍人一边说一边仔细地观察着这名雄虫的脸色,但对方的脸上只有一成不变的笑容,非常端正却感受不到任何热切,仿佛对这一沓雌虫的照片毫无兴致。
他垂下眼皮,眼睛里闪过一丝嫉恨的光。
不过是一个固执又故作清高的雄虫罢了,除了那张脸还有哪里能派得上用场?偏偏这么多雌虫对他趋之若鹜,他能在床上给他们天堂吗?怕是一见到鞭子就要吓尿了吧!
说起来……他那个雌虫,看起来一副清高又端庄的样子,长得这么惹人怜爱,想必早就被人玩过不知多少次了吧——本来就该这样,圈子里换着雌子玩早就不是秘密了,等这雌子失去宠爱,他一定要第一个尝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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