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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回家民工篇(第1页)

七点半,路灯准时亮起。

年久失修的路灯明暗不一,有些挣扎着亮起,闪烁几下,又灭掉,有些干脆自暴自弃,始终固执地沉寂在黑暗里。

同样失修的道路坑坑洼洼,总是有令人意外的起伏,时不时就晃人一下。

白天,大货车在这条路上轰隆隆碾过,撒下一路砂石。夜晚,油烟熏黑了招牌的餐车零散地停在道路两旁。

说实在的,叶逢春没发现这条街和二十年前有什么两样。

只是两边的招牌几乎全换了一遍,但卖的无非就是那些,吃的喝的、穿的用的,只多了一样——无人售货成人用品店。

叶逢春打算有空进去瞧瞧。

倒不是说她现在没空,她空余时间很多,纯粹是因为没钱,可无论多少年过去她还是一样的爱面子,说没空总要好听些。

一起在工地干活的姐们,回了家要做饭、洗衣服,伺候老人和孩子,要收拾一大家子人白天折腾出来的烂摊子。相比她们,叶逢春是一个时间相当富裕的人。

所以她有时间沿着这条不到一公里的街道来来回回地转,把新建的小公园里的每一样健身设施都试过一遍,还跟着小学生后面一块排队玩秋千。轮到她玩的时候,旁边的孩子排得越多她玩得越起劲,她听到孩子们并不小声地偷偷议论,说为什么和她们姥姥一样大的人也爱玩秋千,明明她们的姥姥从来不玩这个。

叶逢春才知道原来自己已经到了做人姥姥的年纪了。

是啊,她坐牢那年叁十二岁,同龄人大多数人早都有了孩子,二十年过去了,孩子又生了孩子。她明明什么都没做,时间就又兀自把她的辈分推高了不少。

等到叶逢春离开的时候,把秋千调得高高的,孩子们之中最高的那个都要跷起脚尖才能够到一点。

中午工地管饭,但是不包晚饭。餐车上飘出的各种香味串在一起,勾起了叶逢春肚子里的馋虫。

她是很爱吃小吃的,但是公司破产后那几年连这些也吃不起了,都是邹志军到了傍晚去菜市场买点不那么新鲜的减价菜,煮一锅青菜粥两个人草草对付一下。

叶逢春掂了掂口袋里的几个钢镚,早上叶梓给了她十块钱买早餐,她只花了叁块五,还剩下六块五。

她看到在餐车前面都挂着蓝蓝绿绿的码,买的人只需要掏出手机调出个框对一对,就算把钱付过去了。

叶逢春知道这叫二维码,现在的人出门很少带现钱了,走到哪里都是掏出手机扫码。叶逢春没有手机,叶梓有一部,但是他藏得很紧,好像生怕被叶逢春抢过去似的。

如果叶逢春真要抢,他藏到天花板里都没有用,可是叶逢春才没兴趣用别人的二手货。

脑子里想着怎么才能搞个新手机,叶逢春走到了一个卖烤冷面的摊子前面,她看到价格是五块钱一份,打算买一份边走边吃。

“要一份烤冷面,酸辣的,能有多辣就放多辣。”

“好嘞。”餐车后面的男人头上戴着一顶鸭舌帽,围着灰色的围裙,身材高瘦,围裙带子勒出纤细的腰身,昏暗的光线下看不清他帽檐下的面容,他刚做完一份烤冷面,装好了递给上一位顾客,抬起头的时候和叶逢春对视了一眼。

男人朴素不起眼的衣着下,有一张过于好看的脸,尤其是那双有着漂亮卧蚕的眼睛,眼神恬淡又柔和。这个发现让叶逢春略微惊讶了一下,男人看起来并不很年轻,眼角有一点不明显的细纹,大约叁十叁四岁的样子,虽然过了一个男人最好的年纪,但又还未完全枯败,尚留存着一点青春余韵。

滚烫的铁板还在发出“滋滋”的声响,男人手里却迟迟没有下一步动作,那双本来平静如水的眼睛里泛起层层波澜。

“逢春姐……”男人声音里是掩饰不住的颤抖,“你出来了。”

叶逢春对这个叫温庆华的男人有那么一丁点印象,但也仅仅有那么一点。

毕竟一个人叁十二岁和五十二岁的样子可能差别没那么大,但十叁岁的样子和叁十叁岁的样子往往判若两人。

在叶逢春没有为了躲债东躲西藏之前,她们家和温庆华做过不少年的邻居,两家人是八竿子能打着一竿子的亲戚关系,温庆华叫她一声姐姐。

温庆华是留守儿童,但与其说是留在家里给他奶奶照顾,不如说是他照顾年迈多病的奶奶,所以温庆华很小就学会了做饭。

叶逢春每次闻到邻居家的饭香味,都会抱怨邹志军就是个连饭都做不好的残废。对于做饭,邹志军是想学学不好,叶逢春是只做甩手掌柜,吃得不如意就跑出去下馆子。邹志军挨了几回骂以后,终于开了窍,经常给温庆华点零花钱让他来她们家做饭。

叶逢春吃饭不看厨子,所以对这个经常出入她们家的小男孩并不是很在意。

她没想到温庆华居然这么多年过去还记得她,并且一眼就认出了她。

温庆华坚持不收她的钱,还给她多加了一个鸡蛋和两根肠,小小的盒子几乎要盛不下,红艳艳的辣椒面铺了厚厚一层,像是抖一抖都能落一地。

温庆华突然笑出声:“逢春姐还是这么爱吃辣。”

叶逢春一边吃一边随口附和了两句,刚吃没几口就辣得直冒眼泪,牢里饭菜口味能淡出鸟,叶逢春只知道自己想吃辣,却忘了自己这张嘴有多少年没吃过这么辣的东西了。

有柔软的纸巾擦掉了她眼角溢出来的眼泪,随即一瓶纯净水又被递过来。

温庆华抿着唇,另一只手不自在地在腰间的围裙上蹭了蹭,“刚拧开的,逢春姐先喝口水压一压吧。”

叶逢春接过水喝了两口,可是她一手拿着水,一手端着烤冷面,显然没办法边吃边走了。她把水放到一边,打算吃完再回去,一抬头看见马路对面停了一辆旧自行车,自行车正好停在一盏坏了的路灯底下,因此谁也看不清坐在自行车上的男孩脸上,是怎样阴郁晦暗的神情。

当他走到马路对面,路灯柔和的光线驱散了所有不该出现在光下的阴霾。身穿蓝白校服的男孩神色寡淡,面对叶逢春的时候像是面对一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虽然把“像”去掉也没什么不合适,她们本来就是认识了没多久的陌生人。

“我做了饭,为什么不回家?”叶梓的眼神在温庆华身上微微顿了一下,又紧紧盯着被辣得嘴唇通红、口水直冒的叶逢春,“……姑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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