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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第1页)

第四十二章.杀心已起

在这一秒之前,也许我和大毛是一样的,认为傻姑娘的哭是因为大毛的受伤。可当她拿着糖果开心地笑的时候,我的心里猛然卷起一股唏嘘,而最难受的还是大毛,此刻他心里受到的伤害,恐怕比身上的枪伤更为严重。

大毛怔怔的望着傻姑娘那开心的笑,几秒钟之后,他也摇摇头,露出一丝苦涩的笑来,然后撑了很久的脑袋终于支持不住,一下子睡到了地上,一边咳着血,一边呼呼喘气。这时候从我身后传来一阵恶意而嘲讽的笑声,只听见那女人笑呵呵地说道,你看吧,对一个傻子付出真情,受伤的总归是自己。我看啊,你可比她还傻,呵呵呵!

三十多岁的女人,却在此刻发出了那种老气横秋的笑声,这让我恶心,这个女人抢了地包天的手枪。从她开枪的时候就想着夺走他人的性命,此刻居然还笑得出来,就好像别人的命她根本不放在眼里一样。

想到这里的时候,我心里一直试图压抑着的怒火,此刻再也无法忍受了。我站起身来,把手上的的手枪朝着地上一扔,我用不着它了,枪是下等人的武器,今天我豁出去了,就算损了我自己的阴德福报,我也要让你们这群混蛋吃不了兜着走!

我丢下枪的动作在我看来是发起猛攻的讯号,可是在地包天和那个女人看来。却似乎是我投降的表现。我转过身去看着这群人,每一张嘴脸我都非常厌恶,却不得不把这种厌恶的感觉牢牢记在心里,这样我的仇恨才能够更加膨胀。地包天还是一副冷漠的表情,除了脸上刚才被我揍出来的伤之外,他的眼神就好像没有感情一样。尽管他没有说出那些让人觉得心寒的话。可他此刻的神态,以及那插在裤兜里不可一世的样子,就如果那个女人一样,根本不把我们的命当回事。

我没有多想,心里虽然愤怒,却在此刻无比冷静,我心里默默念咒,把我手上所有的兵马统统放出,如我说的那样,兵马并不能直接用来伤害他人,但是我还是能给他们造成不小的麻烦。身边的风吹过那是兵马出动的征兆,地上被卷起的灰尘意味着我兵马的去势汹汹。转瞬之间,在场的所有人,清一色被撞得东倒西歪,因为这些人都凑在一起,我只需要让我的兵马束缚住对方的手脚,然后将他们绊倒就行。最先跌倒的就是地包天和那个女人,剩下的那些男人因为手里没有枪械,我也就下手稍微留情了一点。当地包天和女人哎呦一声跌倒后,我伸手到我的挎包里头,摸出了弯刀和那把生锈的铁剪刀。

这是我身上用来打鬼杀鬼的武器,都见过血,都杀过人,所以杀气很重。会让鬼魂避让三尺。但是这两样武器,对于人来说却只能是肉体的伤害,其作用就跟其余尖锐的铁器如出一辙,而我要的正是这样的效果。我拿起弯刀和剪刀之后,就缓缓朝着倒在地上的地包天和那个女人走了过去,地包天挣扎着撑起了上半身。看我靠近,脸上的表情变得惊恐,因为他太熟悉我的个性,只要别惹毛,一切都好说,一旦惹毛了,那神仙也拉不住。他看我提着刀的样子,知道我杀心已起,于是立刻摸出自己的手枪,朝着我瞄准了过来。

我没有再给他开枪的机会,而是一下子冲到了他跟前,然后狠狠一脚踢到了他抓着枪的手腕。这一脚正中手枪,踢得我的脚趾隐隐作痛,但是地包天手上的手枪却因此被我踢到了地上。我蹲下身子,高高举起左手的剪刀,没有丝毫犹豫,一下子就将剪刀刺进了地包天的大腿里。

这是我第一次用武器伤害活人。但我没有内疚,也并不会因为对方是我的发小而感到迟疑,这一下子甚至还用尽了我手上最大的力量。整个剪刀的尖锐部分就好像是刺进了一块猪肉一般,咔嚓一声就插入其中。地包天发出一声惨叫,双手就伸过来抓住了我的手,我死死地按着剪刀。他使劲地掰着我的手,大腿上肉很多,但也有一根大大的腿骨,这一刺没入了大半寸之深,地包天的掰扯之下造成伤口更大程度的撕裂,地包天腿上的血就好像没堵严实的水管一般,溅射了出来,喷到了我的脸上。我看他双手都抓住了我的左手,于是右手抓着弯刀的刀柄,用刀把上栓了巫王头发的钝面,就好像砸石头一样,朝着地包天的脸上砸了过去。

“咚!”的一声闷响,刀把直接撞到了地包天左脸的颧骨和眼窝之间,他先是不叫了,望着我,眼神迷离,就好像被我这一下打得晕头转向,正在区分真实与虚幻一般。于是我用同样的方式再补了一击。地包天闷哼一声,就倒在了地上,晕了过去,抓住我的他的双手,也慢慢松开,任由血从腿上的伤口不断冒将出来。

我也懒得拔出剪刀了。于是也送了手,朝着正在地包天边上大约三尺左右的那个女人走了过去。女人看到我先前对地包天下了狠手,现在表情惊恐万分,一边使劲朝着远处爬着挣扎,一边嘴里哇哇大叫着,叫声中带着哭腔。而我注意到边上那些被我兵马制住了手脚的男人,每一个脸上都流露出害怕的神色,我伸出刀指了指他们,那意思是在说,你们别着急,等我料理完这个贱人。我再来收拾你们。其中一个男人更是直接噗通一声跪了下来,朝着我连连磕头,然后放声大哭。

晚了,老子今天杀心已起,收不住了。

换了从前,我是一个绝对不会欺负女人的人,且不论对方是否值得饶恕,我始终觉得欺负女人都不是大老爷们的做派,可今天我管不了这么多了,这女人要夺我性命,虽然没有得逞,但几次三番这样做。早已不值得同情。女人只是体能上比男人弱小,可眼前这位,内心之狠辣,却是让男人也会胆寒的那种。就算今天我大发慈悲放她一马,将来有朝一日,也终究会伤害到他人,与其如此,这个罪过,还是让我来背负好了,反正我这一生都了无牵挂,顶多也就是多花一点时间来赎罪罢了。

坦率的说,当我提着刀朝着女人走过去的时候。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算照准了她的脑瓜子来一刀,就跟劈西瓜似的,给她开个瓢儿,我当时心里的怒火冲头,甚至没有想过这样的举动是在杀人。我的兵马虽然此刻束缚住了女人的双腿,让她无法站起身来逃跑,但是她的双手还是能够自由活动的,她一边扒拉着土往后慢慢移动着,我也跟随者她慢慢走着。这个过程给了我心理上一种变态的满足感,就好像自己是一个猛兽,正在追逐一个猎物,明知道对方绝非自己敌手,却不在此刻下杀手,而是戏弄对方,就好像刚才她那连续三枪戏弄我一般。

可很快我就发现不对劲,因为那女人爬动的方向,竟然在地面上有一把手枪!那把手枪正是我先前从地包天手上踢飞的那把。如果被她抓住了收钱,反手就给我来一发子弹的话,那我岂不是功亏一篑?于是我心里更加愤怒,心想这个女人竟然到了这个时候还是不知悔改,死到临头都还想着要我的命,老子今天必须得废了你!废了你!

于是我加快了脚步朝着她走过去。听见我的脚步声后女人也加快了速度,就在她刚刚伸手抓住了手枪的时候,我一个跨步上前,就用我的左脚踩住了女人刚刚抓住枪的手臂上。这把枪是早已上膛的,女人的手被我踩住了动不了,挣扎了几下后她开始绝望地哭喊。然后啪啪啪啪连续扣动了四下扳机,将枪膛里的子弹打了出来,但是每一枪打中的都是边上屋子的墙壁,这四枪也正是她绝望的表现。

四枪之后,她继续扣动着扳机,却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就算我不懂枪,也知道那是没有子弹的表现。女人伤心地哭着,表情看上去除了惊恐,还显得歇斯底里。若是换了从前,我可能真的会心软,想着既然已经制服了对方。不如就此捆了,交给公安机关,让他们调查处理便是,虽然国家刚刚平定了动乱没多久,但是我们的法律就是为了惩恶扬善而存在的。但是当时我却不愿意这么去想,因为我知道她此刻的哭是因为走投无路。因为害怕,却并不是因为刚刚做过的那一番恶事而后悔。

这张脸,越看越讨厌,如果只把你们留给法律去处理,实在是太便宜了。刚刚你给大毛胸口的那一枪,那可是一处致命的伤,你杀人,我也杀你,你没杀死人,我也不杀死你!想到这里的时候,心里的杀意迅速蹿上了头,我看着她被我踩住的手,手上还抓着那把打光了子弹的枪,很好,你开枪是吧?这只手开的枪是吧?刚才打大毛的时候,也是这只手对吧??

于是我高高举起弯刀,就朝着被我踩住的女人的手腕上,斩落了下去。铛的一声,这是我刀刃撞击到地面的声音,女人的手腕下一寸左右,被我好似砍甘蔗似的砍断。

第四十三章.一颗子弹

刀身嵌入地面,在砍进去的时候,还泛起了一些火光。而女人在我这一刀斩断她的右手的时候,竟然楞了片刻,甚至还不哭了,但是很快反应了过来,开始撕心裂肺地一边抱着自己正在喷血的手翻滚着,一边狂吼狂叫。那凄厉的声音在夜晚传了出去,显得格外让人胆寒。

我心里的愤怒还未平息,趁着自己还没有后悔,于是从地上捡起那把打光了子弹的枪,因为我害怕女人身上还有备用的弹匣。我提着刀朝着边上那些东倒西歪的男人走了过去,我不会杀死他们,但是一定要给这些人留个纪念,好让他们知道。为非作歹的事,其实任何人都有能力去做,只要你做过了,就一定要为此付出代价。我一边走一边甩动着刀身上沾到的血,那群人看到先前我对地包天和那个女人做的事。知道我这次不会再手下留情,纷纷开始求饶。

我一步步靠近,就在我准备给这群人每个人肩膀上砍一刀的时候,身后一个虚弱的声音传来:山空哥,算了吧…

先前我做下的一切罪过,其实也都被大毛看在了眼里。大毛支撑着自己吃力地说出这六个字来,却一下子唤醒了我的理智。于是我站定了脚步,望着眼前这些哭成泪人的男人们,心里突然想到,这些人只不过是走狗罢了。就算真的杀了他们,其实也意义不大,但是断然不能就这么放了他们走。于是我提着刀,朝着其中一个人指着说,你把他们的衣服都脱下了。用衣服把每个人都反绑了,然后我来绑你。

说完我噗通一声就坐在了地上,也不管当时的姿势会不会很难看,我经过今晚这一番折腾,早已疲惫至极,也懒得管这许多了。接着我撤掉了束缚住这群男人的兵马,经过刚才这一幕,想必这些人也不敢逃跑了,果真当我撤掉兵马之后,他们每个人都规规矩矩在我面前跪着,瑟瑟发抖,还主动开始脱下自己的衣服。

很快那个被我命令的男人就一边哭一边绑好了所有人,然后脱下自己的衣服递给了我,接着乖乖地把手自己反扣在背后,然后让我绑住了他。我让兵马在边上看守,以防有人趁机逃脱。地包天腿上有伤,身上也没有枪,所以就算是逃跑,我也能轻松抓住。那个女人断了一只手,还在那儿哭得喊爹喊娘的。我也懒得管她。于是我回到地包天的身边,心里寻思着这还有一会儿才能天亮,医院估计在县城里而县城却距离此地还有不算近的路,如果我扶着大毛去医院的话,恐怕还没走到大毛就会因为伤势过重而死掉。更不要提这些人看我离开之后,也许会逃走之类的,那我先前的努力和我造下的罪业,可就白白浪费了。

我扶起大毛的脖子,让他的头枕在我的大腿上,胸口的弹孔已经没有像起初那样一直在往外涌出鲜血了,可是当我撕开大毛的衣服,发现弹孔周围已经肿起来很大一块,看上去像是感染发炎了似的。

我的父亲是个军人,小时候也常常会跟我说起抗日战场上的事。他曾经告诉过我,当在战场上自己的战友中枪后,除非是当场就死了,否则还是有办法可以挽救的。这取决于子弹打中的位置,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那颗子弹是不是贯穿了身体。相对来说的话。如果子弹将身体打穿了,那就是纯粹的枪伤,体内没有子弹的残渣,还相对好办一些,可是如果子弹打中了身体之后并没有穿透出来的话。那子弹就会在身体里形成发炎,继而感染,这样就非常容易死人。

于是我轻轻抬起了大毛的身子,伸手到他背后去摸了一下,发现后背上干干净净的没有弹孔,这就意味着那颗打中他的子弹还残留在他的体内。甚为军人的儿子,我知道这样下去的厉害性,我必须要给他把身体里的子弹取出来,才有可能让大毛支撑到医院里去。可是这个地方看上去就是一个被废弃的小学校,屋子里的东西都是地包天他们到这里来的时候临时才运送过来的东西,那些医疗设备是一定没有的,就算是有,我也不知道该怎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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