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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第1页)

刚开始的时候,明军对这种战法还是有些看法的。在他们想来,作为战士怎么能在攻打敌人的城池时龟缩在后面呢?可在看到火炮造出来的杀伤之后,他们便不再有其他的想法了。自己都不用伤亡,就能将敌人杀得狼狈逃避,还能把坚固的城墙打成这样,这对他们来说实在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轰轰轰!……”已经经过改良的火炮不但威力更大,而且装填弹药的速度也比以前快了许多,百门火炮不断地轰击着沈阳城,此时已经有一小段的城墙被轰得坍塌了下来,上面站立的金军也随之跌落,最终被石块给掩埋了。这已经分明不是攻城,而是一面倒的轰炸,看在金人的眼里,所有人都已经绝望了。

“这……这可如何是好?城墙一倒,我们便失去了屏障,到时候盛京还怎么守?”每个人的心里都冒出了一个念头——大金完了。就是皇太极也不得不承认这一次自己还是小瞧了明军火炮的威力,居然能这么快就把城墙轰倒,可以使大军长驱直入。

这一次,所有的金国权贵和皇太极一样没了话说,他们一个个面色惨淡地看着南边的城墙处,唯一的办法只有集结所有人马,与明军在城里一战了。希望在与明军正面交锋的时候,他们的骑兵能占上风。可是现在金军的信心已经早被那恐怖的火炮打击的所剩无几了,何况明军还有火枪在手,即便真个交锋金军也占不了便宜,这让众人更是担心。或许唯一能保存自己的法子只有一个了,那就是真的投降了明军。

“轰隆……”在遭受了数百炮轰击之后,沈阳那高大坚固的城墙终于再也承受不了如此大的破坏而彻底的垮塌了。连同上面一些还没来得及撤下来的金军士卒,以及那些守城的武器一起埋入了乱石之中,整座沈阳城完全暴露在了明军的炮口之下。

唐枫看着坍塌的城墙,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这才是他希望看到的景象,只有这样,大明在战场上才能真正地占领优势。不过接下来就不必再用火炮轰击了,而是该动用手上的人马进行夺城之战了。他一声吩咐下去,早就已经蓄满了势的明军立刻就发起了冲锋,他们等这一刻已经很久了,甚至可以说自从将士们从军之后,就一直盼望着这一日的到来,能将这个东北方的强敌踩在了自己的脚下。

“杀!”明军队伍如潮水般地向前冲去,这一次再没有以往拍打在城墙上四散的景象出现,而是直冲进了城里,直杀向了那些心惊胆战的金军。

此时虽然已经心存畏惧,可金军也没了退路,只得硬着头皮迎了上来。他们的骑术依然是那样的深湛,可是在一声炒豆般的枪响之后,齐刷刷地就有一大片的金军倒下了马来。那是因为明军冲在最前面的正是火枪兵,他们乃是骑兵的克星。

趁着金军前军倒地,阵势一乱的当口,大量的明军冲了上去,抡起了各种武器砍、刺、劈向了敌人的要害。同时还有不断的枪声响起,那是已经装填上了弹药的火枪手抽冷子对附近的敌人进行着狙杀,战斗从一开始就呈现了一面倒的情况。

眼见得将士们不断倒下,金军只得且战且退,希望能在稳住了阵脚之后,再图反扑。但是明军此时已经是一鼓作气了,又岂是他们想挡就能挡住的?虽然仗着箭术精准,金军杀了好些个明军士兵,但是他们的伤亡却远远在明军之上。

看着同伴一个个死去,金军终于再也无法坚持,开始崩溃了。他们中有人开始放下手中的兵器,高举着双手表示自己投降了。可是明军完全没有理会他们的举动,到了面前照样是一刀砍下,这可都是功劳啊,怎么能轻易放过呢?

杀戮在金军崩溃的同一时间开始了,无论你手里有没有武器,无论你说的是什么,只要你脑袋后面拖着猪尾巴,只要你穿的是金人的衣甲,那么明军就会用手中的兵器招呼他们。这是唐枫在开战之前就下达的命令,这一次他的目标是亡其国,灭其族,怎么可能再让这些人继续在这里威胁到大明的安危呢?

第656章破国灭族(2)

千年以来,中原王朝与北方的游牧民族之间时战时和,总的来说却是游牧民族一直占据着优势,即便是汉武帝时的强势,永乐帝时的数度北入大漠,都只能将敌人击退,而不能真个尽除后患。究其原由,除了当时的兵器所限,中原大军未必是草原游牧民族的对手之外,他们的居无定所才是最关键的。

因为游牧民族长久以来逐水草而居,很难碰上大股的人马,而敌军一到,他们便四散而去,即便想追击都很困难。所以千年来无数次的北伐都以无功而告终,最多只是夺下一些无用之地,不久之后那里照样落入北方民族之手。

可是此番明军对金用兵情况就有些不一样了。金国随着其国力的不断发展,已经由松散的民族体制转换成了国家体制,虽然还有许多人保留着传统,可是却也开始以城池为中心生活了。这样一来自然有对其有利的一面,正因为如此,历史上的满清才能得以最终杀进中原,一统天下。可是当他们处于劣势的时候,这种做法的弊端也显现了出来,这些人再也无法躲避,只有硬受明军的攻击。

再有唐枫一路之上让将士们对零散的小部落进行举族的屠杀,更迫使那些在沈阳等城池周围的小部落逃进城去。在他们想来,自己的力量不足以与明军一战,可大金朝廷却不一样了。但这一次这些人的想法却错了,他们没有照以往的规律四散而走,却聚集在了沈阳城中,这就正中了明军下怀,给了他们一网打尽的机会。

随着沈阳南墙的轰然倒塌,城中无论是军是民都已经成了砧板上的鱼肉,只等着明军将士操刀上前了。唐枫早已经下了命令,破城之后,可以任由将士们劫掠三日,所以明军上下士气到了顶点,全都冲杀了进去,他们将要把以前金人对大明百姓所犯的罪行完全的还回去,而且这次将是连本带利的。

这个时候,一直跟随在唐枫身边做着文书工作的洪承畴有些忍不住地道:“国公,这么做是不是不妥啊?我大明乃礼仪之邦,既然已经破城了,是不是不要再杀无辜者和那些投降的敌人了?不然不但现在朝中那些大人们会说您的不是,就是国公您在百年之后,青史之上也一定会留下这一笔的,后人将会怎么评价您呢?”

唐枫嘴角微微一扬,道:“将士们在这个大冬天地跟着我出生入死地攻打金国,图的是什么?还不就是破城一刻的来临吗?也正是因为有之前的准许,他们在作战的时候才会一往无前。作为三军之主,我岂能出尔反尔,让将士们停手呢?

“何况我认为这么做并没有错。金人在我辽东犯下了多少的罪行,难道我们非要以德报怨吗?那只会让以后的北方民族更加的无所畏惧,那是在为我们的子孙增添麻烦。既然他们以前能毫无人性地杀我们的百姓,那今天金人也将受到同样的对待,这很公平。

“至于你担心的什么朝中官员的议论,以及青史上的评价,我根本就不放在心上。我今天这么做,乃是为了大明的未来。若是真有人对此不满,现在他们只能在背地里发发牢骚,至于史书,就由他们去写吧。说我是杀人魔也好,人屠也罢,我无悔!”

洪承畴闻得此言也是一阵发怔,半晌都说不出话来。其实在那天见到满村的乡亲死在金军之手后,他也是对金人充满了仇恨的。不过以一个精明的官员的眼光看来,总觉着唐枫这么做有些不妥,可现在看来谁都不可能改变唐枫的决定了。

唐枫是一个有现代思维的人,他原来也不至于如此的残忍,对一个族群下此毒手。但一念到历史上的满清对汉人造成的伤害,以及那日亲眼所见的村落被屠杀一空的惨象,他的心里就有一把火在燃烧。既然双方的仇恨已经无法得解,那就从肉体上将敌人彻底的消灭,也让后来者知道我大明不可轻犯。所以这次在沈阳他才会下达劫掠三日的命令。

唐枫并不知道,正是因为他开了这个头,使得大明在后来与其他外族和外国势力交锋的时候都喜欢用这招激励将士,最终杀人何止千万,并为大明在东方的彻底崛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不过这一切都是唐枫看不到的,是后话了。

“国公,我们今日对金人如此,那他们的子孙一定会恨绝了我们,到时候若他们再次强大起来,对我大明来说可不是什么幸事啊。”洪承畴又担心地道。

唐枫嘿地一笑:“你以为从今以后还会有金国吗?这一次,不光是劫掠财物,我还要将这里的人都一并带走,金国将不复存在。”

“啊?国公带这些人回去做什么?而且金人虽然败了,可人数依然很是庞大,且多的是强壮的男子,我们押了他们回去不是很麻烦吗?”

“谁说我要把强壮的男人带回去了?”唐枫冷然一笑:“这些人都是我们潜在的敌人,岂能再留他们活命?我要带走的只是妇孺而已,他们将会被我们带回到中原,打散了安置到各处,成为我大明的百姓。到那时,你以为这些人还能翻出多大的事情来?”

“这个……”洪承畴心里顿时不知道是什么滋味了。原来安国公把一切都想好了,那就是说金国就要彻底的被灭掉了,就连他们的百姓也将不在原来的国土上,这的确是最好的处置这些人的法子,虽然有些残忍,却很是高效。

“走,我们也进城去看看吧。”唐枫一马当先地向城里而去,同时吩咐左右道:“你们去传下命令,但凡有敢反抗的金人格杀勿论,然后将金国百姓都给我聚集到他们的皇宫之前来,不得有一人漏网!”而后,他便驱马向着整座沈阳建筑物里最为宏大的皇宫而去。

此时整座沈阳城已经沦为了地狱。明与金之间的仇恨本就很深,再加上将士们这些日子与之交战,多少兄弟手足死在了金人之手,现在既然安国公已经允许他们劫掠,这些将士们自然不会放过这个大好机会了。

先是骑兵和火枪兵的不断突进,杀得还有一点组织的金军大乱,接下来就是完全的一面倒的杀戮了。但凡你手中还有武器,不管你是在前进还是后退,明军将士二话不说就将之砍杀在地。然后随着金军的不断死亡,还算富庶的沈阳城就整个暴露在了明军眼前。

逍遥小农夫  本公主乃是人间小火炉  叶安  穿书后我拿了巨额分手费[穿书]  大唐:最强军火商  痴爱  情人劫  名媛修炼手册  在下慎二,有何贵干  噬星魔劫  我当你是兄弟「快穿」  帝后命(快穿)  恰似寒光遇骄阳  缘起三千红尘  一世长欢(1V1 H)  后世天灾  替身仙子想回家放牛  余音渺渺  替身女配把老公碾成渣  宠你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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