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心脏像被凌迟,疼的韩晓眼睛一下就红了,他哽咽道:“我也爱你啊,温何夕,我tm也爱你啊。”
他狠狠一口咬在温何夕的颈侧,牙齿颤抖,根本没用上力气,只留下浅浅的微微有些发红的印记。
他全身微微颤抖着,额头抵在温何夕肩膀上:“我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我都改,温何夕,我改。”
“你就喜欢我一点点好不好。”他卑微的哀求道。
可是温何夕没有回应他。
他突然笑了,笑声里透出浓浓的自嘲和悲凉,脸上还挂着泪,“韩晓,你活该,你自作自受。”
他有什么资格央求温何夕喜欢他。
他抹了抹眼泪,从温何夕身上起来,默默离开了卧室。第二天,他像往常一样,若无其事地准备早餐。
温何夕似乎并不记得昨晚的事了,脖子上那个红色的印记也消失了,他觉得庆幸,却又感觉心里空了一块似的,难受得紧。
时至今日,他越发认识到自己曾经犯下的罪,可温何夕好像已经没那么恨他了,他不再动不动就打他折磨他,就像是小孩拿着一个新玩具,过了一段时间玩腻了一样。
他不知道他和温何夕之间,除了恨还剩下什么,也许什么都不剩了。
现在,温何夕每天做的最多的事就是坐在窗沿上,一只脚踩上去,一只脚自然垂落下来,背靠着敞开的窗户,一根接一根的抽烟。
放在他脚边的屏幕已经四分五裂的手机不停地弹出消息,铃声响了一遍又一遍,可他就是不接也不看,却又会去充电,不让手机关机。
他的烟瘾变得很大,有时大半夜他在客厅里都能闻到一股烟味从卧室里飘来,他猜温何夕晚上又没睡,起来抽烟了。
温何夕和林远之之间应该发生了什么,不然温何夕不会这样,能让温何夕这样的人只有两个,一个已经死了,另一个便是林远之。
他好羡慕林远之,因为如果是林远之的话,就有资格也有勇气上去夺过温何夕手里的烟,狠狠吻他。
而他永远都做不到。
.
夜空无云,月光无遮拦地洒下来,朦胧地勾勒出隐在黑暗里的人,单薄的黑色长袖t恤包裹着削瘦的身形,一头红发在夜里微微发暗。
温何夕指尖夹着烟,手臂懒散地垂到了窗外。
其实已经没那么疼了,但那一点渗进骨头里的疼痛还在折磨着他,让他忍不住想抽烟,他总想起那天的对话,一想起来,脑子就会自动幻想那个时候无助又脆弱的林远之。
林远之满身的刺,一靠近就会把人扎的全身是血,可那刺下面隐藏的是伤痕累累的身体。
他恨他的刺,也心疼他的疤。
穿越之我爱屠夫 彼时流年若水 【实验日志】我的TA 洪荒之称霸天下 夕阳色的诀别 好人 嬉皮少女 带着铁克诺小子爬向天空高塔的摇滚大叔 何谓,爱情? 酸糖 借*******统 高嫁 这个魔王不从良 专宠 重生千金归来 重生之相门虎女 巅峰退役 主角攻受为我打了起来[快穿] 奋斗在隋末 万人迷炮灰在修罗场[快穿]
本书已完本,新书王国在我脚下,还请各位老铁多多支持,小万谢过本书已被剔除七原善计划,王国在我脚下完本后,将推出本书的重制版...
离去十年蹉跎岁月,归来已是勇者无敌。如果您喜欢归来之前缘未了,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八零年代的白富美,备受父兄宠爱,谁知却恋爱脑为了渣男,最后害家人惨死,自己死不瞑目。重回八零年代,她以退为进,惩罚渣男一无所有开启暴走模式。又意外跟天才小帅哥江昱枫不打不相识,最后合作家电批发,成为商业大鳄,走向人生巅峰。只是这帅哥工作之余,时常在自己眼当显眼包!某日见她去相亲,江昱枫坐不住了,将她抵到墙角今日不谈工作,谈谈我们两的事。如果您喜欢重回80,踹掉渣男后开挂了,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凉城相遇,她看光他身子,扔他进青楼。招惹我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他似笑非笑地警告。这句话是真的,她不仅把一颗心弄丢了,还被折磨得痛不欲生墨子染,我会把所受的苦一一讨回来!她忍...
上古第一强者陨落后,亿万年后重生,立志要踏临世界巅峰,长寿永生,俯览天下且看少年万峰一路披荆斩棘,勇往直前,闯大千世界,万域空间,战各界天才,灭珍奇异兽,得宝物奇珍一切的一切从小山村开始如果您喜欢武灵第一神尊,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夫人是个娇气包养成甜宠易不染这辈子怎么也没想到,一病不起。给他冲喜冲好的是竟然是个三岁半的小娃娃,美名其曰童养媳。听得她奶声奶气的哭唧唧,易叔叔,你不要扔我出去,不然我就要饿肚肚了!谁是你叔叔?哦,那夫君,你留下我吧,我会吃很少很少的饭,会听你话的。软声软语的认真。只是,易不染原打算当宠物来养,宠着宠着就养上瘾了。全城觉得易家选童养媳冲喜是一场荒唐冲笑话,可养着养着,莫名就成了高调秀恩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