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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冬槿与遥云都商量过了,等下租好车,买些猪肉回家,鸡鸭这些就不用了,家门口就是山,遥云想上山打猎,余冬槿觉得挺好,很省钱,他现在对料理遥云带回来的猎物已经接受良好(并非是提倡打猎与食用野生动物,文中时代不同,现代社会保护动物人人有责)。
从城中走回城门边,两人刚要进去车马行的那条道时,一队由身穿劲装的中年男人领头,十多人身穿皮甲骑着大马的士兵忽然从大开的城门处进来。
马蹄的踢踏声,和因为马队疾行而产生的呼啸声传入余冬槿的耳朵,他被遥云护着站到一边,好奇的盯着这队车马在正街上匆忙而过,看他们前去的方向,应该是去县衙的。
待这队人消失在他们的视线里,余冬槿挠挠下巴,一边与遥云继续向着车行走一边说话,“我都不会骑马,感觉骑马好帅哦。”
刚刚那群人,那个带头的中年人是最帅气的,动作特别利落有劲儿,有一种特别的气势。
遥云道:“我会,我教你?”
余冬槿点头,“好呀,正好咱们要租车马。”他刚刚看见别人骑马,就想到这一点了,他们在路上的时候,遥云完全可以趁机教他骑马赶车,这样的话简直一举多得,租车马的钱花起来感觉也更值了。
今天老郭依旧没在行当里,他可真是太忙了,余冬槿一边感慨,一边与遥云一起与行当管事说好了租车的事宜,交了钱签了契。
因为他们只租车马,所以今天他们就要把马车赶回去,这样明早直接从家里出发,就不必另外一大早的赶到县城里来了。
车行伙计选马的时候,余冬槿瞧见之前拉着他们一路辛劳的那匹马被系在行当里的马厩里,正拿一侧眼睛眼巴巴的看着遥云。
这匹马是红棕色的,但背上同样红棕色的鬃毛里夹杂着几缕叛逆的黑毛,所以特别好认。
遥云也发现了,过去拍了拍它的马背,拿出一个草团喂给了它,看得一旁另外一匹马忍不住也探了探头,遥云于是也给那匹马喂了一个。
一旁的管事看的稀奇,“这匹马居然还认得你们。”
余冬槿也觉得稀奇,道:“是啊。”他看了眼那匹眼睛很亮的马,觉得它挺可爱,走过去和遥云一起抚摸马儿的背毛,边摸边问管事,“叔,能不能让它和我们一起回去呀?”
管事看这马挺精神,状态也不错,点头笑道:“行,我看它也休息的差不多了。”
牵马的伙计于是放下另一匹马的马绳,给这匹马戴好了缰绳挂好了马车。
两人告别了管事和马厩里其他马儿,赶着精神奕奕的红棕马回去。
到了侧街路口,遥云勒停了马车,余冬槿也察觉到了不对,朝着城门口看去。
不知道是发生了什么事,城门口原本姿态随意的县兵居然换成了和刚刚那队骑马京城一样穿着的卫兵,四个穿着皮甲的卫兵把守者城门,检查着来来往往人员的面貌,瞧的很是仔细。
余冬槿讶异,“这是怎么了?是抓逃犯么?”
遥云摇头,问余冬槿:“还买肉么?”
余冬槿又往城门处看了一眼,感觉无论是发生了什么,反正肯定和自己无关,于是道:“肯定买啊,晚上我要吃卤肉饭。”
两人赶着车去买了两斤五花两斤排骨,还收获了一桶简单处理过得猪大肠,这玩意有味道,也不好放,于是余冬槿就连着肉摊主那个带盖子的木桶一起买了。
话说听云县的肉价是真的比留云县的贵,留云县五花肉是十八文一斤,这里却收二十文,排骨则便宜些,一斤十二文,这可能是这里的人都不爱买带骨肉的原因,而猪大肠就更便宜了,那一桶带桶只收了他十五文。
随后两人在城门口,被守城卫兵仔细的检查盘问过才出了城,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两人面相都很特别,一个硬朗中带着凶气,一个俊俏明朗,面部特征很明确,肯定不是他们要找的人,那四个卫兵面对他们的时候倒是放松了一些。
出了城,余冬槿坐在车辕上,观察遥云赶马车的技巧,感觉也不是特别难。
遥云见了,便和他说起赶马的技巧,先让他把口令和一些要点记下来,然后给他示范,说的很是详细,不过没敢一下子就让他上手。
到家后,遥云把院门门槛木抬起来,解下马车,牵马儿进了院子。
余冬槿塞好门栓,看了看天,感觉时辰正好,“你等下就去打猎,我刚好趁这个世界把那桶大肠给洗了。”
遥云想到这一路闻到的,那大肠的味道,蹙眉说:“我来洗,打猎费不了什么功夫。”
余冬槿不肯,“等你回来我要是还没忙完就让你帮忙,你别耽搁时间,卤肉做起来比较慢来着。”他把大肠从马车上提下来,说:“我可会洗这玩意了,不怕味儿的。”
遥云便没有多劝,他把马栓在了厨房外头一侧的空地上,说:“那我……”话未说完,余冬槿便见遥云双眼一凝,不知为何看向了他们身后的厨房。
余冬槿:“?”带着疑惑,他动了动鼻子,终于也察觉到了不对,扒着遥云的胳膊躲到他身后,偏头朝着厨房处看去,“什么味道?”他好像闻到了一种奇怪的铁锈味。
遥云沉声道:“是人血的味道。”
余冬槿顿时被吓得脑中一片空白,不自觉的发出了一声没有意义的:“啊!”
遥云捏了捏他的手,“莫怕,没事,不是恶徒。”
余冬槿感受到了他手心暖融融的温度,终于回过神来,“怎么会……”他白着一张脸,问遥云:“人没死吧?”他又崩溃道:“猪猪还在厨房里呢!”他们早上给猪猪喂完了吃的,守着它拉完了粑粑,就把它关厨房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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