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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第一次见到周济慈时,周济慈还是一间酒吧的调酒师。
损友跟他说起周济慈时,猛地灌下一大杯冰啤,激动道:“见到他,老子才算知道,什么叫做手如柔荑,肤如凝脂;什么叫做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1】
为这个描述,文凭只有初中毕业的损友掏空他肚中所有的存货,但林琅还是好心提醒道:“这些词都是形容女人的。”
损友不在意地摇摇手:“不重要,你跟我去看看,保证不后悔。”
然后林琅就去了,他还记得那是个俗不可耐的地下酒吧,灯光昏暗而柔和,唱片播放机里放着黑胶唱片《夜莺》,每个客人都荒诞又燥动,皮囊下潜伏的欲望正在蠢蠢欲动。
小小的吧台边围满了人,人头涌动,热闹非凡。
一个年轻男子站在台前,他身形挺拔,正在为客人制作一杯鸡尾酒。
他身穿白色的佛罗伦萨衬衣,领口用绸带系着一串紫罗兰,莹润的肌肤在衣衫下隐约浮动,素白的手指灵活地摇晃酒器,像是在用手指表演一场优美的舞蹈。
这场盛大的演出结束后,男人将一款前苏联式的鸡尾酒推给对面的客人,抬眼示意道:“请用。”
林琅眼尖地发现他雪白的指尖被冻出一抹胭脂般的红,像是春日里微醺的桃花。
穿过人群的缝隙,林琅终于看清男人的脸,那是一张苍白没有血色的脸,色泽却异常美丽,仿佛是王尔德笔下象牙石和玫瑰叶子做成的艺术品,连紫罗兰的色香都因其减煞。
林琅发誓他绝对不是男同,但他生平首次为一个男人的美而自惭形秽,甚至是肃然起敬。
他很清楚地听到身边有人在吸气,人们开始惊叫和吹口哨,想来和他有一样想法的不在少数。
林琅盯着那两片饱满丰润的唇,一种难以形容的恐怖感攫住他的心脏,他从来没见过一个男人能有那样的唇,像是蔷薇一样的红。美得让人想扑上去啃一口,恨不得吮出汁液,尝尝是不是想象中那样的甘甜。
因着这幅皮囊,每个客人都想哄得他展颜一笑,为此,心甘情愿地做那滑稽的小丑。
林琅也是其中一个,他用了些上不得台面的手段,成为这场雄竞中最后的赢家,而周济慈是他的战利品。
后来林琅才知道,这个看似在社交场上八面玲珑的美男子,实际生活却异常单调乏味。周济慈年少时曾被寄养在修道院,生活上便保留了些清教徒的保守作风。
那双调酒时灵活地像是在跳舞的手,如今却为他洗手做羹汤。
每每念及此,林琅心里就有种不可言说的得意感。
就像中学时你喜欢学校的校花,你好容易才把校花追到手,多年后,你看着眼前为你洗衣做饭生娃的黄脸婆,又想起往日被所有男同学追捧的校花,死鬼老公心里总会萌生出阴暗的得意感。
吃完早饭,林琅径直坐在沙发上玩手机,周济慈也没说什么,主动收拾好碗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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