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9月,如愿以偿,我来到了x大。
拖着我的两箱行李,还拖着一个人,元逸。元逸本来的梦想是旁边的y大,结果不知道为什么报志愿的时候看着我的志愿,马上就改成了x大。
9月,我穿着给我无比幸运颜色的大红色连衣裙来到了这个我自小就梦寐以求的学校,离家两千多公里的空气是无比的自由。终于,我可以自由安排我的生活了。登上火车的那一刻,我妈哭成泪人,我爸把他毕生绝学手艺都使出来,给我做了满满一大桌好吃的,都是平时过年才能吃到的我家“高端”菜式。那天,我一点没剩,是的,我从来都不会剩饭。当然,在我远行前,我爸我妈还是在头一年罗骄爸妈摆的“高档地方”摆了满满90桌酒席,分成了三天,我爸说了,这辈子不管提干还是啥原本都是他王利甫超越罗利奇的,高考孩子晚了一年,不怕,至少办酒席还是要超过他一天。我无语的听着我爸“天外飞仙”的话,真是啥都要比。但是能理解他那种苦尽甘来的快乐,毕竟去年我爸妈也活得挺压抑。
我家最大的民主就是,办酒的时候没有像罗骄他爸妈那样非要要求他穿他爸结婚的西装,衣服上除了要求我一定要穿大红色,其他随意。我在台上被我爸妈要求讲话的时候,我又想起了罗骄当年穿西装的样子,忍不住哈哈大笑。
师兄好。我发过去短信。
小师妹,欢迎你,太多吃的等着你。罗骄大概是最懂我的人了,美食对我而言就是生活中的一米阳光,美好得无与伦比。
莹莹,你买哪天的票?每天元逸都会发来短信,各种天南海北的扯。要么就是罗骄的。感觉话费都支撑不住了。这次三个人一所学校了,而且同一专业,我简直呵呵了,不知道“麻神”元逸怎么会舍掉最爱读的经济系。真是经济学界的一大损失啊。
那天,罗骄来接我,旁边一个美少女,本来我妙曼的心情一下子不那么美好了,为什么,我心里不得而知。
“罗骄女朋友好!”我的热情洋溢让女孩非常惊喜。
“现在还不是呢”女孩害羞着。
“哟,这么漂亮的妹子也不给兄弟介绍一下。感谢收留罗骄。”元逸这个时候比任何时候都开心。他开心的是罗骄终于不是他人生路上的“拦路虎”了。而在我眼里满眼的重色轻友。
“别乱说,就是妹妹。我还没有女朋友。”这两人当年一起揍罗大兵,后来居然有了深深的感情。若干年后我才知道,原来罗骄去读书的时候反反复复交代好好守护好王小圆。元逸不耐烦地怼他,来句“我守护她还需要你给老子叮嘱。”我无忧无虑的快乐着,人生也真的很幸运,出生有我恩爱十足对我温柔如水的父母,成长遇到大我五分钟的西装男罗骄,复读遇见护我周全的元逸。后来他才告诉我,本来特别不喜欢建筑,但是想到就算同一所学校,万一和我不同专业我被人挖了墙角,这些年的执着太不划算了。多年后我听着都觉得搞笑,也就你把我天天看成一朵大红花了,我觉得我是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女孩了。本来我想听一些恭维,那小子居然尬聊一句,所以才需要我这个同样平凡的少年来搭配。我还少年,我呸。看着元逸那张自带喜感的脸,我就忍不住地笑。
人们说尽管你平凡,尽管你普通,你其实不过是他人眼中的平凡,他人眼中的普通,在真正喜欢你的人面前,你像一道光,温暖了他(她),也温暖了自己,尽管你在别人眼中木讷和平凡,在心爱的人眼里,你一定是他眼中的“大漂亮”,是她眼中的“大潘安”。
罗骄接我那天穿着天蓝色的衣服,在阳光下,仿佛天空一样的美好,而那个女孩是很喜欢罗骄的,可以说是一见钟情,罗骄天生有一种自带让人一见钟情的魅力,女孩默默喜欢了罗骄一年,其他人的各种追逐女孩视而不见,可是女孩知道罗骄心中总是有一个白月光,为她欢喜为她忧愁,她的一个电话他可以吃两个月馒头。罗骄喜欢女孩吗?罗骄后来告诉我,是欣赏。就像欣赏一副美丽的画,但是并不是他想要的人,他想要的那个人,那个他一辈子想共度余生的那个人,是那个比他晚出生五分钟,他先出来探探风,看看地球适不适合她居住,结果才发现她大概来自火星,永远不会有假面具,永远那么纯粹,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一个糯米饭她就可以开怀大笑,她不是最美的,但是笑容确实这个世界最温暖最纯粹的,她经常大大咧咧,一直好奇她是怎么做到一边梳头一边吃糯米饭的,他想要的是那样一个人,觉得和她在一起才是人生,没有这个人,一切好像都是不完美的,他好像没办法去看其他女孩,没有任何感情,毫无留恋。如果这个人,不是同样的喜欢他,他真的不知所措。
9月,如愿以偿,我来到了x大。
拖着我的两箱行李,还拖着一个人,元逸。元逸本来的梦想是旁边的y大,结果不知道为什么报志愿的时候看着我的志愿,马上就改成了x大。
9月,我穿着给我无比幸运颜色的大红色连衣裙来到了这个我自小就梦寐以求的学校,离家两千多公里的空气是无比的自由。终于,我可以自由安排我的生活了。登上火车的那一刻,我妈哭成泪人,我爸把他毕生绝学手艺都使出来,给我做了满满一大桌好吃的,都是平时过年才能吃到的我家“高端”菜式。那天,我一点没剩,是的,我从来都不会剩饭。当然,在我远行前,我爸我妈还是在头一年罗骄爸妈摆的“高档地方”摆了满满90桌酒席,分成了三天,我爸说了,这辈子不管提干还是啥原本都是他王利甫超越罗利奇的,高考孩子晚了一年,不怕,至少办酒席还是要超过他一天。我无语的听着我爸“天外飞仙”的话,真是啥都要比。但是能理解他那种苦尽甘来的快乐,毕竟去年我爸妈也活得挺压抑。
我家最大的民主就是,办酒的时候没有像罗骄他爸妈那样非要要求他穿他爸结婚的西装,衣服上除了要求我一定要穿大红色,其他随意。我在台上被我爸妈要求讲话的时候,我又想起了罗骄当年穿西装的样子,忍不住哈哈大笑。
师兄好。我发过去短信。
小师妹,欢迎你,太多吃的等着你。罗骄大概是最懂我的人了,美食对我而言就是生活中的一米阳光,美好得无与伦比。
莹莹,你买哪天的票?每天元逸都会发来短信,各种天南海北的扯。要么就是罗骄的。感觉话费都支撑不住了。这次三个人一所学校了,而且同一专业,我简直呵呵了,不知道“麻神”元逸怎么会舍掉最爱读的经济系。真是经济学界的一大损失啊。
那天,罗骄来接我,旁边一个美少女,本来我妙曼的心情一下子不那么美好了,为什么,我心里不得而知。
“罗骄女朋友好!”我的热情洋溢让女孩非常惊喜。
“现在还不是呢”女孩害羞着。
“哟,这么漂亮的妹子也不给兄弟介绍一下。感谢收留罗骄。”元逸这个时候比任何时候都开心。他开心的是罗骄终于不是他人生路上的“拦路虎”了。而在我眼里满眼的重色轻友。
“别乱说,就是妹妹。我还没有女朋友。”这两人当年一起揍罗大兵,后来居然有了深深的感情。若干年后我才知道,原来罗骄去读书的时候反反复复交代好好守护好王小圆。元逸不耐烦地怼他,来句“我守护她还需要你给老子叮嘱。”我无忧无虑的快乐着,人生也真的很幸运,出生有我恩爱十足对我温柔如水的父母,成长遇到大我五分钟的西装男罗骄,复读遇见护我周全的元逸。后来他才告诉我,本来特别不喜欢建筑,但是想到就算同一所学校,万一和我不同专业我被人挖了墙角,这些年的执着太不划算了。多年后我听着都觉得搞笑,也就你把我天天看成一朵大红花了,我觉得我是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女孩了。本来我想听一些恭维,那小子居然尬聊一句,所以才需要我这个同样平凡的少年来搭配。我还少年,我呸。看着元逸那张自带喜感的脸,我就忍不住地笑。
人们说尽管你平凡,尽管你普通,你其实不过是他人眼中的平凡,他人眼中的普通,在真正喜欢你的人面前,你像一道光,温暖了他(她),也温暖了自己,尽管你在别人眼中木讷和平凡,在心爱的人眼里,你一定是他眼中的“大漂亮”,是她眼中的“大潘安”。
罗骄接我那天穿着天蓝色的衣服,在阳光下,仿佛天空一样的美好,而那个女孩是很喜欢罗骄的,可以说是一见钟情,罗骄天生有一种自带让人一见钟情的魅力,女孩默默喜欢了罗骄一年,其他人的各种追逐女孩视而不见,可是女孩知道罗骄心中总是有一个白月光,为她欢喜为她忧愁,她的一个电话他可以吃两个月馒头。罗骄喜欢女孩吗?罗骄后来告诉我,是欣赏。就像欣赏一副美丽的画,但是并不是他想要的人,他想要的那个人,那个他一辈子想共度余生的那个人,是那个比他晚出生五分钟,他先出来探探风,看看地球适不适合她居住,结果才发现她大概来自火星,永远不会有假面具,永远那么纯粹,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一个糯米饭她就可以开怀大笑,她不是最美的,但是笑容确实这个世界最温暖最纯粹的,她经常大大咧咧,一直好奇她是怎么做到一边梳头一边吃糯米饭的,他想要的是那样一个人,觉得和她在一起才是人生,没有这个人,一切好像都是不完美的,他好像没办法去看其他女孩,没有任何感情,毫无留恋。如果这个人,不是同样的喜欢他,他真的不知所措。
我的护甲有亿点厚 春物:大老师的重制人生 转生,然后成为魅魔武圣 玄幻灵农,我只想安静种田 这个控卫太棒了 我是邪恶阵营?直接逆风翻盘! 人在异世界,不是愚者! 我乃冥河捞尸人 乡野神医 (系统)最终boss的自我修养 问题少女的治疗行动纲领 在无限世界做万人迷 穿成王府妾室,我治好了爷的隐疾 快穿之唯你,是我的心之所向 词条系巫师:开局烙印魅魔词条 转生至欧罗基塔斯的命运之子 狼与犬 重生之我在玄幻世界当男二 全职法师之妖魔主 蝙蝠侠之子,但是变种人之神
关于夫人是个娇气包养成甜宠易不染这辈子怎么也没想到,一病不起。给他冲喜冲好的是竟然是个三岁半的小娃娃,美名其曰童养媳。听得她奶声奶气的哭唧唧,易叔叔,你不要扔我出去,不然我就要饿肚肚了!谁是你叔叔?哦,那夫君,你留下我吧,我会吃很少很少的饭,会听你话的。软声软语的认真。只是,易不染原打算当宠物来养,宠着宠着就养上瘾了。全城觉得易家选童养媳冲喜是一场荒唐冲笑话,可养着养着,莫名就成了高调秀恩爱!...
关于王爷大腿不好抱花几枝前世受小人蒙蔽,不仅败坏了自己的名声,还错嫁渣男,最后落得家破人亡的结局。一朝重生归来,她决意撕开伪善姐妹的面具,破坏渣男的前途。谁知刚重生就惹上了腹黑王爷,为报救命之恩,花几枝进王府为奴为婢三个月,两清之后她顺势抱住腹黑王爷的大腿,将自己个花家带上了另一条不同于前世的路。原是想抱抱王爷的大腿,谁知最后将自己都搭了进去。...
这是一个修行者的世界,有道士,有佛陀,有儒生,有武夫,有妖魔,有蛊永照二年,风雨飘摇的大虞王朝在垂帘听政的太后换了两个皇帝的局面下,朝堂内外暗流涌动。赵错一睁眼成了郑国公府的长子,未婚妻还是京城第一美人,家族为太后娘娘的头号鹰犬,只要抱紧这只大腿肯定是高枕无忧,和那些越来越低调的穿越者前辈相比他真是太失败了。什么!未婚妻是妖族奸细?还是漠北妖庭的公主?勾结妖族是诛三族的大罪!太后娘娘会要我的命?当夜,赵错默默地在交杯酒里下了能把妖族大圣放倒的毒。身为世代镇守锁妖城并把持执刑司的赵家的继承人,他有一套齐全的刑具。然而这一晚,他被好看又可恶的妖女,种下了天下凶蛊之最的龙脉蠕虫!为压制蛊虫,赵错道法蛊术同修,执掌刑部拷问天下妖魔,多年后再回首,证道蛊仙!我叫赵错,将错就错的错!如果您喜欢大虞执刑官,开局拷问妖女未婚妻,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原书名报告长官夫人在捉鬼第五家女人代代只能活到28岁,是报应也是命。第五念作为第五家87代传人,以收服妖魔为己任,她因为追一只千年的狐狸精,误闯了某个人的梦境,本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理念,在妖物的手上救了他一条小命,虽然梦中拜天地不算什么,却是秉承了天地,也算是夫妻了。姑姑哭啼,第五念,你是蠢货吗?救人就救人,干嘛在梦里与那人拜了天地,你死后如何入得了第五家的祖坟?第五念没心没肺的问,为啥?你已经是闵家的媳妇儿了,我不管,你赶快给我去求一封休书。姑姑,别闹!拜托,二十一世纪去找人求休书,她不被人笑掉大牙才怪。果不其然,她求也求了,人家根本把她当成了另类引起他注意的不轨女花痴。不仅如此,还大力的表扬了她,说是他有生以来见过最特别的手段。闵御尘冷冷的说道,休书,可以有,看你的表现。表现你个球啊!...
老婆太高冷怎么办?多半是傲娇了,温柔一下就好了!这是一个有关男人如何努力让冰山老婆化作温柔贤妻的励志故事,情节感人,请提前自备纸巾...
穿越了,方莫一觉醒来回到三国,变成了一条狗,然后发现自己有一个金手指,开辟领土,就能获得各种恐怖的兵种。这下,方莫可就站起来了。虎豹骑?不好意思,我真的能驱虎逐豹!白马义从?不好意思,我有白蛇阵。西凉铁骑?能打的过一群拿着狼牙棒的金刚?吕布?别闹了,你连一个金刚都打不过!至于智谋?我的天,你不会以为一群猴子能为了几根破香蕉就背叛我吧?ps前面由于主角没有领地,所以这是一本慢热的书。ps2由于词汇原因,这注定不可能是史实正剧,很多好词都是三国之后,没办法,只能用了。你们要跟我计较,我也没法。如果您喜欢三国之神兽奇兵,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