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街道是用骨头铺成,白惨惨的颜色,在那轮仿佛永远都不会落山的圆月的月光下,显得格外瘆人。
宽敞的街道,除了主干道外,又分成好几条街道,街道又连着巷子……
当看到那分布在街道两边的骨屋时,他们有一种回到还骨镇的错觉。不过这骨屋的规划和规模,更像一个城池,比还骨镇大多了。
街道两边是高耸的骨屋,看骨屋的规模摆设,便知是店铺之类的,卖的东西并不少,除了各种骨头及骨器外,竟然还有修炼者需要的灵丹。
街道边一家用血红色的涂料书写的硕大的“丹”字非常醒目,仿佛生怕修炼者看不到似的。
两人不动声色地看着,路过那家灵丹铺子时,特地往里面看了看,发现卖灵丹的竟然是一个骷髅,不由啼笑皆非。
让骷髅卖灵丹,怎么看都挺搞笑的。
那么问题来了,骷髅是从哪里弄来灵丹的?这灵丹要卖给谁?骷髅应该不需要灵丹吧?
这么想着时,发现竟然有骷髅走进那家灵丹铺子,买了一瓶灵丹,结账时用的竟然是灵石。
裴栖羽和闻翘对视一眼,见那骷髅捧着灵丹离开,两人缀在那买灵丹的骷髅身后。
那骷髅离开灵丹铺子后,沿着街道往城门口相反的方向走,它的速度极快,两人需要用上特殊的步法,缩地成寸才能跟上它。
它越走越深,等闻翘和裴栖羽被拦下时,才发现那骷髅已经穿过一道高大的骨门,消失在骨门之后。
两人看向骨门上方,上面有三个血色大字:狱天城。
两人俱是一愣,这是城中城?
拦住他们的并非是骷髅士兵,而是骨门上的一种特殊的力量,隐隐传来一种排斥力。两人可以感觉到,若是他们硬闯,只怕这力量会反噬,不仅会伤到他们,同时也引起焚狱天府内的强者的注意。
“裴公子,是阵法吗?”闻翘虚心地询问。
裴栖羽摇头,“不像,我觉得它更像是……某种法宝。”
这“狱天城”,看起来倒是对应了狱天骨族。据百里迟所说,焚狱天府的统治者是狱天骨族,这里面应该是狱天骨族的居住地。
这里既然不能进去,两人只好折返。
他们又在周围逛起来,逛了大半日,终于大概了解到这焚狱天府情况。
焚狱天府分成两个区域,外城和内城。外城便是他们进来后活动之地,这里没有任何限制,内城则是“狱天城”,狱天城的大门处有某种法宝禁制,他们无法轻易进去,所以也不知道狱天府内的情况。
两人进来的目的,是打算先找到人修的行踪,再找个人修来了解焚狱天府的情况。
但他们将整个外城逛了个遍,没看到一个人修的踪影不说,那些可能和人修有关的骷髅却进了狱天府,他们无法随尾接触。
将这里的情况了解差不多,发现留下的意义不大后,两人正准备离开,突然街道上出现一群骷髅战士。
骷髅战士手中持着锋利的骨枪,眼眶中的血光明亮,气势如虹。
明明只是一尊骨头架子,却让人感觉到那种令行禁止的强悍气息。
裴栖羽神色微凛,朝闻翘道:“快走!”
闻翘反应虽没他快,但有一种野兽般的直觉,对危险的本能让她能在瞬间做出判断,便知他们可能暴露了。
两人当即朝焚狱天府的城门口冲过去。
那群骷髅士兵发出一阵尖锐的咯咯声,整齐划一地朝他们追来,骨枪从他们身后掷过来。
骨枪被凭空出现的土墙挡住,冲过来的骷髅士兵被半路突然出现的土锥绊住,多数被绊倒在地上,只有少数几个不受影响,朝闻翘他们追来。
莹莹若水 娇宠农门小医妃 第三十三张瓦片 阿奴 轻轻动你心 买个病秧相公冲喜,我腰疼了 替身修的是无情道 女配她千娇百媚 直男养娃日常[穿书] 穿成男主白月光(快穿,nph) 农门娇妻:将军要耕田 腹黑萌宝药神娘亲霸道爹 我心昭昭(NPH) 膝盖之上(Over the knee) 少年不思议 穿越修仙之全部美男都爱死我NP 替身炮友(校园 1V1 高H) 渣了偏执男神被干哭了(1v1渣女) 老姐 男穿女之萝莉凶猛
管你主角还是穿越者,只要你在圣魂村,觉醒武魂那就要看我素云涛如果您喜欢斗罗之我是素云涛,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种田刷钱,悠闲一生。简介无力,请看正文。如果您喜欢种田刷钱,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南洋情殇(番外一)风高浪急的海面上,一艘载着满船女人和货物的轮船前往马六甲海峡的一座小岛。黎季月浑身捆绑着,和一群女人关在船板下,她忘记了她是如何被懵晕,如何被抓上这艘船。。。黑暗中,火星子忽明忽暗,一个男人吞云吐雾般喷着烟圈,一双漂亮深邃的眼睛,复杂森幽地盯着自己!御少爷!这姑娘是这次抓来的上等货色!你验验货!...
在王团团成为一本书的盟主时,这本书给她带来了一个福利。她穿越了,穿到了这个书的世界。作为一名死忠粉,她对这个世界的剧情了如指掌。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吗?她又不是女主,女配,而是女主的对头,最美雌性索菲亚。那个跟女主作对,被万众粉丝唾弃的女反派。让她早点死的反派,也是小说中前期女主的最大对头。她差点害的女主一尸两命,到最后自己却是一尸六命。生下的小虎崽一个都没有活,自己的小命也没了。为什么给了她穿书的命,却让她不得好死呢。清醒之后,王团团决定改变命运,远离男主和女主,这样才能够保住小命。本书又名异世夫君是反派,是异世系列文呦如果您喜欢穿书反派逃命守则,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大叔,你要是再年轻点,我就收你做我的小狼狗。十六岁那年,她调戏了一个比她大七岁的大哥哥,从此,清冷寡言的男人,心里就住进了一个少女的影子。五年后,再次相遇,他用尽所有算计,只为把她护在怀中宠宠宠。人前,他是清冷高贵的帝都太子爷。人后,他化身为狼,简直要把她宠上天。叶阑珊巴巴地道大叔,我要的是小狼狗,不是大灰狼...
大火之后。李灿摘下盆栽小树中的果子塞进嘴里。他感觉喉咙有点痒,然后他竟然咳嗽出一团火!难道我是红孩儿转世?如果您喜欢神秘之树,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