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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第1页)

妖骨说的轻松淡然,土匪恍然大悟,而书生却是多看了田煜两眼,然后不再说话,冲锋陷阵的事,有土匪就行了,他还是比较喜欢军师之类的活计。

“原来就是救个人而已啊,这个简单,我出马就行了,老大,说吧,要我做什么?”

果然,土匪自报奋勇了,妖骨和书生的唇角都划出了一抹狡黠的弧度。

“御风大人果然够义气,其实很简单,病床上这小子中了蛊毒,不过另一只蛊虫死掉了,现在只能将他体内的蛊虫引出来,我想了很久,觉得你是最合适的人选。”

妖骨指了指田煜,“蛊虫除了喜欢糖分之外,最喜欢的就是阴气,想要吸引蛊虫主动从田煜的体内出来,就只有靠纯良的阴气了。”

妖骨从一开始,就没想过用自己来吸引蛊虫,虽然她也有办法做到,但田煜的命还没有那么重要,需要让她亲自上场。

有土匪和书生这些游魂在,他们身上的阴气十足,想要吸引蛊虫,那绝对是再好不过的了,根本不用她出场。

土匪听到妖骨的话,原本还很兴奋的小脸,顿时垮了下来,他有种又被坑了的感觉。

难怪刚才书生没有那么积极,书生这小子肯定猜到老大要做什么,所以故意把这种“好机会”让给他了。

丫的!

书生的心眼就是多,为毛他是土匪不是书生呢?

不公平啊不公平,能不能倒带一下?

土匪虽然心中郁闷,但是行动还是非常配合的,主动的飘到田煜的病床前,冷着一张脸看着田煜,心里不知道把田煜骂了多少遍了。

混蛋小子,为了救你,老子还要牺牲一点阴气,以后一定要想办法讨回来才行。

土匪在妖骨和书生的注视中,忍痛割爱般的将自己身体中的阴气调动出了一部分到手指,然后听从妖骨的话,将手指放在田煜的胸口处,妖骨拿出一把医用的手术刀,轻轻的在田煜的胸口处划开一个小口,顿时胸口处就流出了黑色的血液。

这种黑色的血液比之前还要浓郁,可能是因为这里的血液离蛊虫最近的缘故。

胸口处刚被划开一个小口,田煜体内的蛊虫好像瞬间苏醒了一样,从田煜的胸口处,左钻右钻,然后终于在胸口处的小口中,露出了一个脑袋。

“不错不错,这绝情蛊的蛊虫果然喜欢阴气。”

妖骨以前也见过绝情蛊,当时她可没有这些游魂属下,所以没办法证明蛊虫喜欢阴气,现在看到蛊虫如此激动,便可以确定了。

“老大,接下来要怎么办?”

土匪也看到那蛊虫的脑袋了,他还是第一次见蛊虫这东西,虽然他是个游魂了,可是这玩意看起来实在是太恶心了,黑色的脑袋,圆圆的肥肥的,头顶处带着一抹殷虹,没有眼睛鼻子嘴,非常丑。

“保持你的阴气,直到把蛊虫全完吸引出来。”

土匪嘴角扯了扯,手指一直在田煜胸口的位置,很快的,蛊虫冒了半个身体出来,土匪脸上一喜。

“别乱动,别小看蛊虫,虽然它只是条虫子,但是狡猾得很,耐心点。”

妖骨对蛊虫很了解,蛊虫之所以令人惧怕,除了它本身的破坏力之外,就是因为蛊虫都是有灵性的,非常狡猾,一个不注意,就可能自爆,直接害死宿主,称得上是同归于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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