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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哈哈笑起来。

然后士兵打开了门锁。

此时日头已经完全落下,北胡人不是很爱在住的地方挂满灯笼,不过为了照明,他们勉强点了两盏廊上的灯,而李佑大端着饭和肉,带着一个打灯的小厮,朝士兵们点头哈腰一阵,方才缓缓走入门内。

顾朝歌闻见饭菜的香气。

与此同时,还有几声闷哼,和铁锈味的新鲜血气。

她的眼睛缓缓睁大。

她看见,就在李佑大进门的那一刻,为他打灯的那个始终低头弯腰的小厮,手中的灯笼忽然掉落在地,四个北胡士兵同时被亮光吸引,朝地上看去。与此同时,这小厮忽然从袖中抽出一把匕首,以极快的速度捅了身边最近的大汉一刀。

这一刀刚刚扎下去,李佑大回身将手上托盘一甩,正中另一个大汉的脸,他上前一个高高跃起,夹住那大汉的脖子,竟生生用双腿的力量拧断大汉的脑袋。同时间他抽出大汉腰间马刀,一个翻身,将马刀插入背后企图偷袭的另一个大汉的胸口。

顾朝歌几乎要给他拍手叫好!

李佑大在电光火石之间解决两人,而小厮则与最后一个大汉奋战。李佑大解决完二人之后回援,一刀刺中大汉胳膊,大汉跪倒在地欲要呼救,小厮上前,一下捅穿他的喉咙,鲜血直飙。

“朝歌姐!”小厮三两步往后一跃,躲开喷涌的鲜血,揭开毡帽,露出半边被鲜血沾染的脸,他胡乱抹了一把,兴奋地冲到顾朝歌身前,压低嗓音:“朝歌姐,我来救你!”

数日不见,这个青年已经黑瘦得几乎脱形,脸上两道深深的鞭痕彰显他所受过的耻辱。顾朝歌借着微弱的火光,勉强辨认出他的样子:“阿……柴?”

“咔嚓”一声,清脆悦耳的声响。在顾朝歌喊出阿柴的名字时,不可思议的,她一直捣鼓不开的锁,不知道被插进锁眼的改造版小剪刀无意触碰到了什么机关,竟然开了。

阿柴吃惊地看着脱落的锁:“我和大哥正发愁没有钥匙呢。”

“开了?你还能开锁,那太好了!”李佑大放弃在死亡的北胡士兵尸体上东摸西摸找钥匙,抽了把马刀过来抛给阿柴:“接着,速速走!”

“朝歌姐,你的匕首!”阿柴握住马刀,将那把被北胡人缴走,又被李佑大不知用何种方法拿回来的鱼皮匕首交到顾朝歌手中。

这是一把她太熟悉的匕首。

握着还带着阿柴体温和北胡人血腥气的鱼皮匕首,顾朝歌浑身忽然有了力量。

“走!”

这个初夏的夜晚,凉风习习,隆巴达的宅子却是鸡飞狗跳、人仰马翻,两个汉人俘虏带着他要教训的女人潜逃,在杀了他四个看守的心腹之后,又陆续杀掉数个企图阻止他们逃跑的士兵。隆巴达好不容易送走秦氏母子,然后马上得知这个抓回来的女人跑了,气得半死,想起李佑大那点头哈腰的狗腿模样,他根本不相信此人竟然能连杀他数名勇士!

“本王子亲自去追!”

隆巴达真正发了火,他带上他最精锐的四十名勇士,跨上马,举起雪亮的马刀,向汉人俘虏逃跑的方向奔去。

“那个女人逃跑了?”巴撒送走了母亲,自己却没有真正走远,他一直留心着隆巴达的动静,听到这个消息,他古怪地笑了一笑,说:“哈奇,汉人总喜欢晚上关城门,我一点也不喜欢这个习惯。”

不止是他不喜欢,好多北胡上层人都不喜欢,所以他们常常晚上不关城门。不过也并不是每天都如此。

“知道了,”哈奇颌首,按着胸口行礼,“我马上去确认。”

巴撒满意地点点头。

哈奇犹豫了一下,问:“王子为何要放走那个女人?”

“我看隆巴达不顺眼啊。”小王子笑眯眯道。他当然不会和哈奇说出真实理由,即便哈奇是他的心腹。

那个女人的医术好得过分了一些,父汗的身体一日日好起来,他只想要一个还能活个六七年的老汗王,可不希望有一个强壮得像牛一样的父汗。巴撒不想做第二个隆巴达。

而且,知道隆巴达抓走了他的大夫,而且让她逃脱,父汗一定会震怒吧。

想到这一点,巴萨就十分开心呢。

追兵,到处都是追兵,顾朝歌伏在马上,她的技术只能说一般,要在夜里避开追兵紧紧跟住李佑大的马,对她来说十分吃力。

李佑大往后一看,看见远远的,隆巴达点燃火把,亲自带人追来。他心中一惊,放慢马速,和阿柴一左一右夹在顾朝歌两旁,低声叮嘱她:“今天晚上北边的城门没有关,我打探好了的,如若失散,不要管我,往北走!一定要逃出城!”

顾朝歌点头,又怕他没看见,出声道:“我明白,谢谢你……李大哥。”

李佑大苦笑一声:“莫说谢谢,若不是我害了你们……”他顿住不说,拉开马距,一个转身,抽出背后缴来的弓箭,往后连发三箭。

李佑大的马上功夫不如他的地上功夫,三箭一箭未中,不过他本来就只是为了减缓追兵的步伐,不得已放箭而已。

然而黑暗中,忽然有一支利箭射出,精准命中隆巴达身侧两个马距的勇士,那人来不及哀嚎一声便摔落下马。隆巴达一惊,下意识一勒马缰,放慢速度。

“跟我走。”黑暗中低低一声,顾朝歌听出来是哈奇,她愕然:“巴撒让你来的?他让你抓我回去?”

哈奇不答,只道:“北城门,去不去。”说完便勒马转身,朝城中小巷奔去。李佑大咬咬牙:“我们跟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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