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正常人反应速度在300毫秒左右,这个数字,随着年龄的增长,会有所下降。
而职业运动员,经过专项训练,对发令枪之类的特定信号,最快反应速度可以缩短到150-180毫秒。
目前人类反应速度的极限,科学界公认为100毫秒。
在短跑比赛中,如果发令枪响,再到起跑,你的反应时间短于100s,也就是01s,就会被判定为抢跑,并不是大众理解的在发令枪响之前就起跑。
对于现在的李昂来说,他已经超过了这个极限,将反应速度已经缩短到了100毫秒之内,而这,而只是他的基础属性。
如果算上技能特性的加持,那么他的反应力,则还要更强。
不过到现在,发生在李昂身上的变化还没有结束。
他闭上眼睛,将自己的视野,切换到另一种状态。
发现原本自由在四周空气中悬浮的光点,忽然集体被什么东西所吸引,四面八方,朝着他的身体汹涌而来。
只是李昂的身体,压根也吸收不了这么多能量,在他的肉体达到饱和之后,这些光点却依然没有停下来,还是不停地朝着他的身体涌过去。
只是这一次,无数個光点并没有在进入他的身体后,就被他的血肉所吸收,而是任意在他的体内穿梭起来。
李昂发出一声痛苦的低吼,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如同被无数道光线,射的千疮百孔,要不是他的【精神】足够强大,现在的他早就昏死过去了。
他浑身上下,每一处角落,每一个细胞,都在经历这些光点的穿梭洗礼。
在这个过程中,那些光点的亮度,也在慢慢变暗,直到渐渐被消耗殆尽。
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李昂才终于恢复了正常的意识。
他睁开眼,感觉浑身上下都变得轻飘飘的,如同卸掉了一个沉重的累赘,就连呼吸,都变得比之前更加随心所欲。
深吸一口气,不会有憋闷的感觉,长长把气吐出,也不会有难以忍受的缺氧感。
李昂看向自己的胳膊和手掌,不管是皮肤、毛孔、骨骼甚至是每一根汗毛,都如同被重塑了一般,任由他再怎么仔细的观察,也挑不出一点瑕疵。
随便拍几张照片,就是世界最顶尖的手模。
他对着镜子,观看自己的全身,每一个部位,都在朝着完美的人类发展。
单论颜值的话,他之前的样貌,可能可以去当一个普通的颜值区网红,属于第一眼就会觉得好看的程度,但不够惊艳。
但此时的他,五官虽然没有发生大的改变,但在细节上,如同被专业的修图师精修过了一样,素颜状态下也自带美颜,直接把他的颜值整体提升了一分。
完成已经够得上一些明星的颜值了,只是离那些专门靠脸吃饭的明星差了一些而已,毕竟这是基于他自己本身的五官发生的改变。
如果真的帅到惊为天人的那样,反而就不像他自己了。
和外观上的变化相比,属性面板上出现的新东西,才是最让李昂惊讶的。
姓名:李昂
等阶:2阶生命体
天赋:获取【破限点】数量增加50
力量:312732(+102)(人类极限30)
体质:307932(+103)(人类极限20)
反应:200521(+384)(人类极限20)
精神:301631(+1224)(人类极限30)
突破点:036
你把职业当成了什么! 塌房被小花嫌弃,转头大花就追我 谁让他玩游戏王的! 诸天,从一世之尊开始 富则莱茵金属,穷则莱茵钢铁! 全球挖矿 九转吞天诀 洪荒太玄道 都修仙了谁还当舔狗 重生动作巨星:从好莱坞开始 重生1982搞渔场 离婚后的我实现了财富自由 总有仙子对我图谋不轨 你这奥特曼不对劲吧? 从红海行动开始的文娱 重回年代:我家菜窖通现代 三十岁那年,我身体开始再次发育 高武,我有神话根骨 那就让她们献上忠诚吧! 斗罗之圣骑帝国
新文太子妃种田在星际已发,敬请关注!演了个电视剧的小角色,结果一不小心便穿越了。拍拍胸口,幸好掉下山崖的时候,万能的如意门开启了,积攒够能量便可以包袱款款地回家了。在古代努力...
被算命的老妈坑了,鬼年鬼月鬼日鬼门关大开时,带着一张家传篡星改命符潜入深山。阴差阳错之下,被一具倾国倾城的千年女尸吸了一些阳气,她苏醒了这是一个让人看了会面红耳赤心惊肉跳,甚至还会...
王孝伯言名士不必须奇才,但使常无事,痛饮酒,熟读离骚,便可成名士宋时穿越成小官之子后,就过上了这样悠闲的名士生活本文是耽美文,CP桓凌X宋时,小师兄是官配,不喜勿入接到编辑通知,后天8月16号入V,明天15如果您喜欢穿到古代当名士,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声名狼藉的江夏郡主被九皇子瑞王爷设计退婚了,正在全京城都在为这位飞不上枝头的郡主惋惜的时候,倒霉郡主悠闲地坐在王府秋千上,一脸轻松地荡来荡去,笑靥如花,轩辕瑞,你这蠢货,不是你设计了本郡主,是本郡主设计了你。百里雪不战而屈人之兵,轻松甩掉了挂名未婚夫,却没想到,她的运筹帷幄尽数落入东澜太子轩辕珏的眼中,他笃定而笑雪儿,我才是你的真命天子。一个富有心计的纨绔妖精郡主与精于权谋的腹黑高冷太子之间斗智斗勇的故事。...
关于抬龙棺如果世界上出现了一位能将命运给你改变的人,但他的前提条件是让你先去做一件令自己最后悔的事情。你愿意接受吗?...
女人,你知不知道你很甜?初次见面,唐酥只觉得慕斯凉是个变态。威胁你怎么了,我有的是钱!再次见面,唐酥觉得慕斯凉人傻钱多。酥酥,我想吃蛋糕。确认关系后,唐酥发现慕斯凉就是一个喜欢粘着她要糖吃的三岁小孩。酥酥,我想你了。分隔两地后,唐酥听着电话里传来慕斯凉磁性的声线,舔了舔唇边的草莓慕斯,才发现自己原来这么爱他。PS这是慕斯小公主和唐酥小王子的故事~如果您喜欢酥酥入心你的慕斯,请签收!,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