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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都是一望无际的红土荒漠,没有任何标识,恰逢天气阴沉,不辨方向,奚芫不得不将飞行器停下,因为她已经迷路了。
此处荒漠,正是通往姑璋城的必经之路,渺无人烟,地面全是红黄色的土石,寸草不生。她朝储物袋内一探,顿觉不妙,如今灵石已经所剩无几,只还有两块中品灵石和三十几块下品灵石,飞行器是真的不能再用了。
更糟的是,此地灵气依旧稀薄,若将自身灵力用完,恢复极为困难,以防万一,灵力还是少用为妙。那便只剩下一种行路方式,那便是靠双腿走。
降至地面,奚芫将飞行器收了起来,刚刚站立没多久,一阵狂风夹裹着沙石朝她袭来。她忙张袖挡住面部,运转灵力在周身布下一层灵力罩,只听得耳边阵阵呼啸声和沙石拍打在身上的摩擦碰撞声,但不一会儿,这阵风便过去了。
她回头一看,那小飓风在身后却是不见痕迹,身后的荒漠一片平静,似乎刚才的狂风并没出现过般。
突觉浑身一阵阴冷,这风极为怪异!
如此大面积的荒漠不知是何时形成的,没有风时,四处安静的可怕,别说兽类,连虫子都不见一只,土质泛红,与沙漠那种沙土却又不相似。
奚芫取出一件附有涤尘阵的长袍,连头带脚,将整个人都包裹在内,此时她分不清方向,只好凭感觉朝前走去。
幸好在那镇上花了一个下品灵石,买了不少鱼肉干和大饼,还能吃上一个月,否则还真可能走不出这里便饿死了。
在这荒漠上,走累了便驭使飞剑飞行,将灵力用去一半后又恢复了步行,这般走了十日多,才至荒漠的边缘。
起初她还不辨方向,后来在第二日之时,看到上空有一飞剑飞过,便按着那飞剑飞去的方向走去,之后,除了那时不时出现的怪风,其他什么都没遇到。
荒漠之外是一座座荒山,植被并不密集,只零星长着些杂草乱木,但奚芫看到那点点绿意时,顿时感到活过来般,至少这里能看得到生命的存在。而在那荒漠上,虽然没有遇到危险,但总感觉一片死寂,非常压抑。
一座荒山的山头上。
“大哥,你看,那人是从血漠走出来的!”一十二三岁的男孩看着山下,惊奇道。
另一猎人装束的青年手里拎着刚逮到的两只兔子,走了过来,拍拍他的肩膀,嗔怒道:
“瞎扯什么呢!那血漠连修士都不敢近,怎会有人从上面走?回去吧!今日带你来,你就光顾着看热闹了,下次看我还答不答应带你上山了!”
“大哥,你别不信我啊!我在这儿看了半个时辰了,亲眼看到他从那里走来的!”男孩急了,忙拉住青年,指着山下。
那青年朝山下一撇,不耐烦道:“许是大修士,从血漠上空飞过来,在这山脚下停落下来的,这有啥稀奇的?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对那血漠好奇,别看离这儿不远,凡人到了那里,从来不见出来的!”
他的话刚说完,那男孩便见到,那山下身着长袍不见面目的人,取出了飞剑,朝自己所在的山头飞来。
“真是从上面飞过来的吗?可我明明看到他之前确实走在血漠上的!”男孩口中嘟囔着。
正说话间,那飞剑载着人就到了这兄弟跟前。
只见那裹得严实的人从飞剑上走下来,任由飞剑悬空在离地三寸高,从长袍中伸出一只纤细玉白的小手,将裹住头面的头帽扯下,竟露出一张年轻俊秀的少年面貌,正是刚刚长途跋涉、横穿血漠的奚芫。
她朝那正呆怔着看着自己的兄弟俩走去,问道:“两位小哥儿可是此地人士?”
那青年回过神来,忙上前行礼道:“正是!再翻过两座山,山下有个镇子,名为封神镇,我兄弟二人便是镇上之人。不知仙修远道而来,有何差遣,能用到小人之处,尽管吩咐!”
“我是路经此地,想在此休整二日,能否烦劳你给安排个住所吃食?”
奚芫摸了摸储物袋,犹豫了下,还是取出一块下品灵石,扔给了那青年,道:“这便是这两日的花费,可还够?”
“尽够了!多谢仙修的赏!小人这便回去安排。”他面上一喜,小心收起灵石,这才想起了什么,问道:“仙修可是跟我俩走回镇上?”
“你们上来吧!”
奚芫伸手一招,飞剑瞬时又扩增了几倍大小,飞至那兄弟面前。那青年还能勉强维持镇定,而那男孩却是藏不住激动和兴奋,小心翼翼地走至飞剑上。
小镇坐落在群山之间的山谷中,偏僻和与世隔绝的特征,让奚芫想起了自己老家所在的那个小镇,不由感到几分亲切。她已是四年多未见到爷爷和爹娘了,不知他们可还好?
这个小镇人口也不多,从空中一眼扫去,不过百来户人,在那青年的指引下,奚芫将飞剑停至一户房屋相对齐整的人家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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