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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啊该天杀的,我们家土豆这么多年,从来没咬过人,它好端端的谁也没招惹,咋就非得看它不顺眼呢?”狗主人哭着为狗喊冤。
“有没有可能是偷狗贼?把狗药死了方便带走?”有人推测道。
“那也没准,现在偷狗的可猖狂了,县城里那些开狗肉馆的,天天都下来收狗肉!”
“再有就是谁瞧土豆不顺眼,故意把他毒死了!”
沈莞心里也在为土豆可惜,想到种种可能,脑海中白光一划,想起一个人来。
“土豆咬过人。”
“啥?不可能,我们家狗天天都不出门,不可能咬人的!”狗主人激动地站了起来,斩钉截铁的说。
“我看见了。”沈莞想把孙思景被狗咬的情况说出来,但是狗主人根本就不听,甚至还闷不吭声的抱着土豆的尸体,拜托邻居帮她一起埋了。
沈莞被晾在原地后知后觉,虽然土豆被毒死了,但相较于找出凶手,狗主人应该更怕被咬的人让她赔钱。
在这个几分钱就能吃饱饭的年代,钱对每家每户的重要性,高于公理。
看护着整个大院儿的土豆就这么没了。
沈莞知道凶手是谁,但作为主人都不追究,甚至在土豆入土后,连悲伤都没有多少,她又能说什么?
她怀疑孙思景那天过来,多半又是想像以前跟她卖惨,利用她,从她这里捞钱。
可惜她不是原主那个大冤种,孙思景在她眼里就是一只苍蝇,一只屎壳郎,哪怕被他靠近半分,都怕染上他身上的腥臭!
沈莞越想越生气,她猜想,凭孙思景的尿性,肯定回头就得找上来。
他们家里平时又没人,万一孙思景跟她纠缠,被人看去,回头就得坏了她名声。
不行,她不能坐以待毙,孙思景把土豆给毒死就以为进得来?
那她就去弄一只地瓜,再敢来,咬不死他个狗杂种!
沈莞说做就做,当即骑着自行车去狗市,地点就是县城东边,沈莞之前去卖马车的附近就是!
等她到了,在众多狗贩子摊位上,直接挑了一只又大又凶的大狼狗,学名就是德国牧羊犬,也叫黑背。
沈莞光是看着它那身光洁黑亮的毛发,还有那结实的四只蹄子,就有满满的安全感。
“就它了,老板,这狗多少钱卖?”
名叫地瓜的犟种狗
狗贩子走过来,看了看沈莞,怀疑地问:“姑娘,你确定你要养它?这可是大狼狗,你这小体格,出去能牵得住?”
“怎么不能?你看它多听我的话?地瓜,地瓜!”沈莞拍了拍狗头,然而……
狗子抬头看了她一眼,就跟没事儿狗似的,把头扭过去了。
沈莞:“……”
好吧,她还没有跟这狗培养出感情,但是她坚信,她早晚会把它驯服。
“你就说,这狗多少钱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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