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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梁思喆把红酒倒入高脚杯内,察觉到许云初在等着他接下来的话,他把酒瓶放到桌上,看着她的眼睛坦白道,“好吧,是曹烨。”
“哦,曹修远的儿子。”许云初见怪不怪,“所以只是因为曹修远对你有知遇之恩,他的祖祖辈辈十八代,往后只要有事求你,你全都打算包圆儿了是不是?”
“好了,别生气了,这件事情是我考虑不周,”梁思喆把调好的酒推到她面前,上半身俯下,手臂撑着桌面上,看着许云初的眼睛安抚道,“把这杯酒喝了,然后我开车送你回家休息,等你倒完时差我们再谈这件事。”嗓音低沉,犹如蛊惑人心。对付媒体他有一套,对付许云初他另有一套。
他的语气太过温柔,许云初纵使再对他免疫,这时也发不出脾气了,支起胳膊肘揉着太阳穴道:“思喆你什么时候才能不这么任性?”
“这是最后一次。”
“这句话我究竟听了几百遍?”许云初苦笑。
“你要真想知道,今晚我熬夜给你算出来。”
“装乖吧你。”许云初头疼道。她低头静默几秒钟,像是在想什么,片刻后没办法地摇了摇头,拿起梁思喆调好的那杯酒,在他的视线里仰头喝下去。
她拿梁思喆没办法。
这一点,圈内人和看客无人不知。
第7章
夜色浓重,街上人车稀少。
在曹烨看来,这个时候的北京是最招人喜欢的。街道安静,乌泱的人潮散去,城市显现出原本的轮廓,厚重而傲慢。
曹烨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车撂在了苏卅,打算明天再让司机开回来。“去哪儿”这个问题还没在脑子里想清楚,两条腿似乎就先于大脑做出了决定。
他意识到自己在往茵四街走。那条闭塞的窄街上有他开的一家酒吧,自打三年前开业,到现在还没盈过利,一直都是亏损状态。事实上,他就没指望它能赚钱——否则谁会傻到在那个犄角旮旯的死胡同里开一家地下酒吧,这选址就明摆着不想被过多人注意和叨扰。
酒吧的经营者黄莺,前两年还时常为经营不善而愁眉不展,在意识到曹烨根本不在乎它亏多还是亏少之后,黄莺真的就像曹烨说的那样,由着它野蛮生长了。
嘿,还别说,在黄莺放开了手脚随它赔钱玩儿蛋之后,这酒吧居然歪打正着地发展出了那么一丝丝招人喜欢的影子。
荒诞,孤立,自暴自弃,那些着迷于独立电影的电影人和导演系学生们都喜欢这儿。一时间,它居然亏损得没有以前那么厉害了。
行吧,那就去看看,反正也好久没过去了。
离茵四街不到两公里的距离,曹烨一路慢悠悠地走,走到目的地也不过半个小时。
被做成火焰效果的“烧”字立在窄街尽头,如果有路人误打误撞闯入这条不打眼的死胡同,想必会觉得摸不着头脑。
这间叫“烧”的酒吧建在地下,凑近了才能瞧出入口的端倪,若想进入酒吧,还得先走过一条狭长的、昏暗的旋转楼梯。
用黄莺的话来说,这楼梯长得让人怀疑人生。
用那些导演的话来说,这楼梯真他妈的适合拍长镜头。
曹烨听到地下酒吧传来隐隐约约的乐声,像是谁在唱崔健的《一块红布》。
“这个感觉真让我舒服
它让我忘掉我没地儿住
你问我还要去何方
我说要上你的路”
他模糊地辨认出那人唱到了这几句歌词,这歌儿真够老的,不过,够劲儿的东西永远不会过时。
他摸出手机,给黄莺打了个电话。嘟嘟声响了好一会儿,那边也没接,估计现在正忙。
曹烨低头从屏幕上调出聊天页面,给黄莺发了条消息:“钥匙。”然后就把手机揣回兜里,在路边找了条木长椅坐下,仰头靠在椅背上,阖上眼皮,听着从地下传来的若隐若现的旋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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