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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队一路疾驰,很少停留。有陈老爷子的催促,也有陈言的孝心,他也一样希望能早日一家团聚。可走着走却停留的越来越多,除了物资补充停留,其他时候的停留,都是因为李云洲的一句话。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陈言当场拍板,除了绕路太远的,只要有些特点的都去看看。都是顺路看的,估计也花不了多少时间。可他低估了大隋的锦绣江山,车队越走越慢,他的心也越来越急,可他又催不得。李云洲终于满足了自己的游历愿望,而且让他高兴的是,终于有人叫他少侠了。要不是因为剑太重,他高低得舞两下。这一路下来,秀美河山,各地的风土人情,让他产生了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觉。十月底的时候,车队终于来到了京城外的城郊。一行人排着队,等待着进城。李云洲掀开帘子,向外望去。护城河的边上,两排青青柳树围着城郭,正轻轻摆动着婀娜的枝条,向着远道而来的人们打着招呼。看着排着老长的队伍,周围面色安乐的人们,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空气暖暖的比起在十里镇舒服多了。估计现在十里镇北风,吸一口会如刀割般难受。他不由得长长舒了一口气,还是南方更适宜居住。“少爷,你要下来走走吗?”说话的是一个明眸皓齿的小姑娘,圆圆的脸蛋很可爱。她是舅舅安排的照顾起居的丫鬟。李云洲不习惯这个称呼,更不习惯这个身份。可这一路的相处下来,他竟然有些习惯了。可见“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这句老话是多么的正确。“小环,你不用……”称呼上李云洲还想纠正小丫鬟,想想又放弃了。从十里镇到京城,李云洲纠整了一路,小丫鬟嘴上应是,可过后还是我行我素。李云洲跳下马车,舒服的伸了个懒腰。一边摆弄背后的黑剑,一边望着高大的城门,心里盘算着,古代是怎么攻破城门的。云梯恐怕都搭不上城头,这办法不行。挖地道或者挖墙脚,耽搁时间不说,守城方的不定时勘测也会降低成功率。围城,兵力占优,粮草充足时可用。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是上策。李云洲胡思乱想着,殊不知坚固的堡垒,往往是从内部瓦解的。他晃了晃脑袋,将这些大逆不道的想法甩了出去。等待的时间有些久,李云洲有些无聊,就带着小环开始沿着护城河溜达,也放松一下因长久坐车而僵硬的腿脚。“听说少爷会吟诗。”小姑娘蹦蹦跳跳的走在前面,忽然回头问道。“吟诗有啥意思!其实我最擅长的是剑法。”李云洲走在后面,神情轻松,随意的回着。“切,骗人。你的剑重的要命,哪有人能舞起来。我都没见少爷的剑出过鞘。”小姑娘嘟着嘴,明显不信。这把剑她之前想帮着拿的,可怎么也提不起来,这才知道这把剑有可能比她都重。“我这剑轻易不出鞘,出鞘必见血。”李云洲跟小丫鬟斗着嘴,很是惬意。两人正聊着天,忽然后方的人群一阵骚动,纷纷向两边避去。一队人马飞快掠过,往城门方向行去。一群衣着华丽的娘子军,仿佛在体验速度与激情。为首一人,一身红色襦裙,身后是大红披风。奔将起来,飒飒作响,看上去威风极了。年龄不过二八年华,其眉如远山,一双眸子清亮透彻,美丽极了。只是此时脸含煞气,行色匆匆,估计是有什么事情发生。李云洲躲在路边,微笑看着疾驰而过的娘子军,赞叹不已:“还得是京城啊!佳人成群呢。这么一群姑娘,穿着裙子骑着马,竟没有人议论。看来京城果然比其他地方,要开放一些。”小丫鬟拉了拉他的衣袖,小声说道:“少爷,不要妄议。她们是四公主的凤仪军,为首那人便是凤仪军的大统领叶霓裳,更是麒麟榜上排名前十的奇才,当今圣上都很器重她,京中一般人没有敢惹得。”叶霓裳,这名字李云洲看到过。天机阁的杂刊,有一期中提到她。如今是见到真人了。不知道这个世界有没有追星族,夹道欢迎,高呼叶霓裳,我爱你。想到这里,李云洲忽然发现,他今天的思绪很容易发散,不禁苦笑一声。或许是高大雄壮的城墙,或许是威武的士兵,或许是对未来的恐惧,对于新环境的陌生,自己还是感觉到了压力。她们果然没有排队,一队人长驱直入。卫兵们没有查验令牌,似乎那身红衣就是令牌。看到自己的队伍还在老实排队,看来舅舅也没什么权势。此时没什么权势的陈言,正有些谄媚的说着:“你看刚才过去那个怎么样?她是金吾卫大将军叶善的独生女,年龄与云儿相仿,门户也当对。”“这个女孩好是好,只是看她尚武。而云儿自幼读书,恐怕难以驾驭。”陈文君慢条斯理的分析着。“也是,这个孩子确实有点疯。不过没关系,京城适龄之人众多,总有合适的。”陈言化身月老,干起了牵红线的工作。这俩人不知什么时候开始,话题转变到了李云洲的婚事上。李云洲闲逛了一圈,发现没热闹可看,便回到了车里。不知道神医有没有收到他写的信,小丫头知道他要来估计会很高兴吧。几年没见了,是不是现在已经从小萝莉变成大美女了。他忽然又想起了黄文,也许抽空可以去趟这个世界的青楼,去增加点见识。听说这个世界的文人都以逛青楼为雅,咱作为读书人,怎么也得雅一回。嗯!到时就让黄文带着去,那家伙估计轻车熟路了。李云洲正徜徉在雅的世界里,车队已经开始缓缓前行。城门像是一只巨兽张着大嘴,将长长的车队吞入腹中。未来如何,将由他亲自书写。(第一卷终):()匣中三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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