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在姬元庆与百官坐立难安之际,徐凤元已与荣倾城、白聘婷二女在红袖招内,围炉煮肉,吃起了火锅。
前所未有的新奇体验,让荣倾城赞不绝口,“真是想不到,世子非但谋略无双,才情卓然,就连在美食方面都有如此之深的造诣,真不敢想,若是这火锅能在红袖招内普及,加上佳人相伴,美酒相佐,会吸引多少宾客……”
白娉婷也点头道,“江湖路远,人心萧瑟,若在路途中能吃到热气腾腾的火锅,简直就是一大慰藉!”
对于二女的夸赞,徐凤元照单全收,“喜欢吃火锅啊……那好,跟了本世子,本世子保证你们有一辈子吃不完的火锅!”
“世子!”荣倾城嗔怪一声,含羞的低下了头,“哪里有人用吃食追求姑娘的?”
白娉婷则美眸低垂,静静的抿了一口酒,没有答话。
与徐凤元相处的时间久了,就会发现这人总是能时不时的给人带来惊喜,而这些惊喜也像是慢性毒药一般,在不知不觉中,渗入身体,内心,一点点侵蚀、摧毁人的意志。
哪怕是她,都有些享受起与徐凤元围炉煮肉的日常,这让在江湖打打杀杀的她,有了一种极为难得的岁月静好之感。
但同时,她也无时无刻不在心中警醒自己:她是因为徐凤元以命换命,才愿意留在对方身边照顾保护的,待三年之约到期,待对方寒症发作,她还是要离开,还是要做江湖第一侠女的。
所以,这三年内,她绝不能动心,更不能沦陷!
秋风瑟瑟,透过窗子吹了进来,冰凉的感觉,让白娉婷总算清醒了许多。
而随着秋风同来的,还有一众京中人士。
他们本来是为醉仙阁开张而来,可却不想刚刚落座醉仙阁内,就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酒香。
起初,他们如姬元庆等人一般,以为这浓烈的酒香是醉修罗发出,于是纷纷催促着要一尝美酒。
但,真的等到醉修罗上来时,他们才发现,原来,这纯粹的酒香根本就不是醉修罗!
于是,他们循着气味找来,这才发现,这气味竟然是从红袖招内传出!
刹那间,所有人议论纷纷。
“这味道是从红袖招内传来的,怎么回事?难道,红袖招内有比醉修罗更好的酒?”
“醉修罗可是九州第一美酒,这怎么可能?”
“是与不是,进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有一人带头,其他宾客也纷纷涌入红袖招,刹那间,本来还门可罗雀的红袖招瞬间人声鼎沸。
沈万千早已在此恭候多时。
“掌柜的,到底怎么回事?那酒香是从哪里来的?”
“你这里是不是私藏了比醉修罗还好的酒?你这样可不厚道,好东西怎么能独享呢?”
“就是,速速将美酒拿出来,让我等品鉴品鉴,若经证实比醉修罗还好,你就要发财了!”
面对众人的疑问与催促,沈万千始终不疾不徐。
他笑眯眯的看着在场每一个人,道,“诸位猜的不错,我家世子手中确实有比醉修罗更好的酒,且,此酒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尝?方才的酒香也是酿造过程中不慎传出,但……”
“此酒制作工艺复杂,原料稀缺,产量极少,所以很难供应诸位所需,我家世子说了,若诸位想品此佳酿,三日后,来红袖招,每人限量一杯,每日限量发售一百杯,售完即止。”
此言一出,红袖招内瞬间掀起一阵热议。
“什么?想喝这酒还得再等三日?”
“等三日就算了,还限量发售,一人一杯,一日百杯,这一杯酒还不够润喉的吧?”
药仆救了落魄高岭之花后 小叔的专属榨精器(1v1) 慈母悲(哨向nph) 八零年代一只独秀 拥有金手指后她开始为所欲为 强取豪夺文里的炮灰觉醒后 性幻想之重生寡妇x高门判官 我的老婆是瓶仙 [综漫] 今天又在柯学片场复活了 她有一个秘密 社恐的我,被迫闪婚了个国民女神 重生1976:开局赶山打猎养活家 [原神同人] 潜伏蒙德后拐跑大佬 [火影同人] 我的弟弟不可能那么可爱 [综武侠] 我靠美貌达成HE成就 成为大佬的金手指[快穿] 姨有点小钱 通天剑祖 乡村神级兵王 渣不下去了怎么破![快穿]
关于弃后独步天下穿越成一国弃后,皇上视她如蔽履不说,还高调迎娶白莲花,日日夜夜秀很爱。雾草,辣眼睛!...
阎王叫你三更死回来!阎王算个屁,老子说了算!一手握笔主生死,一手拥美人入怀发家致富,逆天改命!你说我炫技?不存在的...
关于重生九八,学霸小辣妻工作狂人,超龄剩女方晓晓只是趴在桌上眯了一觉就到了1998年。那时候妈妈和那个人还没有离婚,她还是懦弱自卑的小姑娘,那个人更是远远的像是星星只能仰望。当然,就是重来一回她也没想要和他怎么样,可星星就是这么一次一次的靠近,勾动着她,挑拨着她,方晓晓忍无可忍一把攥住。这次,你一辈子也别想跑。...
一朝穿越,她成为了众人羡慕的师祖亲传弟子听说师祖专门给她安排了一处府邸,好羡慕啊!真相是,这个府邸是他老人家乾坤袋腾地不要的听说师祖每天都亲自去指点她呀指点个屁,师祖只是每天过来蹭饭的!被误会的菜鸡女主哭晕在茅厕。当从不动情的万年冰山师叔祖遇到厨艺满分的呆萌小女主将会擦除怎样的火花呢如果您喜欢穿越之冰山师祖不要跑,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八百万,做我未婚妻,丫头,你要学会怎么侍候男人!花样的年纪,她被亲生母亲送到六十岁男人的怀中,上演一场金钱与迫嫁的交易。裴氏家族,T市声名显赫的豪门大家,莫挽在跨进的第一天,便被裴家...
穿越了,方莫一觉醒来回到三国,变成了一条狗,然后发现自己有一个金手指,开辟领土,就能获得各种恐怖的兵种。这下,方莫可就站起来了。虎豹骑?不好意思,我真的能驱虎逐豹!白马义从?不好意思,我有白蛇阵。西凉铁骑?能打的过一群拿着狼牙棒的金刚?吕布?别闹了,你连一个金刚都打不过!至于智谋?我的天,你不会以为一群猴子能为了几根破香蕉就背叛我吧?ps前面由于主角没有领地,所以这是一本慢热的书。ps2由于词汇原因,这注定不可能是史实正剧,很多好词都是三国之后,没办法,只能用了。你们要跟我计较,我也没法。如果您喜欢三国之神兽奇兵,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