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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整个天地仿佛就剩自己一个人,遇到怪物,再也没有拉尔他们的围观保护,若是被包围起来,下一刻,自己就可能会变成那些漂浮在沉沦魔营地里的,那口脏兮兮的大锅里面的尸骨了。
这不是郊游,而是性命相博的战斗,我暗暗的提醒自己,终于开始正视这次的历练了。
微微弯下腰,我学着拉尔的模样慢慢的前进,尽量不出脚步声,尽量不要靠近小丛林,尽量将周围的一切收在眼底。
很快,我就现了一个沉沦魔营地,4个沉沦魔,1个沉沦魔法师组成,它们的智商并不高,如果先将沉沦魔引开,再回头干掉法师的话,剩下的4个沉沦魔有只是小菜一碟而已。
我相信,如果谋略得当的话,我有能力战胜它们,如果拉尔他们在的话,我相信我会毫不犹豫的实施这个战略。
但是这只是如果,事实是他们并不在,我的实力虽然强上它们一线,但并不是很多,意外随时都可能生,而且我还存在着严重的经验不足方面的缺陷。
我考虑了良久,最终还是选择了绕道过去,相信如果是拉尔他们是我,也会这样选择吧,这并不懦弱,不敢挑战自我。
我的经验实在太少了,不足以应付意外的生,所谓在生死之中历练的人,哪个不是经验丰富的老手,即使是出现意外,也能及时反应过来,即使输了,也丢不了性命。
我总结出一个道理,经验是在战斗中磨练出来的,而能力,则是通过不断生死搏斗来提高,两者之间有一个遵循渐进的过程,一个经验贫乏的菜鸟也想去玩生死搏斗,并从中飞快的增强自己的能力,这种事情只有在小说里才会出现。
皇天不负有心人,在我绕道的过程中,突然现不远出有几个黑点在游晃,凭着我这1o多天的经验,我立刻猜测,这应该是几只腐尸。
腐尸虽然恶心了一点,但可是我们新人的最爱啊。
我立刻猫着腰潜伏过去,不久,几个恶心的身影出现在我眼中。
果然是腐尸,而且是3个,我心中一喜,这个数量刚刚好合适,少了经验不多,多了容易被围攻,简直就是为新人量身定做啊。
正文 第二十三章
当距腐尸大概还有50多米的时候,我没有再潜伏着前进,而是光明正大的拿起木棒,以惊人的速度冲了过去。
以我现在强化过了的德鲁依的身体,现在跑起来真的如风一般,50米的距离,从加速到到达,只花了四秒上下。
试验证明,在攻击里附带上一定的冲力,伤害虽然不会明显增加,但是却更容易打出武器的最大伤害值,我的木棒伤害开始1-6,最小和最大可是相差6倍在这啊。
所以在50米开外,我就已经开始冲刺,为的就是这最大伤害的一击,经过几次反复试验,我觉得在这个距离最适合我,在我跨过50米这4秒时间内,已经足够我蓄力起全身力气,速度也刚刚好达到最大,一分力气都没多浪费,就打出了冲力一击。
“拍”的一声,站在最前面的腐尸的脑袋被我狠狠的一棒打过,猛烈的攻击,加上巨大的冲力,让这只俯视被打的一头载在地上,以它那缓慢的动作,相信要爬起来恐怕要很长一段时间。
哈哈,果然不错,这一棒即使没打出木棒的最大伤害6,起码也有4-5了。
看到腐尸倒下,我没有再理会它,而是对着另外一只腐尸一边走位,一边攻击起来,走位也是有技巧的,不单要躲闪它的攻击,还要将第三只腐尸间隔起来,使自己攻击的这只腐尸总是站在第三只腐尸的前面,让它没有办法攻击到我。
不一会,在白板木棒的“强大”攻击力下,一只腐尸应声而倒,我抽空瞄了瞄被我一棍打的趴在地上的那只腐尸,此时他已经从地上爬了起来,刚刚我那强大的一脑后闷棍,已经打掉了它三分之一的生命了。
哎,你为什么要爬起来呢,你这不是要逼我先干掉你吗?这又是何苦,何必呢?
我以不争气的目光看了这只没有脑子的腐尸一眼,先放下了第三只腐尸,冲上前去一阵猛敲,片刻就把刚刚从地上爬起来的腐尸又给打趴下了,不过这次它可没机会再起来了。
此时还剩下最后一只在我身面张牙舞爪以久的腐尸,我朝它咧了咧嘴,露出一排雪白森森的牙齿――老早就看你不顺眼了,那双挂满血肉的双手,还老想往我身上抹,看我怎么收拾你,我回过头,对着最后一只腐尸,从头往脚,再从脚往头,剁肉饼似的,足足招呼了它十几棍,几乎都将它打的看不出人形了,才意犹未尽的一棍将它放倒了。
汗,我该不是被道格那屠夫给传染了吧,咋也开始bt起来了呢?
哈,算了,无所谓,这年头,不怕你残忍,就怕你不狠,没有最狠,只有更狠,狠才是主流,狠才是王道……
看看腐尸那恶心的尸体,我也懒得碰,还是等它消失后,再看看有什么好东西吧,这个暴率+165%可是好东东啊。
我一屁股坐在草地上,一边慢慢等着尸体消失,一边消化着刚刚的战斗经验,说是经验,其实拉尔在锻炼我的那几天里,我的对手大多都是腐尸,对它们的手段再也熟悉不过了,即使闭着眼睛,我大概也能估算出他们的攻击频率和角度了,所以也没有经验好消化,只是想养成这样一个良好的习惯而已。
不到三分钟,那三具恶心的尸体变化为粒子消失掉了,我拍拍屁股,往腐尸消失的地方摸索过去。
地上的草只有一尺高,所以要是暴了东西的话,应该很容易发现。
我在第一个腐尸倒下的地方找了找,一个黄橙橙,圆溜溜的金属块进入了我的视线。
哈哈,一个金币,我人生中的第一个金币,这可是20瓶麦酒的价格啊,在梦幻旅店吃上一顿好的都足够了,当然足够指的是我,要是道格那大胃王,没有3个金币还真别想满足。
在另外两具腐尸倒下的地方找了找,并没有发现什么,哎,看来这165%的几率还是太低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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