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之所以警方会把两起案件联系到一起,是因为鲁晓燕的衣兜里有一张用塑料袋包了好几层的作业纸,上面写着“人人都希望自己能平安喜乐地度过一生,都希望被写进社会头条新闻里的不幸者与己无关。那些不幸者也是这样想的。”
这段话出自墨北的小说《大一女生失踪事件》。
鲁晓燕是大一女生。
贺兰山同情地看着整个人都僵硬了的夏多,看到自己熟悉的同学被人残忍地杀害、弃尸,的确不是什么令人愉快的经验,尤其是这个不幸死去的女孩还很明显地向他表示过爱慕之情。这对任何一个青春期少年来说,大概都会留下极端悲伤的记忆。
墨北将鲁晓燕的那几张照片反扣在桌面上,一只手垂下去握住了夏多冰冷的手指。夏多恍然抬头,对墨北微笑了一下,轻轻叹了口气。
贺兰山若有所思地注视着这两个男孩,脑海中似乎闪过了什么念头,但还没等他想清楚,就看到墨北曲起手指在桌上轻敲了两下,这个动作把他的注意力又牵引回来。
随即贺兰山怔愣了一下,多年的从警生涯让他很会掩饰自己的内心,很少有人能通过他的面部表情或是一些小动作来看透他的想法,更别说刚才那一下走神的时间很短,难道这个小小少年居然发现了?或许,只是巧合?比如他有说话前做些吸引人注意力的小动作之类的?贺兰山疑惑地思索着。
“这两件案子的线索足够丰富了,细节指向也很明显。我不明白贺队长还有什么要向我了解的。”墨北说。
贺兰山敦厚地笑着道:“哦?小才子怎么看出来线索丰富、细节指向明显的?”
墨北垂眸一笑,“第一桩案子里凶手为了追求和小说的情节一致,用到了油画布、画框,还给受害人换上了新衣新鞋,查查这些东西是在哪里买的,或者查一下有没有学油画的人丢了东西,这不都是线索么?而且他在菜市场抱走受害人的时候,也有目击者,虽说记忆不太深刻,但多少还是能从中了解到一些凶手的外貌特征,比如笔录中说到的,男性,二十到二十五岁之间,身高172到175之间,体态削瘦等等。第二桩案子里,我看笔录上说鲁晓燕失踪当天曾和同学说过要去见个朋友,还说这个朋友是同学意想不到的人,等她回来就讲给她们听,显然凶手和她、以及她的同学都认识。能够让她放下警惕私下相会的熟人,这个范围又缩小了。当然,这中间会有很多需要细致排查的工作,不过我想以贺队长的经验,这不算难题。”
贺兰山眼中闪过一道精光,“嗯,接着说。”
“前些时候,也有警官找过我,是因为郑东从安定医院逃离的事。鉴于郑东是我的书迷,这案子的凶手又在刻意模仿我小说中的情节,案子发生的时间是在郑东出逃之后,他的外貌特征与目击者看到的有吻合之处,而且他还是鲁晓燕的同学……这么多巧合加在一起,我的推断就是郑东是凶手。”墨北捏了捏夏多的手,“但这仅仅是我个人的猜测,也许和事实不符。真凶到底是谁,还要看贺队长你们的侦查。”
贺兰山沉默地注视了墨北片刻,说:“其实我们侦查以及推断的结果,大体和你一致。郑东是最有可疑的。”
沉默了一下,贺兰山又说:“抓捕凶手是我们警察的职责,保护无辜市民也是我们警察的职责。事实上,现在已经有媒体把这两桩案件的部分细节给披露出来了,很多人都知道了凶手是在模仿你的小说情节来杀人。”
夏多紧张地问:“贺队长,你的意思是有人把犯罪推到北北头上了?”
贺兰山说:“是迁怒。”
在警方抓到凶手之前,老百姓需要一个泄愤的出口,不是指责“无能”的警方,就是“引导犯罪”的作家。当然在这背后肯定是有别有用心的人在引导舆论,只是贺兰山现在还不知道是什么人,又是出于什么目的这样做。
“有人去骚扰我的家人吗?”
“暂时还没有,但是舆论不太好,而且还有人在你的住所外烧纸钱。”
夏多怒道:“太过分了!他们以为自己谁?审判者?正义的使者?有本事去对付凶手啊,牵连无辜算什么能耐!”
墨北说:“几年前就有人在报刊上质疑我的作品,认为推理小说会教导一些意志薄弱的人犯罪。这种争论就像块抹布,当有人需要拐弯抹角地实现什么目的的时候,就会把它扯过来擦两下。记得么,当初《少林寺》热映的时候,有些小孩离家出走去拜师学艺,不是也一样有人对着电影喊打喊杀,认为是电影和演员们把孩子给教坏了。还有歌德的《少年维特的烦恼》出版后,曾出现过模仿性自杀行为,这本书遭到了许多抨击,还在很多地方被封禁。”
夏多嗤笑一声,“教导孩子是父母和学校的责任,他们自己没有给孩子竖立一个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没有教给孩子判断是非、分辨现实与幻想的能力,却把罪过都推给别人。是因为指责别人比反省自己要容易得多。”
贺兰山饶有兴趣地观察着这两个少年,他们身上有着与同龄人相似的小毛病,可也有着超越同龄人的成熟理智,而且看起来两个人的感情实在是很要好。真是令人羡慕呵,年少相知,两小无猜,这样的情谊往往会一直延续到他们成年,甚至终老。
夏多很快就控制住了自己不忿的情绪,平静地问道:“贺队长,如果有人为这种事去骚扰北北和他的家人,警方会怎么处理?”
事实上,如果对方不做出太过份的事情,诸如伤人、砸东西之类的,警察也顶多是当成民事纠纷来调解劝说。
墨北安慰夏多,“不要紧,小姨父会想办法的。”
对于龚小柏的神通广大,夏多一向十分信任,闻言果然放松了下来。
贺兰山苦笑,有些时候他也不得不承认,对于警察们束手无策的事,这些混混反而很有办法——原因也很简单,警察受法律法规的束缚,混混们却不管这些。
“其实,我还有个想法……”贺兰山斟酌着开口,话还没说完,一个年轻警察就跑了过来,紧张地叫道:“贺队!又有人被杀了!”
贺兰山皱了皱眉,对于下属这样毛毛躁躁的表现有些不满,谁知那个小警察看了一眼墨北后,居然又补充了一句:“凶手还是那个模仿他的家伙。”
在所有人都为新发生的杀人案件脸色沉重的时候,墨北却不合时宜地轻笑了一声,引得那个小警察瞪了过来。“警察叔叔这么说可就不对了,模仿我?难道我也杀了人吗?”
小警察自知失言,但还是口气蛮横地撑住场面:“少挑毛拣刺啊,也不看看这什么场合,有你个小毛孩子说话的份吗?”
墨北含笑望着贺兰山,贺兰山只好板着脸呵斥下属:“有点事就这么急躁,这么不稳重。我教过你多少回,当警察的什么时候都要冷静,太毛躁了会让你在侦查中错失很多细节。”
重生后我嫁了个瘸子王爷 从美利坚回来的大佬原配[年代] 投桃报你 穿越之你鳏我寡 白若深,我要嫁给你(完) 噬日者 恶鬼 无我 明日如歌 就怕绿茶有演技 九转金身决 包子蒋善进化史 疯批总裁的失忆金丝雀 新颜 你是我的青春 野狼学长的小绵羊学妹 翼游际(完) 坑文有赏 [综漫] 缘结神她拒绝成为万人迷 [综] 靠隐形眼镜统治世界
关于夫人是个娇气包养成甜宠易不染这辈子怎么也没想到,一病不起。给他冲喜冲好的是竟然是个三岁半的小娃娃,美名其曰童养媳。听得她奶声奶气的哭唧唧,易叔叔,你不要扔我出去,不然我就要饿肚肚了!谁是你叔叔?哦,那夫君,你留下我吧,我会吃很少很少的饭,会听你话的。软声软语的认真。只是,易不染原打算当宠物来养,宠着宠着就养上瘾了。全城觉得易家选童养媳冲喜是一场荒唐冲笑话,可养着养着,莫名就成了高调秀恩爱!...
关于王爷大腿不好抱花几枝前世受小人蒙蔽,不仅败坏了自己的名声,还错嫁渣男,最后落得家破人亡的结局。一朝重生归来,她决意撕开伪善姐妹的面具,破坏渣男的前途。谁知刚重生就惹上了腹黑王爷,为报救命之恩,花几枝进王府为奴为婢三个月,两清之后她顺势抱住腹黑王爷的大腿,将自己个花家带上了另一条不同于前世的路。原是想抱抱王爷的大腿,谁知最后将自己都搭了进去。...
这是一个修行者的世界,有道士,有佛陀,有儒生,有武夫,有妖魔,有蛊永照二年,风雨飘摇的大虞王朝在垂帘听政的太后换了两个皇帝的局面下,朝堂内外暗流涌动。赵错一睁眼成了郑国公府的长子,未婚妻还是京城第一美人,家族为太后娘娘的头号鹰犬,只要抱紧这只大腿肯定是高枕无忧,和那些越来越低调的穿越者前辈相比他真是太失败了。什么!未婚妻是妖族奸细?还是漠北妖庭的公主?勾结妖族是诛三族的大罪!太后娘娘会要我的命?当夜,赵错默默地在交杯酒里下了能把妖族大圣放倒的毒。身为世代镇守锁妖城并把持执刑司的赵家的继承人,他有一套齐全的刑具。然而这一晚,他被好看又可恶的妖女,种下了天下凶蛊之最的龙脉蠕虫!为压制蛊虫,赵错道法蛊术同修,执掌刑部拷问天下妖魔,多年后再回首,证道蛊仙!我叫赵错,将错就错的错!如果您喜欢大虞执刑官,开局拷问妖女未婚妻,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原书名报告长官夫人在捉鬼第五家女人代代只能活到28岁,是报应也是命。第五念作为第五家87代传人,以收服妖魔为己任,她因为追一只千年的狐狸精,误闯了某个人的梦境,本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理念,在妖物的手上救了他一条小命,虽然梦中拜天地不算什么,却是秉承了天地,也算是夫妻了。姑姑哭啼,第五念,你是蠢货吗?救人就救人,干嘛在梦里与那人拜了天地,你死后如何入得了第五家的祖坟?第五念没心没肺的问,为啥?你已经是闵家的媳妇儿了,我不管,你赶快给我去求一封休书。姑姑,别闹!拜托,二十一世纪去找人求休书,她不被人笑掉大牙才怪。果不其然,她求也求了,人家根本把她当成了另类引起他注意的不轨女花痴。不仅如此,还大力的表扬了她,说是他有生以来见过最特别的手段。闵御尘冷冷的说道,休书,可以有,看你的表现。表现你个球啊!...
老婆太高冷怎么办?多半是傲娇了,温柔一下就好了!这是一个有关男人如何努力让冰山老婆化作温柔贤妻的励志故事,情节感人,请提前自备纸巾...
穿越了,方莫一觉醒来回到三国,变成了一条狗,然后发现自己有一个金手指,开辟领土,就能获得各种恐怖的兵种。这下,方莫可就站起来了。虎豹骑?不好意思,我真的能驱虎逐豹!白马义从?不好意思,我有白蛇阵。西凉铁骑?能打的过一群拿着狼牙棒的金刚?吕布?别闹了,你连一个金刚都打不过!至于智谋?我的天,你不会以为一群猴子能为了几根破香蕉就背叛我吧?ps前面由于主角没有领地,所以这是一本慢热的书。ps2由于词汇原因,这注定不可能是史实正剧,很多好词都是三国之后,没办法,只能用了。你们要跟我计较,我也没法。如果您喜欢三国之神兽奇兵,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