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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带着狐朋狗友,变本加厉地折腾胡青,三天两头找借口教训他,弄得他身上不明显的地方青一块紫一块,只为把他们父子赶走。胡青为了父亲,将所有事情按下,隐忍不发,心里对叶昭却是恨之入骨,只巴不得早点长大去参加科举,得个一官半职,衣锦还乡,再找机会狠狠地报复她。
后来……
少年的梦想没有后来了。
那天,漠北火光四起,杀声震天,他们的父母惨死在屠城中,家园被毁,年少时的恩恩怨怨在国仇家恨下,变得不值一提。
两人联手对抗蛮金,关系开始好转。
胡青还是喜欢三不五时给她添点小堵,算是报复当年之事。
“狐狸和我是兄弟,他那么大个人还在打光棍已经够可怜了,你们就莫要败坏他名声,害他更讨不着媳妇了。要不是他坚决不要粗鲁的女人,我非得将你们姐妹俩一起送他去!”叶昭顿了顿,骂道,“再胡闹就让你们爹领回去,好好呆家里绣嫁妆!等春闺结束,我做主给你们挑两个最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嫁了!”
秋华秋水见将军发脾气,脸都吓白了,将头摇成拨浪鼓。
叶昭冷冷地说:“夏玉瑾再不济也是南平郡王,是太后面前受宠的嫡孙,还是上京的地头蛇。若他真心要收拾你们,随便都能拿出十种八种手段来。如今是他心善,不愿认真与两个女孩子计较,你们也不要将他的忍让当筹码,随便在他脸上踩!”
秋水嘴唇微微动了下,还想再为胡青抱不平,可是看见叶昭眼中冒出的厉色,赶紧将满肚子的话统统吞了回去。
叶昭低下头,用最严肃的语气,最缓慢的速度,告诫她们:“我叶昭从不打无意义之战,不攻无用之城,既然是挑了他,就是他有让我非要不可的地方。至于他是个怎么样的人,好不好,合不合适,我心里有数,还用不着你们来做决定。”
秋华秋水站得笔直,大气都不敢出。
叶昭总结:“今日之事,只此一回,下不为例。”
巡城御史官虽小,手下还是有个百十号人。
负责文书工作的老杨头听闻要有新御史上任,战战栗栗地花了一个通宵将过去所有资料都弄整齐,待听见新御史是南平郡王,他呆滞了半个时辰,然后花了十个晚上,加班加点将部分资料整理重抄了一份,熬得整个人都瘦了一圈。
夏玉瑾带着满腹怨气来到巡察院,立刻点齐手下认人,发现里面大半是以前在街上相识的,熟悉起来毫不费力。待老杨头送上文书时,他收下记述城察布防的文书,然后将喜欢闹事的流氓地头蛇黑名单与案件文书搁开,大大咧咧地摆摆手道:“不用看了,这些小混蛋,哪个我不认识?”
老杨头忽然有想哭的冲动。
早知如此,他何须花那么多时间将南平郡王的名字在文书上抹除?
夏玉瑾新官上任先逛街,让手下官差带着他去熟悉工作。
他在这边骑了匹温顺的马,大摇大摆地走着,上京的流氓混混们在那边轰动了,纷纷三五结群,呼朋引伴地跑出来看热闹,坐在茶寮酒馆,喝酒的喝酒,喝茶的喝茶,磕瓜子的磕瓜子,对着穿崭新官服的夏玉瑾指指点点,想到他以前的所作所为,直说是“耗子看粮仓——监守自盗”
夏玉瑾随手点出里面几个笑得最厉害的,吩咐官差道:“穿蓝色衣服的家伙昨天在醉云楼吃了霸王餐,下巴有颗痣的死胖子五天前参与了殴打事件,瘦得像猴子的那个家伙涉嫌诈骗,统统带回去给本王问话。”
纨绔混混们,多多少少都做过几件亏心事,见夏玉瑾要恼羞成怒,翻脸不认人,赶紧闭嘴,就是憋笑憋得肚子痛。
夏玉瑾见大家老实后,在街上随便逛了圈,并告诫相熟的家伙,让他们以后要做坏事就做干净点,别给他没脸,也别闹到明面上来。那些家伙个个点头哈腰笑着说晓得,做事绝不给郡王添麻烦。
路过杏花楼的时候,正值响午,闻到酒肉飘香,腹中饥肠辘辘。
夏玉瑾爬下马,丢给侍候的小二,带着随身的二十来个官差与小吏们进去用餐,他本就生就讨好面容,又有随和性子,其他人又存了拍须溜马之心,三杯两盏下来,便亲亲热热地混成一团,仿佛认识了十几年的好友。
喝着喝着,夏玉瑾眼尖,见个青色身影徐徐从走来,要一壶酒,两个小菜,自顾自坐去角落临街的窗口,自斟自饮,自得其乐。
他交代手下一声,匆匆走去,拍着来人肩膀,笑道:“胡青兄弟?这些日子忙得脚不沾地?为何兄弟请喝酒都不见你出现?”
胡青听见声音,默默看看这手中酒杯,暗地里吸了口气,待抬头时,狭长的双眼里含着的鄙夷已被温柔的笑意掩下,他叹了口气:“将军布置下来大批任务,忙得连睡觉都合不上眼。”
“那个凶婆娘真会使唤人。看你脸色憔悴得,嗤嗤……”夏玉瑾对这位被他媳妇压迫的家伙有同病相怜的感觉,便拉来老板,让他上两壶最好的花雕酒和半斤卤猪耳,坐下劝道,“以胡兄弟之才,参加春闱,中个举人进士不成问题,何苦做个小小参谋,未免太委屈了。”
胡青淡淡道:“还好吧。”
夏玉瑾问:“你是怎么认识我媳妇的?”
胡青想了想道:“家父是叶家的西席,我与将军自幼相识。”
夏玉瑾笑道:“哈,她说自己小时候不是一般的凶。”
胡青点头:“何止是凶,简直是个混蛋。从小就穿男装,蛮横霸道,招摇过市,见不顺眼人的就随意欺凌,什么坏事都有她一腿。叶老将军对她的行径恨得要死,三天两头动手打架,半个月吼一次要逐她出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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